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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泉湖镇党委关于对村(社区)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22 来源:盱眙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1年3月18日至4月30日对天泉湖镇村(社区)开展了巡察,并于6月12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天泉湖镇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逐项研究,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整改举措,确定整改的目标和方向,督促指导各村(社区)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整改责任、目标和时限明确,措施有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村级发展思路不清”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王店社区结合“七一”活动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党员干部带头创业增收等渠道,拓宽富民思路。目前王店社区于2021年7月成功招引“盱眙派腾双杰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落户镇工业集中区。西湖片通过平台流转土地1000亩用于“稻虾共生”示范基地建设。加大对桃园、碧根果园、鱼菜共生等项目的服务、整合,形成规模,带动经济发展。二是要求范墩桥村、化农村实施塘坝清淤工程,增加蓄水能力,范墩桥村已利用水库后期移民资金申报节制闸门一个,将泵站抽上来的水截流到渠道里进行灌溉,推广实施特色林果以及高效节水农业,流转土地发包给种植大户,带动大户黄某某种植板栗100亩、童某某种植板栗80亩、王某某种植碧根果180亩。三是要求凡岗村盘活荒山资源,加快推进温室养猪项目入驻,推进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加大土地流转力度,维护好光伏电站、天源养殖小区等项目,做到持续创收。该村成功招引温氏养鸡项目,项目成功落户,占地249亩,截至8月份村集体收入已达36.83万。四是要求各村(社区)认真谋划2021年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组织年中观摩,推进目标任务落实。目前各村(社区)根据党委要求,全面总结了2020年各项工作,谋划2021年工作思路并形成工作计划,驻村班子到挂包村(社区)召开专题会议,指导村(社区)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镇政府新设公示栏对今年各村(社区)季度目标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发展成果接受外界监督。

  2.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责令王店社区相关企业停业整顿,待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要求凤山村姜郢组相关养殖户停业整顿,待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杜山村村委会与甲山组相关养殖户签订粪污处理合同,并且已清除猪场农田积粪,恢复周边生态环境;已将陡山村西元组收购点废品堆放在指定院内,安排管护员清理到位并长效管护;凡岗村羊圈组垃圾池已经拆除,配备垃圾桶,安排专人定期清运垃圾;化农村曹坝组污水已抽干,已安排挖机清理淤泥。二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由镇人居办牵头定期组织对各村(社区)以及集镇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镇对村(社区)目标考核。

  3.关于“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镇范围内低收入农户进行梳理排查,排查梳理出年人均收入9000元以下易返贫户197户,576人,已进行跟踪监管,组织党员干部定期走访帮扶,同时按县乡村振兴局要求动态调整上报。二是在低收入农户身体条件允许情况下,各村(社区)均能优先聘用低收入农户,约80余人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护林、零星工程建设等工作。三是现全镇扶贫项目均已确权到村,扶贫项目收益直接划各村(社区),确保项目收益足额分配到各村(社区)建档立卡户。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意识形态村级联络员组建已经完成,镇直各单位联络员已明确。常态开展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通报,提醒各村联络员加强对党员学习情况提醒和督促。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各村(社区)开展“四史”学习,每季度不低于1次;通过线上平台,结合“红色经典听书”活动、“学习强国”线上学习平台,组织各村(社区)开展“四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等主题网络线上学习,截至8月底,全镇红色听书浏览量1402,访客量606,全镇学习强国平台活跃度总体达到92%以上。

  5.关于“舆情管控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结合舆情相关工作要求,制定舆情隐患排查表,明确舆情工作村级联络员,按照要求每月反馈村级风险排查,4月份以来,组织各村(社区)按照要求反馈村级舆情隐患排查并及时上报排查信息表。截至目前,收到村级上报的舆情风险隐患线索4条,2021年以来,全镇各村(社区)涉及县委宣传办交办的舆情共3件,涉及凡岗村、王店社区,均按照要求及时提供情况反馈和具体解决举措,及时做好反映人情况沟通和问题处理。

  6.关于“民生实事做得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龙山社区胡西电站和王店社区下郢电站已经维修完毕正常使用。二是灯塘电站已经纳入天泉湖第二批小型水利维修项目,目前正在编制预算,准备招投标进行施工维修。三是凤山村沟渠阻塞问题,已上报镇农村局高标准农田整治6000亩,正在计划申报立项。四是目前杜山村新加压泵站已经建好正在调试中,3000吨一体化供水设备已经经过县领导批示由天源控股负责建设,因为疫情影响工期序时进展,管道提升工程目前由天源控股抓紧建设中;范墩桥村致富桥头路已修好,化农村曹坝桥接头路面坡度已填平。五是凡岗村已利用“洪泽湖移民”项目新建7条水泥路,凤山村新建400米水泥路,陡山村已对道路进行清理。六是王店社区幼儿园老街8月底已采取从水泥路边挖沟铺管排水的方式解决积水问题,正在施工中。七是范墩桥村路灯已安装,杜山村、化农村路灯已正常使用,王店社区损坏路灯灯泡已更换。

  7.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现象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龙山社区陈某某收取过桥费的问题,省公安厅,县扫黑办等部门就此事已进行过调查,因证据不充分没有给予明确处理意见,目前,镇里仍在进行调查走访,尽可能收集证据材料,同时做好有关群众解释工作,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二是蔡某某与村民已达成和解,2021年8月30日蔡某某已补缴2018年度塘坝承包费用2100元。三是由镇综合执法局调查了解,收回统一管理并重新规划摊位管理事宜,按物价局规定收取环卫费,按照属地管理,目前古城社区正在配合镇综合执法局处理。四是经2020年5月16日天泉湖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在村党员大会宣读处理决定,并村后已更换报账员。五是要求古城社区和矛调中心与双方协调达成意见统一,同意春节前清除完土地附属物后将土地归还。古城社区副主任和镇矛调工作人员介入,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协议。六是畅通举报渠道,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8.关于“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处理违纪行为。凤山村资金账外列支现象,2019年12月9日天泉湖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某某等三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龙山村资金账外列支现象,2021年5月24日天泉湖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某某、程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梁郢村问题于2020年11月6日天泉湖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某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制度。现已规范考勤监督打款事项,资金使用经“两委”会研究,完善用工过程中的手续,考勤表中明确考勤人、监督人及日期,并以转账打卡形式打入每一个劳务人员卡上。三是加强学习教育。镇纪委利用周例会对村(社区)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警示教育,镇财资局严格按照村级报账审批流程把关,严控村级资金支出。

  9.关于“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现各村(社区)农用无人机已全部通过平台或租赁计划等方式进行利用,登记固定资产,加强村集体资产的利用率。有条件的村(社区)组织人员进行无人机使用培训,取得资质。二是对现有合同进行梳理,经与县农业农村局沟通,确认合同不符合规定的46项,已中止3项,协商补充协议2项,正在协商41项。新发包合同签订均经过镇农村工作局审核。三是龙山社区、凤山村将发放土地收回通知书,凤山村被侵占1200亩,已收回431亩,现有村集体合同均收归镇农村工作局备案。四是各村(社区)正寻找潜在租赁方,小面积资源准备采用绿色通道批量进行发包。五是召开三资工作业务培训会,带领村干部深入学习《天泉湖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文件,提高业务水平。

  10.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天泉湖镇招投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1-60万元工程类招标、1-30万元政府采购均委托代理公司组织招投标。二是压实招标单位责任,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工程验收责任。三是招标文件由政府政务网公开发布,招标文件采用电子档,招标工作全程信息化、电子化。

  1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原民建村报账员花某某误将一健在村民作为死亡人员上报,导致该村民尊老金、养老金停发问题,上级纪检部门正在进行核实审查。二是经2020年8月17日天泉湖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郑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已责令凡岗村原组长吴某某辞职;已重新核准护林面积,停发护林补贴,上级纪检部门正在调查处理。四要求各村(社区)已落实值班和请销假等制度,设置工作人员去向牌。五是加强作风建设。镇纪委、组织办对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工作作风开展常态化检查,强化“两委”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12.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给予原安乐村党总支书记纪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安乐村报账员叶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凡岗村党总支书记海某某审查环节已结束,已进入立案程序。二是原北山、西湖、古城等村(社区)以零星工程、环境整治费用等名义变相处理招待费的问题,镇纪委正在配合上级纪检部门调查处理。三是镇纪委利用周例会定期宣读县内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对全镇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

  13.关于“党建引领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是采取约谈方式,镇领导班子、驻村干部定期在各村(社区)开展谈心谈话,将镇对村(社区)目标考核中“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分数占比提高。二是对项目的建设进度实行“半月报”制度,并辅以实时拍摄的照片。三是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已全部参加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乡村夜课培训班,由镇组织委员、纪委书记和市乡村振兴学院老师授课,协助“两委”干部理清创业思路,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履职能力。

  14.关于“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严格落实好末位表态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公正。二是已按镇组织办要求统一更换符合要求的“两委”会议记录本,并按要求严格记录。三是已要求各村(社区)明确专人记录,并由镇组织办进行业务知识讲解培训,要求做到规范记录,有日期、有签名、会议主题明确,杜绝补录现象发生。四是强化“四议两公开”制度的落实,切实发挥“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的作用,落实“一季多单”公示制度。

  15.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挂包领导对原梁郢村党总支书记吴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各村(社区)采用专门的档案柜,妥善保管记录,按组织部规定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杜绝造假行为。二是要求各村(社区)执行会议签到制度,对连续3次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在家党员,进行谈心谈话,确保达到参会人员数量要求。三是对各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教育培训,要求其在开展民主评议会时,严格按照《基层组织生活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评议,在各村(社区)的党员大会中,要求党员正确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规定亲自填写民主评议表。四是要求各村(社区)认真落实党章规定,严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全体党员踊跃发言,确保组织生活会高质量、有成效。五是由镇纪委对原长港社区党总支书记侯某某进行提醒谈话,涉及到的9600元违规发放补助金已追回并入村集体账户。

  16.关于“党员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村(社区)已按组织办要求主动联系26余名流动党员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并及时在村党务公开栏公示。二是要求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每月保持与各流动党员的联系,形成电话或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保存。三是已联系到失联党员薛某某并补缴党费300元,镇纪委正对该村党建管理员调查处理,同时镇组织办定期抽查“向上指数”积分榜,保证积分榜更新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四是由镇组织办牵头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党员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做到真管严管,全体党员都能参与组织生活。

  17.关于“村务监督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镇各村(社区)监委会主任业务培训,明确职责和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开展村监委会成员工作进行年度考评,明确失职、渎职的处分和退出机制,在村(社区)书记会议上强调、布置,要求各村(社区)书记要全力配合监督委员会工作。三是统一刻“监委会”印章并由监委会主任保管。四是已于2021年2月份责令有犯罪前科成员陈某辞职,今后将加强联审联查,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带病”入额。

  18.关于“乡风文明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开展活动。8月19日,镇宣传统战委员牵头,带领镇文明实践所人员到凡岗、范墩桥等村实地走访调研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指导各村完善阵地氛围、环境和布局。制定全年全民阅读活动计划表,并组织各村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活动,同时,各村(社区)农家书屋每天常态对外开放,便于群众阅读。组织各村(社区)制定每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尤其是落实好传统节日活动,截至目前,各村围绕七夕节、端午节开展实践活动14场。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牵头,围绕节日开展群众性主题活动,截至目前,七夕开展活动2场、端午开展活动1场。二是做好破损器材登记、上报和安全提醒。2021年1月份,结合县教体局工作要求,对全镇破损器材、使用年限超8年的器材进行统计上报。7月份再次组织各村对破损器材进行统计,并按照做好围挡或者张贴安全提醒,避免群众使用破损器材造成伤害,组织各村(社区)围绕2022-2025器材需求,上报器材需求清单并及时反馈给县教体局。三是广泛开展宣传。2021年5月份,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化站牵头,在天泉湖社区开展移风易俗文艺汇演,通过表演引导群众深化移风易俗。5月份同时制定全镇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方案,8月份开展经营户调研和初评,今后每年将常态化开展此项评选工作。四是将土葬问题纳入镇对村(社区)目标考核,并加大了政策宣传,目前暂无土葬现象。

  19.关于“信访矛盾处理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重要节点、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严格实行“五包一”和“一日三见面两报告”制度,在今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庆安保期间,我镇未发生一起赴省进京越级访。二是交办整改以来,我镇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月”活动,在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方面进行专项治理,共化解信访积案14起,促成14名重点信访人签订《停诉息访承诺书》。三是将信访稳定工作纳入镇对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

  20.关于“巡察、审计整改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王店社区收取建房费用为开展农房改善集中区建设代收的“配套设施费”,费用已全部用于公共基础设施(下水道、铺路等)建设,现已按巡察反馈要求不再收取相关费用。二是北山村6个发包项目当时承包人将合同发包费用一次性存入集体账户,所以后续几年就没有体现出集体收入,实际情况是已经收到合同发包费用。三是古城社区4个发包项目,蒋士明潘郢大塘目前正在上发包平台;周广林潘郢塘已经完成整改,2万元租金一次结清;顾遮友徐郢山渣地2020年发包上平台流标,正在研究重新对外发包;许尔明新庄大塘目前正在上发包平台。四是定期开展审计工作。由镇财资局牵头成立由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郭亮为组长,财资局局长黄晖为副组长,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村(社区)财务进行审计,开展“三资”方面专项整治,加强“三资”管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天泉湖镇将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落实成果,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位。

  一是加快整改进度,落实主体责任。继续紧盯目标、力度不减,对于县委巡察反馈未整改完成问题紧抓不放,逐一分析研判,持续跟踪推进,压实具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镇党委将一如既往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将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是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聚焦存在问题,结合村(社区)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班子集体和个人查摆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对标集中攻坚,持续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同时,将整改情况向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对群众反映强烈仍未整改到位的,务必从严从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严格督促指导,强化结果运用。对于整改效果,镇纪委将组成督查组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于整改不彻底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限期重新整改。同时,将整改结果与年度综合考核、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五星支部”创建等联系起来,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和评定标准,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不断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8771001;电子邮箱xyxtqhz@163.com。

  中共盱眙县天泉湖镇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