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洁盱眙
一是规范化受理,做到应收尽收。印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对纪检监察信访受理范围、举报流程等作出解释说明,对其他业务范围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指明反映途径,引导群众依法、归口、逐级反映问题,目前已向群众发放千余册。同时对委领导班子、机关室组收到的信访举报、巡察交办、下级径送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信访举报受理程序与转接时限作出分类规定,规范做好受理工作。
二是痕迹化交接,做到闭环管理。严格实行签收交接制度,对收接的信访举报,一律登记,按规定扫描录入。对向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他单位移交移送信访举报,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当面交接签收,认真登记备查,确保每一封信访举报件可追溯来源、可查清去向,坚决防止出现丢件、压件、漏件等现象,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精细化分流,做到有迹可循。按照信访举报反映对象级别、反映问题性质严重程度、可查性强弱等分为重要件和一般件。对反映县管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件,转为问题线索,优先分至审查调查室调查处置;对上级发函交办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重要件按照“相对平衡工作量、适当归并”的原则分流。一般件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流。
四是制度化报结,做到质效并举。建立“一信四审”报结制度,信访件须经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信访室、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审核报结。承办单位分管领导重点审核信访件是否查清查透;信访室重点审核信访卷宗材料是否齐全、反馈是否到位等方面后报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审批。同时为防止调查中敷衍塞责、草草结案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疑难复杂的信访件会商会审机制,疑难复杂信访件须经信访、案管、审理等部门会商会审后方可报结。
五是常态化督办,做到快查快处。建立信访件电子信息台账,实行实时动态管理,对即将到期的及时提醒催办,对已经逾期的,采取电话催办、发函督促、月度通报等方式进行督办,对重要信访举报件以及群众举报不断、可能引起越级上访的信访举报件重点督办。对发函督办超过三次的承办单位负责人,由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此外,还定期对涉黑涉恶、扶贫、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信访举报件开展专项督办,全面推动重要领域信访件查办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