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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穆店镇党委关于部分村(社区)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3-23 来源:淮安德正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7日至9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穆店镇七星村、永华村、大圣村3个村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回头看”。10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穆店镇党委及七星村、永华村、大圣村3个村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担当,明确整改责任目标

  镇党委高度重视提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认真学习《关于提级巡察“回头看”穆店镇七星村、永华村、大圣村党组织的反馈意见》(淮巡办发〔2019〕124号),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原因,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结合工作实际,提出问题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被提级巡察“回头看”村党组织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切实将组织生活会的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实践的有力武器。召开巡察整改方案讨论会,制定《中共盱眙县穆店镇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提级巡察“回头看”七星村、永华村、大圣村党组织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穆委发〔2019〕54号),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台账管理由专人负责。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狠抓整改工作落实

  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镇党委研究细化提出85条整改措施,现将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公布如下:

  1.关于七星村对农户私自在荒山上养殖家禽问题疏于管理,养殖场粪便排放对水源地龙王山水库构成污染隐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七星村荒山上共有养殖户12户,主要以养殖鸡和鸭为主。为了推动巡察交办问题整改,2019年11月,镇分管领导带队到七星村召开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七星村养殖污染问题会办会,并指导七星村召开养殖污染隐患整改专项会议,与养殖户签订《七星村养殖户环境污染隐患整改承诺书》,要求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建设沉淀池等环保措施,严禁养殖户将污染水排放到龙王山水库,并做好防火用电等安全工作。为了长效管控养殖污染问题,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定期对养殖户开展环境保护培训会宣传环保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将严格落实日常监督巡查,各村(社区)也将建设日常管控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养殖污染情况。

  2.关于大圣村村民反映本村环境整治工作花钱不少,效果不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大圣村共有15个自然小组3580人,2019年初,大圣村作为人居环境示范村和村庄长效管护标杆村打造,9月底前要通过市级示范乡镇复验,因此大圣村实行了村庄全域整治。为了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要求,2019年12月,镇人居办到大圣村召开专题会议,并与大圣村多名党员及群众开展谈话,党员及群众代表均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表示支持和理解。为了实现对环境整治工作费用的长效管控,镇人居办制定考核方案并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督查,各村(社区)均定期公布用工情况和环境整治费用明细。

  3.关于大圣村原代理主任、青年书记因涉刑被清理出两委后,大圣村又开会明确其担任村副主任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大圣村原代理主任、青年书记曾于2007年因伤人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核实该情况后,其已于2019年4月被清退出大圣村两委干部,在大圣村协助环境卫生工作,不享受副主任待遇。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2019年10月,穆店镇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五个必谈”专题会议,由镇党委书记对各村(社区)书记进行谈话,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2019年11月,责任领导对大圣村书记、综治主任及其他两委成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背景审查制度,对两委及其他人员的录用要严格把关。目前,其他村(社区)两委成员经背景审查,暂未发现行政刑事处罚记录。

  4.关于党员干部年龄老化,三个村共有党员215名,其中60周岁以上党员121名,占党员总数的56.2%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由于现有党员基数较大,每年发展党员指标有限,针对该现状,我镇重点关注新发展党员年龄结构问题,一方面要求各村(社区)将“黄领”、“绿领”充实进村(社区)干部队伍,成为村(社区)未来发展的生力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村(社区)党员干部年龄结构老化。另一方面将各村(社区)党员发展数量、质量与党总支书记年底绩效挂钩,并要求各村(社区)及时制定2020年党员发展计划。2019年全镇发展积极分子19人,其中90后7人,80后7人,70后4人,60后1人,党员发展逐步向年龄小、学历高倾斜。

  5.关于三个村两委成员21人,50岁以上12人,占总数的57%,大圣村、永华村的青年书记均已超过50岁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解除永华村青年书记职务,由“绿领”担任,解除大圣村青年书记职务,由其他人担任。二是已完成全镇超龄人员名单梳理工作,谈话2人次,退出2人,其余人员的清退工作正有序进行中。三是全镇16个村(社区)共有38名后备干部,每个村均达到2名人数要求。

  6.关于七星村、永华村有3名党员入党材料不齐,手续不完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七星村一名党员预备党员考察表和入党志愿书日期空缺,入党志愿书无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永华村一名党员预备党员考察表仅有党总支书记签名,漏写党总支意见;永华村另一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材料时间不清,部分日期未填写。针对党员发展存在的问题,2019年10月,镇党建办召集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材料员,召开党务知识培训会,详细讲解党员发展流程,党表填写规范等。2019年,我镇发展积极分子19人,预备党员17人,材料经镇党建办审核把关后,未发现任何问题。

  7.关于永华村、大圣村党总支有6名支部委员空挂,有2名党员入党材料遗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大圣村三名原空挂支委已辞去支委职务,一名原空挂支委已经实际负责大圣村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该村拟于2020年元月增选支委;两名永华村原空挂支委已辞去支委职务,该村拟于2020年元月增选支委;两名党表遗失的党员为七星村和永华村党员,镇党建办已于2019年12月向七星村、永华村党总支发放“关于对党员档案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函”,要求其告知党员本人寻找党表材料或按照程序进行补齐。为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镇党建办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配备4个文件柜专门存储党员档案,确保档案管理规范。

  8.关于大圣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会计是亲表兄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大圣村原会计已退出会计岗位,从事村党建员工作,大圣村会计由其他人担任。针对该问题,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村(居、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工作制度的通知》(穆委发〔2019〕59号),对“两委”任职进行联审,杜绝“带病提名”“带病使用”。

  9.关于2017年7月,大圣村以党员活动名义向党员发放草帽、香皂、洗发精等物品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大圣村已经组织领取物品党员按照原价退回有关费用。为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镇党建办进一步强化了对基层党员活动的规范管理,各村(社区)每月固定学习日主题由县、镇统一拟定,外出活动实行报备制度,同时镇党建办联合镇纪委加大检查力度,从源头杜绝党员活动有偿化。

  10.关于各村外出的流动党员大多不参加组织生活,上交党费不及时,村党组织对此缺乏有效管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在前期《穆店镇党员“向上指数”考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针对流动党员管理,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保证流动党员也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二是各支部严格执行“向上指数”月度考评公示,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催缴党费,加强党员管理。目前,2019年党员党费已按规定收缴到位。

  11.关于各村农家书屋图书较少,无人管理,阅览室面积太小,文体活动室配置不齐,闲置现象较普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将各村(社区)文体活动室资源统一整合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现已达到全镇各村(社区)全覆盖,且安排专人值班管理。二是增加了村图书室的阅读空间和书籍数量,配置老年活动室、妇女活动室、儿童活动室等。三是加强宣传力度,通过举办“送戏下乡”等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到农家书屋参加文体活动。

  12.关于七星村党总支书记擅自将村部150平方米公用房屋出租,且不按时收取租金;无理由砍伐某村民树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七星村党总支书记擅自将村部150平方米公用房屋出租,且不按时收取租金问题,经查,为了增加集体收入,七星村经过村委会研究,于2013年1月将社区服务中心经营门市承包给本村村民,承包期限为5年,租金3200元/年,五年租金共16000元,于2014年1月30日存入七星村账目;为了保持村集体经济持续增收,2018年8月该村民续包1年,租金为8000元,已存入七星村账目。目前,七星村与该村民的合同结束,七星村已收回社区服务中心经营门市。核查过程中,镇纪委发现,因时任工作人员疏忽,七星村召开村委会未作记录且未见公开竞标手续,镇纪委已对七星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关于七星村党总支书记无理由砍伐某村民树木问题,经查,该村民位于邱桥组西小堤上种植的树木是七星村经党群议事会商讨并办理砍伐证后砍伐,树木被砍伐后,该村民通过多渠道反映此事,并出示了邱桥组西小堤于2016年土地确权时被确权为其本人的确权证明,要求七星村委会给予解决办法。2019年3月,经穆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该村民与七星村委会达成赔偿协议。2019年4月,鉴于七星村委会将该村民栽种在邱桥组西小堤上树木砍伐,造成不良影响,穆店镇纪委对七星村党总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联合镇农经站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督查,暂未发现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问题。

  13.关于大圣村原会计调整岗位15个月后才完成会计交接手续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大圣村原会计于2018年3月前任大圣村会计,4月调至镇联防队工作,截至2019年3月,其未进行会计交接手续,2019年7月穆店镇纪委已对其进行诫勉谈话。2019年12月,镇农经站组织开展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业务培训,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做好会计交接手续。

  14.关于永华村补贴发放不及时,某种植大户2018年的秸杆还田补贴至今未领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2018年秸秆还田补贴面积由永华村自行统计,上报至镇农技站审核后报县农委,该补贴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农户,资金不进镇、村账户。根据县农委要求,2018年上半年进行小麦种植的土地享受秸秆还田补贴,因该种植大户仅从事虾稻共生,未种植小麦,所以永华村未上报该户;2018年下半年没有秸秆还田补贴政策,所有农户均未领取秸秆还田补贴。为了规范各项农业补贴资金的发放,镇农技站组织各村(社区)对秸杆还田补助等农业补贴的发放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15.关于三个村通过各种渠道为村干部发放通讯费、购买商业保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2014年至2017年三个村存在为村干部发放通讯费、购买商业保险问题,目前,三村共退回商业保险费用1830元,其中永华村910元、大圣村720元、七星村200元。2019年12月,穆店镇三套班子召开提级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会议,决定从镇一级层面对村发津补贴进行进一步规范,严禁各村(社区)自行研究发放各类奖金补贴。针对七星村、永华村、大圣村两委会超过工作权限研究发放通讯费补助等,镇纪委已经对原永华村2名党总支书记、原村主任、现村党总支书记、现村主任和原大圣村主任、现七星村主任提醒谈话,对原大圣村党总支书记进行问责。镇纪委利用“周一纪课堂”,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传达学习2019年11月县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为广大党员干部知纪守规立规矩、划红线。

  16.关于七星村以发放村干部补贴名义私分专业合作社给村集体的赞助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七星村委会于2014年11月收到农辉蔬果种植专业合作联社的帮办补贴5000元,并于2015年3月发放给村组干部,目前已按要求退还。为了加强村级资金管理,镇财政所联合镇农经站组织各村(社区)学习《盱眙县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盱办发〔2017〕70号)文件精神,严格管理村级资金收支。

  17.关于大圣村村干部以丈量土地为名领取误工补助、以维稳名义多次领取值班补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2017年大圣村村干部因丈量土地加班以及党的十九大期间夜间值班,领取误工补助和值班补助属实。2019年12月,穆店镇三套班子召开提级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会议,决定从镇一级层面对村发津补贴等进行进一步规范,严禁各村(社区)自行研究发放各类奖金补贴。同时,镇纪委利用“周一纪课堂”,传达学习2019年11月县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为广大党员干部知纪守规立规矩、划红线。

  18.关于三个村普遍存在费用支出不合规、报账手续不齐全等问题,“村财镇管”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镇财政所利用早会时间组织各村(社区)书记、报账员学习《盱眙县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盱办发〔2017〕70号)文件精神,严格管理村级资金,确保财务报销做到手续、清单签字齐全,否则不予签字报销,切实将“村财镇管”落到实处。二是2019年12月,镇财政所联合镇农经站组织召开落实提级巡察村级“三资”管理培训会,推进村(社区)书记、报账员进行“三资”规范化管理学习,规范“三资”管理。

  19.关于七星村将应发给全组村民的补偿款15万元交由一人代领且无村民领取明细,群众利益难保障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15万元补偿款已经分别于2018年5月28日和2018年6月7日以银行打款方式补偿给农户,有银行盖章的代发明细,经农户确认,已领款且金额无误。为了避免以后出现该问题,2019年12月,镇财政所联合镇农经站召开落实提级巡察村级“三资”管理培训会,推进村(社区)书记、报账员进行“三资”规范化管理学习,明确村(社区)干部的监管责任。

  20.关于大圣村屡次伪造大额支出上会研究的记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2019年大圣村在履行报账过程中,村报账员提供会议记录作为做账附件时,存在两次同一次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内容不一致,是因为原会议未研究该支出,后经大圣村党总支书记安排,报账员在会议记录上补上支付明细。针对该问题,2019年12月,镇纪委对大圣村党总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2019年12月,镇农经站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业务培训,学习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同时,镇农经站联合镇财政所对各村(社区)财务凭证进行抽查审计,对抽查出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21.关于各村存在用集体资金违规支付派出所联防费、购买福利彩票等情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各村(社区)存在用集体资金违规支付派出所联防费、购买福利彩票,目前已经无此类行为。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资金的支出,镇财政所联合镇农经站组织各村(社区)学习了《盱眙县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盱办发〔2017〕70号)文件精神,严格管理村级资金,确保支出真实、规范,并督促各村(社区)财务收支按季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2.关于工程项目不招标、资金支出手续不完备、程序不合法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镇招标办督促各村(社区)严格按照《穆店镇招投标管理制度》(穆政发〔2019〕2号)文件实行招投标管理,对村集体资金在本区域内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1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经县招投标,10万元以下项目必须经镇招投标,严禁拆解项目规避招投标。

  23.关于永华村的土地复垦作业、董桥河埂清障工程未见招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永华村的土地复垦作业、董桥河埂清障工程均按规定从镇政府招标办进行招投标,已提供相关手续。为进一步严格落实招投标程序,镇招标办督促各村(社区)严格按照《穆店镇招投标管理制度》(穆政发〔2019〕2号)文件实行招投标管理,对村集体资金在本区域内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1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经县招投标,10万元以下项目必须经镇招投标,严禁拆解项目规避招投标。

  24.关于大圣村的松树小区下水道工程和村部装修工程未见招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大圣村的松树小区下水道工程未见招标问题,经查,2015年村民持续向上级部门反映松树小区下水道问题,为了尽快解决矛盾,2015年12月,大圣村委会与施工方签定工程合同,在松树小区新建下水道及垃圾池工程共计54000元。二是关于大圣村的村部装修工程未见招标问题,经查,因时任大圣村村干部招标意识淡薄,大圣村村部一楼装修时,直接于2016年8月与施工方签定办公室维修合同。三是各村(社区)严格按照《穆店镇招投标管理制度》(穆政发〔2019〕2号)文件实行招投标管理,对村集体资金在本区域内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1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经县招投标,10万元以下项目必须经镇招投标,严禁拆解项目规避招投标。

  25.关于七星村小农场项目等工程均未见招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2016年,七星村响应全县开展“虾稻共作”号召,将七星村杨郢、红旗、林业三组土地作“虾稻共作”小农场。因当时时间比较急迫,且较难计算工程量,七星村小农场项目工程未进行招投标。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各村(社区)严格按照《穆店镇招投标管理制度》(穆政发〔2019〕2号)文件实行招投标管理,对村集体资金在本区域内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1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经县招投标,10万元以下项目必须经镇招投标,严禁拆解项目规避招投标。

  26.关于资产资源管理责任心不强,各村普遍存在资产资源发包时间过长、发包价格过低等情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穆店镇对各村(社区)普遍存在资产资源发包时间过长、发包价格过低等情形开展核实,核实结果显示,永华村11个小塘(水面)于2005年被永华村委会以每亩每年80至100元价格发包给农户,签订十年合同,其中7个小塘合同已经到期并经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外发包,另有4个小塘因历史遗留问题将于2020年6月到期,合同到期后,永华村委会将严格按照“三资”管理要求,上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外公开招标。二是2019年12月开展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业务培训,对如何规范管理发包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培训。三是严格要求集体资产购置处置、资源发包按照规定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公开招标。

  27.关于永华村水面发包价格每亩年收益最低至50元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永华村11个小塘(水面)于2005年被永华村委会以每亩每年80至100元价格发包给农户,签订十年合同,其中7个小塘合同已经到期并经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外发包,另有4个小塘因历史遗留问题将于2020年6月到期,合同到期后,永华村委会将严格按照“三资”管理要求,上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外公开招标。针对该问题,2019年12月,穆店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业务培训,并且镇农经站对全镇各村(社区)集体资产购置处置、资源发包进行自查,对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进一步严格要求集体资产购置处置、资源发包按照规定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公开招标。

  28.关于七星村荒山发包每亩年收益最低只有7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七星村的荒山地利用率较低,几乎无农户愿意种植,无法给村集体带来经济效益。为发展经济,充分利用荒山地资源,2009年2月,七星村委会与本村两名农户签订荒地承包合同,将80亩荒山地以每年每亩7元承包费承包给两人。为进一步落实村(社区)资产、资源管理,2019年12月,镇农经站联合镇财政所开展穆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业务培训,并且镇农经站组织对全镇各村(社区)集体资产购置处置、资源发包进行自查,对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进一步严格要求集体资产购置处置、资源发包按照规定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公开招标。

  29.关于七星村村务监督委员会5名成员平均年龄68.2岁,最大的78岁,有的还不知道自己是成员身份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2019年11月七星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会议推选出村务监督委员会5名成员,其中最大62岁,最小40岁,平均年龄49.8岁,推选过程中村书记、报账员以及与其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提名。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权限、监督方式,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

  30.关于永华村党总支书记违规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平均年龄72.8岁,最大的79岁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永华村书记已经退出村务监督委员会,永华村于2019年11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5名,其中最大的55岁,推选过程中村书记、报账员以及与其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提名。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2019年12月,穆店镇印发了《关于将村(居)民民主理财小组职能整合至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通知》文件,取消村民理财小组,将村民理财小组职责整合到村务监督委员会。同时,镇农经站强化对各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日常指导,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

  31.关于大圣村民主理财小组工作仅限于每月集中签字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019年12月印发了《关于将村(居)民民主理财小组职能整合至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通知》,各村(社区)将民主理财小组整合至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村(社区)民民主理财小组职能由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行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按要求对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村财务收支事项定期审核,对监督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督促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镇村两级报告。

  32.关于各村村务公开不到位、不及时,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村重大事项、惠民政策等公布不够细致全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镇党建办已将村务公开纳入镇对村(社区)党建季度考核,并对村(社区)村务公开情况加大督查考核频次、力度,要求村(社区)除利用公示栏外,利用电子显示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底到边。

  33.关于群众信访量较大,各村干部处理信访问题责任心不强,部分积压多年的问题未能得到妥善处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将市委巡察组交办的33件信访件进行分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每件信访件处理牵头人和责任人,进行包案处理,目前市委巡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二是2019年11月出台《关于成立穆店镇信访工作联系会议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社区)、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穆店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一日两次零报告”制度,填报信访矛盾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表,执行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制度,对于不稳定因素进行交办。

  三、着眼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但仍有不少整改任务措施需要进一步深化推进和长期坚持。下一阶段,镇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强化“一岗双责”,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守土尽责,层层传导压力。督促“一把手”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勇于担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件件落实。镇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照《关于提级巡察“回头看”穆店镇七星村、永华村、大圣村党组织的反馈意见》(淮巡办发〔2019〕124号)和《中共盱眙县穆店镇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提级巡察“回头看”七星村、永华村、大圣村党组织反馈意见》(穆委发〔2019〕54号),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推进,务求实效,以钉钉子精神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和出现反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坚持定制度和抓执行同步进行,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发生,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7-88551201;xymdjjb@163.com。
 

  中共盱眙县穆店镇委员会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