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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桥镇党委关于对村(社区)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22 来源:盱眙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3月18日至4月30日对河桥镇村(社区)开展了巡察,并于6月16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河桥镇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县委对我镇的政治要求和政治任务,作为加强镇党的建设和从严治党的现实举措和重要抓手,大事大抓,边查边改,强力推进。2021年6月16日反馈会结束后,河桥镇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成立了以河桥镇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书记、一办五局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精心部署安排,明确目标措施

  河桥镇党委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河桥镇党委关于对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的报告》,梳理了巡察组反馈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单一”等11个方面30个问题,逐项制定措施、逐项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三)严格责任追究,全力推进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挺纪在前,围绕村(社区)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镇党委、纪委成立督查组,对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进度进行督查,重点对责任落实、典型案例处置、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督查,逐项对照,逐个检查,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整改任务不落实不收兵。 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单一”问题的整改。

  一是目前,各村(社区)已根据资产资源特点制定了适宜本村发展的产业项目,例如洪山村以发展虾稻共生、螃蟹养殖等特色农业为主;黄龙村、玉皇山村、河桥社区等村(社区)以种植瓜蒌为主;仇集社区、幸福村以发展养殖业为主。二是依托“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11个村(社区)均与1个企业联建,已促进朱刘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年末预计11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增加。三是广泛宣传,引导农户思想意识转变,逐步改变产业结构。截至目前,累计流转土地5.34万亩,玉皇山村种植中药材1000亩,黄龙村和玉皇山村种植瓜蒌1000亩,仇集社区发展规模种植1100亩,洪山村发展虾稻共生1500亩等。

  2.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安排专人对龙泉村瑞丰秸秆处理厂废旧物品乱堆乱放问题进行限时清理,针对玉皇山、河桥社区等多个村(社区)道路及渠道中仍有大量漂浮物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镇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目前已经整改到位。同时,由镇人居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大提升活动,不定期对各村(社区)人居环境进行抽查并限期整改,确保长效管护到位。二是通过召开各村运维主任会议,压实长效管护责任;由人居办、创文办不定期检查各村(社区)人居环境工作,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齐抓共管,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抓不懈,同时,开展观摩活动,加强学习交流,提升全镇人居环境管护水平。

  3.关于“农房改善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经镇村共同努力,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已拆除部分房屋,剩余房屋因与群众多次沟通无果,已经县农房办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请设计院调整规划,将未拆房屋予以保留,农房改善工作正在推进。二是针对农房改善幸福小区房屋质量问题,已找第三方专业单位鉴定,对存在渗水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在雨期进行检查,目前施工单位已对房屋渗水进行再次处理,下一步将由监理单位进行再次检测。

  4.关于“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燃气安全、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等问题,由镇安全办、农房办工作人员对村(社区)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各村(社区)进行排查整治,切实提升各村(社区)问题排查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意义及重要性,要求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落实到工作中去。定期开展村(社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问题。二是持续加大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印发森林防火安全倡议书,切实提高村民防火意识。组建一支半专业扑火队,吸纳护林员参与其中,并开展业务培训。为队伍配备防护服、灭火机、灭火弹等,保障森林防火安全。三是由镇领导对沿淮村(社区)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加强汛期思想重视。镇防办书面交办临淮村、洪山村、龙泉村、黄龙村,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严把技术关、质量关。向各村下发防汛应急预案,安排村(社区)清理圩堤上杂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镇内圩堤巡查。

  5.关于“脱贫攻坚责任有所松懈”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责任意识,提高帮扶人员思想重视;持续落实帮扶措施,不断巩固脱贫成果,统计符合防贫保险的贫困人员并做好申报工作。继续宣传扶贫小额贷款、教育资助、医疗保险救助、低保政策等,重点关注边缘户情况,杜绝返贫现象发生。

  6.关于“个别村扶贫项目未取得收益”问题的整改。

  一是目前,临淮村已做好项目矛盾调处,承包人继续承租,并补缴所欠租金并签订合同,承诺后期按时缴纳租金。二是对全镇扶贫项目开展排查,探索利益最大化的运行方式,并依据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整治。

  7.关于“帮扶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落实贫困帮扶措施,排查符合防贫保险、公益岗位人员,截至目前,部分低收入户已入选保洁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下一步,将重点关注边缘户情况,杜绝返贫现象发生。二是各村(社区)已召开专题会议,讲解帮扶机制,指导河桥社区、玉皇山村等村(社区)调整保洁员队伍,增加低收入户占有比例,下一步将持续关注保洁员队伍,不断扩大低收入户占比。

  8.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召开党委会议,进一步强调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目标管理、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同经济工作一同部署,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二是已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议,提出相关要求并作出工作部署。在户外宣传栏开设党史学习、文明创建等专题板块,打造党史学习课堂以及文明创建基层阵地等,为做好乡村干部培训管理凝聚干群共创文明和谐乡镇力量。三是已制定完善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考核机制;组织村(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召开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提升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能力。

  9.关于“宗教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宗教管理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村(社区)宗教工作负责人要把宗教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责,推动落实各项上级决策部署。二是组织开展非法宗教场所排查,进一步落实镇月报、村周报制度。对龙泉村私设教会点问题,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入户下发《关于停止非法宗教活动的通知》予以取缔,并取得村民理解,承诺不再私设聚会点。三是组织各村(社区)宗教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召开宗教工作专题培训会,强调各村(社区)要深化对宗教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加强宗教理论政策学习,切实提高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

  10.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各村(社区)召开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推进会,强调要提升对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重视度,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多举措做细做实做优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完善各项台账资料,力戒形式主义。二是组织召开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专题培训会,切实提高各村(社区)文明创建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的政策水平和创文能力。三是通过制定农家书屋值班表、值班签到表、开放时间表、农家书屋主题活动计划表等,确保农家书屋均有专人负责日常开放,管理制度上墙、阅读活动常态开展、资料齐全。

  11.关于“资金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利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整治会议,对村报账员三资工作进行培训,集体学习《盱眙县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提出村报账员要严格按程序入账的具体要求。二是开展村(社区)报账员专项业务培训,修改财务制度,待上镇党委会讨论后定稿,定稿印发后要求各村(社区)报账员牵头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落实整改。三是仇集社区等相关村(社区)已提交情况说明,并已整改到位;镇财政配合镇农村工作局不定期抽查相关材料,要求村(社区)相关人员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限期整改。

  12.关于“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各村(社区)制定整治措施,并对全镇资产资源闲置情况进行排查,保障村集体资产资源有效利用。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各村(社区)闲置资产资源排查工作,并督促各村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下一步,镇党委将继续加强领导和督办,推动全镇集体资产资源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资产资源利用率。二是针对被私人和教师长期占用的集体资产,已督促各村(社区)制定处置措施。下一步,将加快处置进度,解决集体资产被占用现象,并加强后期管理,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3.关于“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河桥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规范提升招投标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由镇招投标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村(社区)进行业务培训;村(社区)在票据入账时有驻村班子领导把关,该招标却没有招标的一律不准入账支出,以此杜绝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二是对涉及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的村(社区)进行专项审计。9月8日已经找第三方对霖治等五个村进行专项审计,目前还在进行。

  14.关于“违规干预集体资源发包”问题的整改。

  一是原大港村支部书记违规承包土地问题已由镇纪委调查问责处理。二是120亩复垦土地现正积极完善该土地的相关程序,重新对外招标出租。三是已开展对各村(社区)闲置资产资源排查工作,结合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处置整改,督促各村制定整改措施。

  15.关于“担当作为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龙泉村、黄龙村承包人拖欠集体承包金问题,已诉至法院,等待判决。河桥社区思源大排档因欠承包金问题,现已收缴拖欠租金。下一步,在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时,将严格按合同执行相关条款,进一步加大对租金收缴力度。二是印发河桥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处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做好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工作。三是已对相关村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增强矿产资源管理责任心。同时在镇早会上多次强调矿产资源管理重要性,进一步压实各村矿产资源管理责任。四是通过悬挂横幅、应急广播不定期播放矿产资源管理相关内容,持续加大矿产资源管理宣传。并要求霖治村、河桥社区等村(社区)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巡查。

  16.关于“部分村干部优亲厚友”问题的整改。

  一是镇纪委牵头成立督查小组,正在对霖治村柳条加工项目进行排查,对个别村干部违规用工的问题进行调查。二是镇纪委牵头成立督查小组,正在全镇面上对违规用工情况进行摸排并开展自查自纠。三是镇纪委牵头在村(社区)“三合一”人员工作例会上强调“三合一”人员要树立监督意识,加强对村居重点权力的监督,并在周一例会要求各村(社区)对村居重点权力再学习再落实,严格按程序制度办事。四是针对个别村干部对其亲友私自加盖房屋没有制止的问题,镇纪委已立案审查,并经河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7.关于“服务群众不上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原石港村报账员进行提醒谈话,深度剖析事件原因,镇纪委已按程序作出处理,并对村(社区)和水利站工作人员开展作风会议,强调工作作风的重要性,不断加强为民服务意识。同时已责令原石港村干部重新登记用水安装户,保证数据准确,确保应装尽装。召开镇班子会,专题研究作风问题,班子成员从自身剖析问题。召开全镇作风大会,镇主要领导在大会上对全镇党员干部开展作风教育,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扭转工作作风。二是针对龙泉村个别村干部因工作失误少发放村民补偿款问题,已要求其端正工作作风,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职。为了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8月20日,镇农房办已对村(社区)业务人员开展作风建设专项培训。三是经查,由于原三元村报账员工作不认真,导致某村民延迟5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经现玉皇山村委会研究,已拿出处理方案。四是镇纪委已对原三元村报账员诫勉谈话处理。社会事业局及各村报账员进行培训并提出具体要求。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对村(社区)保险费用监管,规范收支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8.关于“存在与民争利现象”问题的整改。

  已按照县级生态林管理制度,优先配备低收入农户等群众,保障群众受益。目前,河桥社区、玉皇山村等村(社区)已将低收入户纳入保洁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队伍。下一步,我镇将督促各村(社区)真正做到让利于民,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由镇纪委牵头在周一例会上要求各村(社区)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同时镇纪委严查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力的情况,经查,临淮村个别村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违反接待规定,在接待时有饮酒现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临淮村党支部讨论,并经河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已由镇纪委牵头每月召开一次村(社区)“三合一”人员业务培训交流会和工作例会,帮助其熟悉业务并树立监督意识,并要求村(社区)“三合一”人员每周在工作群上报一周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抽调部分同志协助镇纪委监督检查、信访、立案调查等,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三是镇纪委已在村(社区)“三合一”人员工作例会上强调“三合一”人员要加强村居重点权力监督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镇纪委已在早会上宣读典型案例通报,并强调各村(社区)要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村居重点权力学习,严格按制度规矩办事。

  20.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一是镇纪委已针对玉皇山个别村委在巡察期间顶风违纪,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展开立案调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同时通过周一例会宣读典型案例通报,强化全镇工作人员纪律规矩意识。二是镇纪委已通过周一例会要求各村(社区)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工作并认真报送各项巡察材料。同时针对各村(社区)报送巡察组的汇报材料进行督查,责令临淮村重新审视自身存在问题并重新上报巡察组的汇报材料,责令幸福、洪山等村规范汇报材料字体和格式。

  21.关于“部分村(社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8月底前,临淮、洪山等村已明确了村干部职责分工,在具体业务工作中已实现了交叉用人。计划10月底前,镇组织办将完成对11个村(社区)的走访,对村(社区)党建业务工作进行一对一指导。二是组织动员村干部充分利用县内县外红色资源,接受党史学习教育,提升党性修养。截至9月3日,河桥镇11个村(社区)干部平均参观学习2次。在今年7-8月份的防汛、防疫等各项工作中,村干部同心协力,战斗力明显增强,河桥镇顺利度过汛期,疫情防控工作有条不紊。三是针对原淮峰村3个村民小组私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问题,3月底已由临淮村出面,通过法律途径终止该承包合同。4月份由临淮村重新对外进行土地发包,已与新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四是镇组织委员到临淮村召开村两委会议,提高思想政治和履职担当意识。五是针对部分村民小组私自与个体老板签订承包合同问题,正在按照《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处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核查整改中。

  22.关于“未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会议、走访等形式,与村干部沟通,督促提醒其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镇党建办对各村“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二是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黄龙村原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对已领取补偿款却不愿意拆迁的农户已诉讼至法院判决。目前正在申请由法院对房屋进行拍卖。

  23.关于“村干部‘双带’能力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不断加大村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农业技术培训等,对种养殖规模户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致富技术,推选一批在种植、养殖等方面的致富带头人,发挥领头作用。二是充分利用好4月份的“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创业能力培训班”,91名村(社区)两委干部积极参与,进一步提升村干部的创新思维。充分发挥仇集社区黄牛养殖、龙泉村中草药种植、洪山村虾稻共生、河桥社区农业旅游等特色产业效应,以示范村的建设带动,鼓励助推其他村(社区)干部主动作为,发展特色产业。

  24.关于“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玉皇山、黄龙、龙泉、幸福等村(社区)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村两委兼任村民小组。原村民小组长根据各村情况辞退或留村负责后勤工作。原明山村报账员钟某因违反财务制度被免职,从事工作直到2020年7月份,2020年底换届时已将其排出两委人选名单。龙泉村原支委周某已于7月份向党组织递交辞职报告,龙泉村已召开支委会讨论同意其辞职。二是注重从非公企业、青年农民中挖掘优秀人才,介绍入党,储备后备干部。今年各村(社区)拟发展党员18人,其中吸纳的非公企业、青年农民8人,30周岁以下占到7人。

  25.关于“组织生活形式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安排专人负责远教学习及平台信息的检查,对业务不熟练的村(社区),单独安排到镇党建办学习,确保业务熟练。目前11个村(社区)均能按照要求及时准备上传远教平台信息。二是已要求各村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对村“三会一课”台账资料,镇党建办计划10月底前完成11个村(社区)走访,检查台账资料,进行业务指导。

  26.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村已建立了党员交流微信群,及时发布支部活动。截至8月底前,平均每村约有1名左右的党员主动要求转接组织关系到所在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霖治村的流动党员向党支部报告了在外参与志愿服务的信息,仇集社区的部分党员在交流群里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二是已由党支部单独通知不参加组织活动、党费不交纳的党员。要求各支部在9月或10月份的党员活动日,再次召开大会强调党费交纳要求,以及无故缺席党组织活动的后果,要求各支部根据每月情况及时提醒通报。三是8月底前已对照党员档案归档材料清单完成17年以来档案的整理,并建立了电子目录。计划10月底前镇党务工作者下村调研,对各村党员发展等相关业务进行面对面指导。11月底前要求相关支部对照材料清单进行核实、完善。

  27.关于“民主监督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社会事业局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领导小组,设立镇举报箱及监督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召开村民主监督业务培训会及民主监督问题整治会议,强化村务日常监督管理;各村(社区)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加大村务公开监督力度;广泛运用社会监督机制。二是应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村务监督职务“三合一”后,已取消所有村级公章,由“三合一”里面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民主理财小组监督职责,镇农业农村局联合镇纪委定期召开例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强化工作要求,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全村(社区)定期召开村务监督会议。持续加强村级“三资”清查、查明底数。

  28.关于“信访问题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周要求各村(社区)调解员定期报送矛盾排查表,每月召开会办会,对面上问题进行会办。同时对信访人做好思想和政策解释工作。二是经过对信访问题逐一包案到人,目前已经化解疑难信访问题5件。下一步,将开展依法治访活动,针对无理上访人员要依法予以打击。

  29.关于“民生实事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符合申报“一事一议”水泥路的路段,将做好2022年项目申报工作。二是损坏水利设施已经修复并投入使用;水利站定期检查农业水利设施,并畅通报修渠道;龙泉村潘墩一级站、马家湖电站已列上项目,县水务局安排设计院已来设计,预计2021年年底前施工。

  30.关于“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查了解霖治村维修路问题,对符合申报“一事一议”水泥路的路段,将做好2022年项目申报工作。二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及时反馈,做到一案一卷。三是朱刘村破损道路上半年已修复2次,临淮村近期将进行施工。四是洪山村以季福青的盱眙金谷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主,发展虾稻共生、螃蟹养殖等特色农业,黄龙村、玉皇山村、河桥社区等发展瓜蒌种植,幸福村、仇集社区发展养殖业等。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河桥镇党委清醒认识到,目前巡察整改成效与县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河桥镇党委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以扎实推动镇各村(社区)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一是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把责任担当体现到各项整改工作中,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继续加强整改落实。河桥镇党委将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注重标本兼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8711201;电子邮箱:980697740@qq.com。

  中共盱眙县河桥镇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