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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向8个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发布时间:2017-11-01 来源:淮安德正网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今年8月10日至9月25日,七届市委第二轮5个巡察组分别对市住建局党委、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市农委党委、市商务局党组、市物价局党组、盱眙县马坝镇党委、市国土局党委、市政务办党委等8个单位党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并延伸巡察了市市政局党委、市园林局、市征收办、市交通工程建设处、市公路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市航道管理处、市运输管理处、市港口管理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13个基层单位党组织。日前,市委巡察组已陆续向各单位反馈巡察情况,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进入整改落实阶段。

  巡察中,市委巡察组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以及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10月12日,市委书记姚晓东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深化巡察整改、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等提出明确要求。

  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市住建局巡察期间发现,市住建局党委在党的领导方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的领导存在弱化现象;政治生活原则性不够强,纠正自身存在问题不彻底;政治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推进重点任务落实魄力不大;选人用人不够严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够规范。在党的建设方面,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边缘化现象;党组织工作开展不正常,党内生活不够规范;党内学习教育不够深入,思想教育成效不明显;党员管理不力,在党意识淡薄。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从严治党有差距,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执纪问责不够严格;"四风"问题隐身变异,顶风违纪现象较为突出;廉政风险防控针对性不强,制度"笼子"没有扎紧,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监管不到位。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责任意识有待提高,理论学习存在敷衍应付心态,制度建设仍需健全。

  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市交通运输局巡察期间发现,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在党的领导方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彰显,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不强;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部署不够到位,对上级决策部署不能协调推进;党委会议事决策不够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在党的建设方面,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对系统党建缺乏系统性谋划;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干部选拔任用不够严格规范,存在"重机关、轻基层""重使用、轻管理"现象。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两个责任"落实不够从严从紧,"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作风问题存在隐身反弹倾向,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存在侥幸、观望心理,系统内以各种名目滥发津补贴现象突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管缺失,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呈现"封闭化"运行现象。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责任意识不够强,部分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文件存在后补现象 。

  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市农委巡察期间发现,市农委党委在党的领导方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强,党委议事规则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贯彻"三农"方针政策不到位;在一些重大事项上把关不严,监督管理不到位;担当意识不足,农业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减弱;在党的建设方面,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比较明显,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等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对下级党组织指导管理不到位,党建责任传导层层递减;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部分被提拔人选群众认可度不高。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农业项目申报、实施、评审、验收等重点环节"风险源点"一定程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有些资金处理不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建设监管存在漏洞。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责任落细落实不够。

  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市商务局巡察期间发现,市商务局党组在党的领导方面,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坚强有力,统筹谋划不够,利用外资质态不高;担当意识缺乏,向上争取主动性不够;纪律规矩意识比较淡薄,堵塞漏洞不彻底。在党的建设方面,没有制定有效的党员管理考评机制;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外贸改制企业党员疏于教育管理;党员日常管理不严格,基础工作不扎实;干部培养计划性不强,选拔任用不规范。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廉政风险的笼子扎得不紧;商务流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内部约束和管控机制不完善,外贸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会展展位分配不透明;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偏宽偏软,问责力度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舆论引导能力不强,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市委第四巡察组在市物价局巡察期间发现,市物价局党组在党的领导方面,党组领导能力不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推动不力,党政领导未树立"一盘棋"思想;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班子集体决策能力不强;领导班子成员作风不实,缺乏配合意识;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队伍建设缺少长远规划。在党的建设方面,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党内民主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开展不力,对基层党支部建设指导不力,"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责任落实虚化泛化;开展党内监督不到位,不敢动真碰硬,导致有关问题久拖不决;监督执纪工作不严格,工作方式浮于表面;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公务接待问题突出,财务管理不严格,会务费支出较混乱。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责任落实不严格,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较少,存在"搭便车"现象。

  市委第四巡察组在马坝镇巡察期间发现,马坝镇党委在党的领导方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党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团结协作攻坚克难的合力有待提升;党委政绩观存在偏差,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选人用人机制不够健全,干部日常监管不力。在党的建设方面,党建工作开展力度不足,未按要求定期部署研究,组织生活不正常且质量不高;满足现状,缺乏加快发展的闯劲和干劲;党员教育管理有所缺失,中心组学习不严谨,对基层党员的教育管理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两个责任"落实明显缺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管党治党及监督执纪失之于宽松软,为各种违纪违规问题滋生了土壤;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心存侥幸、留有余地;在工程项目管理上存在缺口,在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上纪律意识淡薄、监督不力。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在责任的落实与传导上重形式、轻内容,明显存在缺位现象市委第五巡察组在市政务办巡察期间发现,市政务办党委在党的领导方面,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政治意识不强,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党委会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委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大局意识不强;领导班子分工不科学,权责不够清晰,积极性发挥不够。在党的建设方面,党建主责聚焦不够,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办事效率不高;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流于形式,计划不严谨,学习不扎实,记录不规范;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缺少科学规划。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主体责任认识存在偏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评审费。监督执纪问责不力,廉政风险点防控不到位,部分自建工程及政务采购项目程序违规。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组织领导不到位,对下一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指导不够有力,对一些错误言论没有旗帜鲜明地进行制止。

  市委第五巡察组在市国土资源局巡察期间发现,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在党的领导方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不彻底,班子成员工作主动性不够强,整体战斗力有待提升;党委核心地位不够明显,未能充分发挥协调各方、服务发展作用,党的领导缺位、错位现象时有发生。在党的建设方面,党委抓党建主动意识不够强,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现象一定程度存在;领导班子未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缺少中长期规划,水平不高;党委履职把关不到位,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多,系统内违纪违规问题多发;纪检部门执纪监督不够有力,监督检查薄弱环节较多,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不够坚决,明令禁止问题仍然存在。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责任制落实不力,局党委未就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反馈会上,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都表示,将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个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抓好整改落实,2个月内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并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