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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农业农村局(含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9-11-18 来源:巡察办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1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农业农村局(含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杨沫主持召开与县农业农村局(含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党组书记、局长朱耀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最新精神。动员会上,杨沫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

  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程如亮、邱钱华、张强及巡察组其他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含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农业农村局(含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中除出席人员以外的其他负责同志,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机关全体人员,近三年来退休、离岗退养的领导班子成员,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兽医站、农技站、农经站负责人列席会议。

  杨沫指出,巡视巡察是党章所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我们全党必须遵循、必须落实的一项重要的组织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形成了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为做好新时代巡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明确要求,要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为巡视巡察工作定下了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发挥巡视巡察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10月28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提出“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巡视巡察作为党内监督制度,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

  杨沫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要想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必须解决好“三农”问题,优先做好“三农”工作,确保“三农”工作按时按质收官交账,集中精力做好脱贫攻坚、防贫减贫工作,走共同富裕道路。县农业农村局(含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和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的重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关乎全县千万户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成效,关乎党在乡村的执政基础,正是农业农村局(含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所在,必须高度重视。本轮巡察,我们将按照政治巡察要求,深入查找农业农村局(含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学习贯彻新思想新精神情况、“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落实情况、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精准扶贫情况等,重点是“六围绕一加强”。

  杨沫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含县扶贫开发中心)党组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巡察组工作,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巡察期间,原则上党政班子成员一般不得离开本地,下属各级负责人,负责档案、信访、财务、办公室的同志不得随便外出,上述同志如因特殊情况要离开的,必须向巡察组履行请假手续。单位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点问题要及时向县委巡察组通报,原则上巡察反馈前不宜进行人事调整。巡察意见反馈后,要认真抓好落实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坚决不允许出现拦访、阻访,不允许对举报人搞“秋后算账”、打击报复,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打听的不打听、不该议论的不议论,一经发现,将视作违反政治纪律,从严查处。

  朱耀表示,县农业农村局(含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党组一定按照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全力支持和主动配合巡察组的工作,确保巡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正确认识,切实提升接受巡察的思想自觉。会后,我们将迅速召开专题党组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巡察工作,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全力配合,扎实做好巡察工作的各项安排。坚决服从安排,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全方位、全过程搞好配合、提供保障。严守工作纪律,全局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局党组请假,及时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工作任务。三是聚焦问题,全面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成效。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梳理,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同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强化跟踪督办、清单管控,狠抓落实、严肃问责,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巡察期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20年1月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专门设置举报(办公)电话:0517-88222078,手机:18001400206,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8:30—21:00,办公地点:县山水大厦1019室。举报信箱地址:1.县山水商务大厦西大门旁。2.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大门旁(五墩巷1号)。

  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