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视巡察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8日至5月15日,市委农房改善专项巡察组对盱眙县进行了专项巡察。6月21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向中共盱眙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为认真履行党委整改主体责任,县委成立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了市委农房改善专项巡察整改意见,并于6月25日召开了专项巡察整改任务交办会,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就制定整改措施提出了要求。县委还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农房改善工作研究部署不及时、文件下发迟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对照检查、举一反三。7月18日,巡察整改方案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至相关责任单位并报市委巡察办。针对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我县农房改善工作中存在的政治站位不够高、统筹谋划不充分等4个方面、31项具体问题,制定了59条整改措施,全面开展了整改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县委中心组没有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织对省、市推进农房改善工作会议精神进行深刻学习”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将农房改善工作作为县委主抓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县委中心组必学内容,做到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贯彻。7月26日上午,县委书记梁三元主持召开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全省农房改善工作推进会精神。
2.关于“对农房改善工作研究部署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县委落实市委专项巡察农房改善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盱办发〔2019〕44号),并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市委农房改善专项巡察整改意见(盱办发〔2019〕43号)。二是6月21日,县政府十七届二十六次常务会议传达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对农房改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6月25日,县委分管领导召开市委农房改善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任务交办会。6月30日下午,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农房改善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了《盱眙县关于落实市委农房改善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盱委〔2019〕99号),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四是7月3日上午,县委常委会召开农房改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反馈问题意见,认真总结反思、深刻查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3.关于“部分职能部门、镇街没有专题学习研究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各镇街、相关部门通过“亮灯工程”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固定学习日等学习时间,组织人员学习上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及其要求,宣传农房改善“鼓励进城、引导入镇、尊重留村”的具体路径以及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要求,学深吃透上级政策、方针、要求,保证落实不打折,工作不走样。
4.关于“部分部门、镇街党员干部对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的初衷本意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加大农房改善相关政策宣传,6月初组织对农房改善工作社会知晓率、基层认可率、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问卷抽查,同时对有改善意愿的群众安置意向进一步进行调查统计,做到搬与安的精确对接。
5.关于“有的部门、镇街党员干部存在畏难思想,县农房办、相关部门和镇街对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善缺乏统筹安排”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6月18日县委主要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和各镇街负责人召开农房改善推进会,对农房改善项目推进中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明确了农房改善推进顺序、建设筹资主体、建设模式、工作职责,进一步统一了思想。7月8日、10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赴相关镇街专题调研农房改善工作,推进项目。县级分管领导多次赴各镇街专题会办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动员党员干部克服困难,凝聚力量,推进工作。二是县住建局7月2日印发了《关于盱眙县农村危房改造最终排查清底的通知》,各镇街按照“应报尽报、应改尽改、一户不漏”的要求,共排查上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和残疾人贫困家庭550户。7月11日出台《盱眙县2019-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对2020年前纳入改善计划和未纳入改善计划,以及不符合住建系统危房改造条件但仍居住在危房中的四类户3类情形,分别明确了改造方式,统筹安排危房改造工作。
6.关于“有的将改善工作窄化为宅基地有偿退出,凭老经验、老办法办事,政策落实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盱城街道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进一步提升对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初衷本意认识,结合实际情况,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优化,明确农民群众搬迁的安置形式主要分为货币安置、实物安置和托底安置三种形式。方案于2019年7月12日经县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批复通过。同时对农户已明确宣传宅基地安置实行置换安置,不再收取费用,建设模式为统规自建。目前正在对2019年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户是否符合宅基地安置进行资格联审,严格遵守淮安市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十不准”中关于不准突破一户一宅政策的规定。二是要求穆店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已将今年农房改善拆迁协议全部改为搬迁协议,与农房改善要求有效对接;并对农房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今后协议签订细审核、严把关,确保不留瑕疵。三是组织对农房改善工作进行回头看,研究全县定向安置实施办法,明确各镇街国有定向安置项目到户价格,同时组织各镇街对今年拟搬迁群众的安置意向进行再调查统计,对安置到户政策再宣传,确保搬迁群众既得利益得到维护,农房改善政策要求落细落实。
7.关于“对推进宅基地有偿退出和住房条件改善相关政策和业务研究不深入,对遇到的困难应对准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乡村振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改革创新工程领导小组批复除试点镇以外,其余镇街2019年度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农户补偿标准全县面上一致。对前期试点镇设定过渡期,2020年实施时与其他镇(街)保持一致;二是2019年全县实施方案中已明确对补偿标准和关爱措施等进行统一;三是加强对各镇(街)开展情况督查指导,编印督查通报。
8.关于“项目建设统筹安排不到位。个别项目因项目选址涉及生态红线,导致项目二期目前无法实施”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官滩镇在全镇范围内发放农房改善政策宣传单1000多份,使广大干群充分了解农房改善的初衷本意及相关政策。发放600余份调查表,对渔沟、王桥等村关于农房改善群众安置意愿进行了重新调查;对农房改善台账资料进行了进一步核实与完善确保此项工作做细、做实,有据可查。二是官滩镇多次督促霍山安置小区施工方、监理方在保证项目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施工进度,目前小区共24套安置房已竣工,正在组织验收;三是就项目选址占用红线事宜多次与县环保、规划等部门对接,目前该项目后期工程已停止实施,正在开展镇区古河社区安置点的土地挂牌相关工作,在今后的农房改善项目建设中将加强项目选址审核,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项目选址不侵占红线,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绝不违背生态红线等相关政策。
9.关于“盱眙县虽然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的农房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但牵头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政策文件出台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6月18日召开的农房改善工作推进会上,对农房改善相关职能单位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明确各镇(街道)作为农房改善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农房改善项目的手续办理、矛盾协调、地表清除,以及项目建成后的搬迁户安置等事宜。天源控股作为农房改善项目实施的第二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农房改善项目的资金筹措、资金兜底、招投标、建设管理等工作。县农房办作为农房改善项目实施的第三责任主体,负责面上统筹协调、管理服务、督查指导,把好项目规划方案、监管、配套关。二是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建立了农房改善项目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推行容缺办理、并联审批机制。提出按“3+8+N”分层次建设定向安置房的指导思想,即在淮河、穆店、古桑3个城郊镇街,由平台公司建设位置佳、体量大、配套好的“进城”安置项目;其余8个建制镇各选择1-2块国有土地,由平台公司建设大产权“入镇”安置项目;另外优先选择一批有历史传承、自然风貌、政策叠加的保留自然村庄进行改造提升,用于搬迁群众“留村”安置。召开专题会议对各镇街安置项目入户价格进行了研究,组织镇街对今年搬迁群众安置意愿进行再次调查,进一步掌握搬迁群众安置意愿,确保农房改善工作规范开展,思路清晰。
10.关于“部门、镇街主动参与意识不浓,有观望思想和畏难情绪,相互配合不积极,有的工作推进消极应付,镇街之间改善工作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好农房改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各责任主体职责分工,建立县级领导挂包农房改善项目,分管县领导分片督导农房改善工作机制。二是为加快项目审批进度,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建立农房改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盱办发〔2019〕49号),制定了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清单,要求各相关单位主动靠前服务,推进农房改善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明确全县农房改善项目按照先城镇类后乡村类项目依次推进,由天源控股作为项目的筹资和建设主体,国有土地新建项目由国有平台公司为建设主体采取统规代建模式建设。
11.关于“新开工建设项目少,居住点建设进展较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明确天源控股集团作为国有土地项目及保留村庄改造提升项目的建设与筹资主体,明确了“3+8+N”的分级建房体制,国有土地项目采取统规代建模式建设,集体土地项目采取统规联建或自建模式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由国有平台公司建设。二是第一批3个项目EPC招标工作已完成,管仲姬庄小区一期项目施工单位已进场,上半年集中开工的桃园小区、贤亮新居两个项目使用御景家苑、御园美景项目进行了置换,目前已完成488套安置房主体建设,其余项目正有序推进。三是枕水人家、古河社区、桃李天泉三个项目初步排定为下半年集中开工项目,项目设计方案已完成编制,枕水人家方案已通过县规委会审议,桃李天泉设计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枕水人家、古河社区两个国有土地项目正在开展土地挂牌相关手续办理。
12.关于“河桥镇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部分农户房屋及附着物评估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河桥镇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工作根据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并通过县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批,并在村居小组公示。通过公开招标,明确了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项目评估公司和测量公司,目前全镇4个村居6个自然村325户全部测量评估结束,进入公示阶段。二是通过建设农房改善项目,加大对安置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让农户切实感受到因宅基地有偿退出项目搬出偏僻山区而带来的交通便利、生活舒适、环境改善,让搬迁农户有更多的获得感。三是做好去年仇集片区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项目不稳定风险防范。
13.关于“县纪委监委对推进农村相对集中居住和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监督聚焦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依托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专项行动,由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牵头开展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专项监督行动,重点关注农房改善工作中涉及部门和镇街的负面清单执行情况、履职情况、重大信访事件风险防范、新建农民集中居住项目规范化等问题,并要求按月向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报送相关资料。围绕政策落地、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重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约谈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推进不力的镇街主要负责人,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督促县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将巡视巡察、专项审计、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和作风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
14.关于“2017年以来,查处涉及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典型问题,研究剖析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通过“周周讲、村村到”党规党纪宣讲,对重点部门、镇街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案例剖析来达到警示教育作用。截至目前,我县纪检监察干部分别到68家单位开展宣讲行动56场,开展讲前问卷调查,讲后知识测试活动,受教育党员干部5670余人。坚持对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对问题轻微的,通过函询谈话等方式进行提醒教育;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失职失责、滥用职权的人和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对构成违纪的,一律严查快办;对顶风违纪,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县纪委监委将定期对农民群众居住条改善件工作中问责的典型案例,采取综合通报、专题通报、个案剖析等方式,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充分发挥震慑教育作用。
15.关于“县农房办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县农房办对内设机构进行了优化,设立了档案管理科,明确专人负责农房改善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对农房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农房办相关会议分别进行记录整理归档,确保各级会议精神及时得到传达落实。同时制定出台了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管理、办公经费管理、办公用品采购、车辆使用等方面管理进行了明确。
16.关于“县住建局推进保留村庄提升改造工作举措不具体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7月4日县农房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分解下达2019年度盱眙县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目标任务的通知》中下达了保留村庄改造提升任务,明确了各镇街年内启动建设的项目。二是预先拨付各镇街50万作为保留村庄提升改造工作启动资金,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目前保留村庄提升改造工作已交由天源控股负责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市下达的8个保留村庄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已初步形成,计划9月全面开工,11月底完成8个项目建设。
17.关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复垦督查指导不到位,部分镇街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面上排查,进行回头看,目前土地复垦工作正按序时进度推进;二是目前管仲、鲍集、黄花塘3个镇已完成土地复垦工作。三是黄花塘镇成立由村建、自然资源分局、城管分局、招标办、镇纪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深入实地走访调查,约谈施工单位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到位。因施工单位延误验收,造成土地无法产生综合性效益,责成施工单位承担相关损失,补偿金从工程款扣除给相关村居。
18.关于“县平台公司融资渠道不宽,资金筹措有难度,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全县农房改善项目筹资和建设主体天源控股集团积极与农发行对接,对使用国有土地建设的农房项目进行融资。国开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补短板”项目融资已于7月底获得国开总行批准,近期将签定合同,合同签订一周后即可放款,届时将为农房改善项目建设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同时相关平台公司专门成立了农房改善工作机构,将根据要求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全县农房改善工作。
19.关于“少数村居一边规划集中居住,一边仍在审批分散建设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根据农房改善相关政策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民群众建房审批相关要求的通知》,各镇街通过召开会议或出台管控违法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在非规划区内停止一切零散房建设行为,同时镇街村建、城管等部门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处制止一处拆除一处,把好散建房审批关,坚决杜绝在非规划点建房现象发生。
20.关于“资金管理制度出台不及时。农房改善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在巡察期间,要求县财政局会同住建、审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房办等部门即知即改,于4月28日出台了《盱眙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盱财规〔2019〕1号),下阶段将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有序。
21.关于“专项资金跟踪审计不到位。盱眙天源水务有限公司请求县政府安排对实施宅基地退出的黄花塘综合开发公司进行审计,县政府相关领导批转后,县审计局组织第三方对黄花塘综合开发公司进行审计,但未按时间要求出具审计报告”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盱眙县审计局已于2019年5月20日出具了黄花塘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实施的黄花塘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项目审计报告(盱审投报〔2019〕4号)。在今后工作中针对宅基地有偿退出专项资金项目,查找在沟通衔接、过程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做到举一反三,完善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及时开展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2.关于“个别平台公司存在从专项资金中违规列支行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照国资管理规定,做好对标找差,组织平台公司财审、法务等部门进一步深化落实财务内审制度,确保资金规范使用管理,严禁发生违规行为。
23.关于“个别村居存在虚报冒领挪用专项资金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市委专项巡察组向盱眙县反馈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巡察情况的3类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再结合收到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转发的《未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审批项目统计表中》涉及盱眙的芦沟小区、桃园小区、贤亮新居、明陵社区四个新建小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或存在违规违纪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对涉嫌违规违纪的个人和集体进行严肃问责。针对信访分析、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与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相关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和行业监管、制度建设等薄弱环节,通过制发专责监督意见、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各镇街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强化监督、堵塞漏洞。注重用机制创新推动标本兼治,通过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24.关于“全县农民群众集中居住空间编制的部分集中居住点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不衔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已完成镇村布局规划专家论证工作,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省厅要求,正组织对镇村布局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目前,正启动规划公示。
25.关于“个别村集中安置小区占用省级公益林,受生态红线政策制约无法落地建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规划部门就项目涉及省级生态林范围、面积已进一步核实,并已形成调整报告,待研究报省自然资源厅批复。
26.关于“2017年以来各镇街实施的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大多为在集体土地上统规代建或统规自建房屋,县住建局质监站和安监站没有及时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目前已明确统规代建具备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农房项目,县住建局按流程将质量安全纳入监督管理;统规自建不具备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农房项目,由县住建局质监站和安监站协助项目所在地镇街对农房的质量安全进行业务指导。
27.关于“黄花塘镇已建的两个集中居住点芦沟小区、桃园小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内部管理不到位,芦沟小区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农渠中”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芦沟小区环境提升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力争11月底完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绿化等建设;二是桃园小镇环境提升项目正在招标,预计9月进场施工。
28.关于“部分镇村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在开展群众意愿调查摸底时消极应付,部分调查统计数据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例会等形式传达农房改善政策要求,进一步强化镇村统计负责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各镇街对今年计划搬迁的农户安置意愿再过细调查,确保群众意愿真实表达并规范统计汇总。二是桂五镇针对高平村在农房改善意愿调查摸底排查中消极应付、弄虚作假行为,责成高平村进行深刻反思,对群众意愿调查逐户过细核实。镇纪委对高平村、桂五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官滩镇通过认真核查,重新排查,镇纪委对数据不实的王桥、渔沟两个村农房改善意愿调查统计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调查问卷信息不全不实情况进行重新调查完善600余户。
29.关于“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存量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要求各镇街按照“应报尽报、应改尽改、一户不漏”的要求,共排查上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和残疾人贫困家庭共550户(C级108户,D级442户),2019年10月份前全部完成所有省级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以及省市下达的任务共计484户;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共计66户,支持镇街将2020年改造任务纳入2019年全部完成。同时于7月11日出台《盱眙县2019-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30.关于“少数镇街对四类对象危房改造存量存在少报漏报现象”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四类对象危房改造工作,明确要求各镇街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细化排查。二是各镇街根据《关于盱眙县农村危房改造最终排查清底的通知》要求,对四类对象再次进行排查,已切实摸清底数。三是县纪委监委将对排查中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31.关于“部分镇街和职能部门提供虚假、错误材料”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专项整改,切实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充分认识农房改善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农房改善相关材料的检查、梳理、汇总、收集、归档,同时对之前已收集的资料进行回头看,通过自查自纠确保资料真实规范。目前,天泉湖镇根据上级农房改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房改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统筹安排推进农房改善工作,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县农房办会议记录中一处时间错误已修改,同时已对所有会议记录进行梳理,明确专人负责整理;县统计局汇报材料中1处数据粘贴错误已及时更正,说明材料已报市巡察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把关,确保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的准确性。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继续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对已完成的27个问题,定期跟踪检查;对正在推进整改的4个问题,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做好跟踪督办、抓紧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全面达标、及时高效。
二是注重成效运用。针对市委专项巡察反馈10个问题、31个整改事项,深挖根源、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坚持查漏补缺、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通过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推进工作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农房改善政策文件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快推进全县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及时发现农房改善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制定处理措施,明确工作方向,把农房改善工作各项要求落细落实,切实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8288012;电子邮箱158785184@qq.com。
中共盱眙县委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