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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委第十一、十二轮巡察全面反馈

发布时间:2021-02-05 来源:盱眙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3日—11月27日,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分别对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1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土地房屋征收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按照省市提出的春节前完成本届县委巡察全覆盖要求,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分别对天泉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等4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对人社局等22个单位以及黄花塘镇、古桑街道、太和街道所辖的26个村(社区)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督查。2021年1月27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县委各巡察组情况汇报。

  根据工作安排,2021年1月28日至2月4日,县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分别召开反馈会。

  县领导王兴国、高进锋、袁来、郑海梁、高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远涵、吴坤、何善光分别出席相关反馈会议,传达县委书记邓勇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含双拥工作服务中心)反馈巡察情况,向相关单位、镇街集中反馈土地房屋征收领域专项巡察和巡察整改回访督查情况。

  县委第二巡察组分别向宣传部(含文联、社科联)、天泉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含天泉湖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反馈巡察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分别向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林总场反馈巡察情况,向相关单位、街道集中反馈巡察整改回访督查情况。

  县委第四巡察组分别向政法委(含信用管理中心)、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巡察情况。

  县委第五巡察组分别向统战部、盱眙中学、县医院反馈巡察情况。

  县委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组其他工作人员,县纪委监委相关室、组负责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被督查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