盱眙纪委监委 都梁清韵网

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2-08 来源:盱眙县纪委监委

  为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春节期间“四风”反弹回潮,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原兴隆乡敬老院副院长侯必银违规接受公款宴请问题。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侯必银先后12次接受兴隆乡卫生院安排的无公务事由公款宴请。侯必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侯必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河桥镇政府驾驶员杨兆金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8月11日下午下班后,杨兆金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私自将河桥镇政府公务用车开回家中,并办理私事。2020年11月,杨兆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穆店镇维桥社区党总支书记伍广明违规分批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20年9月21日至9月22日,伍广明分三批次为儿子操办婚宴酒席31桌,与个人申报严重不符,并违规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30人,收受礼金8800元。2020年10月,伍广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三起案例,涉及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宴,都是踩踏纪律红线的突出问题,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最终受到严肃处理。

  节点即是“考点”,年关也是“廉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以贯之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盯节日期间“四风”易发问题,严查快处、决不放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警、自醒、自重,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