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环保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6月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环保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老干部局局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远涵出席会议,传达了县委梁三元书记在书记专题会上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对环保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领导班子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王瑞宏代表县委巡察组向环保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宏波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3月26日至5月1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环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中共盱眙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重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及时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张远涵传达了县委梁三元书记在书记专题会上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环保局党组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对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化对巡察工作政治性、严肃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正确对待县委第五巡察组对环保局党组的反馈意见。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坚决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真正做到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巡察指出的问题和环保系统共性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县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王瑞宏对环保局党组政治生态评价情况进行了通报。王瑞宏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环保局党组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部署,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贯彻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选人用人制度执行走样,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力,工作作风不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规范。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等有关方面处理。
王瑞宏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压实“两个责任”,全面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三是盯住重点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
陈宏波表示,县委第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环保局党组完全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局党组将迅速召开专题党组会、巡察工作整改部署会,研究贯彻县委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落实,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将分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认真研究,细化明确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将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一手抓巡察整改,一手抓工作推进,化压力为动力、化责任为担当,以恒定的决心、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向精细化管理迈进,加快区域生态示范引领发展步伐,以天蓝、水清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权益的追求。
县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程如亮及巡察组其他成员,环保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环保局全体工作人员及部分离退休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