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视巡察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2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明祖陵镇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19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明祖陵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领导责任。镇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截至5月28日,共召开了5次整改推进会、4次具体问题会办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并经镇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制定了《明祖陵镇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对复杂问题,组织力量盯紧靠上,力争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涉及违纪违法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到位。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力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还将重新整改。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2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7个,正在整改6个,问责11人,函询1人,已经党纪立案3人,正在线索初核3人,部分违规资金已追回或清退到位。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关于“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突出党委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二是制定了《明祖陵镇党委工作职责》《明祖陵镇党委会议事规则》,突出会前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细化党委会的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及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三是制定了《明祖陵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细则》和《明祖陵镇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实施细则》。细化“五项重点权力”运行流程,出台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财政专项资金等事项“一把手”五不直管具体办法,推行末位表态制、推荐干部票决制,从制度层面加强和完善对“五项权力”的监督管理;四是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在党委决策前提供法律咨询,保证依法决策。
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凸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明确每名班子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和挂包村(居)的党建工作,并从抓好党员“三力”(战斗力、凝聚力、公信力)入手,进一步规范村(居)管理;二是进一步抓好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目前,我镇村(居)三个不达标村部已全部启动建设,仁和、龚庄村部主体已竣工,正在进行装修,仁和村部将在6月底投入使用。费庄村部已在3月份启动建设,年底将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落实好村(居)党组织书记“头雁工程”,同时出台《明祖陵镇村(居)站所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引领作用。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月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别制定年度和季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并将党建工作作为镇对村居站所重要考核内容。目前,已将党建工作纳入村级重点目标考评中,并在考核文件中明确规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得分末位的村(居),考核结果下调1个等次;二是强化督促检查机制,镇组织办对各村(居)党建工作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其它支部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党建制度落实情况、党建活动开展情况及台账资料完成情况等内容,并及时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按照“三会一课”、党员固定学习日、远程教育、党费收缴等制度进一步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搞形式、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一是从2017年底开始,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到分管领域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并规定班子成员除每月28日党员固定学习日、秸秆禁烧等期间到村开展工作外,每月抽出不低于4天时间到挂包村(居)开展走访调研活动;二是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进一步抓好支部组织活动,重点是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的实效性及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并将其作为每月抽查的重要内容。强化问题导向,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对落实不力的按照相关要求启动问责程序;三是坚持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在今年开展的民主生活会中,镇党委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高质量地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
关于“党组织建设工作被边缘化,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上级组织部门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对镇直机关支部进行整顿,同时组织办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机关各支部活动、台账资料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加强机关各支部的规范化建设;二是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目前2017年党费已经缴清,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公示;三是抓好村(居)党总支书记的党建项目。今年初,经镇党委研究,确定4个书记党建项目,分别为“虾稻共生”“阳光扶贫、你我同行”“留守儿童关爱”“村组干部双带”,由各村根据本村实际,选定其中两个项目,作为今年村书记抓党建项目。通过召开村(居)总支书记党建工作务虚会,听取村(居)书记关于党建项目实施的建议,出台《明祖陵镇村(居)党组织书记项目实施方案》;四是按照市委关于农村党建“一地多品”要求,重点打造明祖陵村家庭农场集群示范区,由村组干部带头成立农民合作社,发挥带动作用,多措并举带富村集体经济。
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支部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党建知识培训,确保全年党建业务知识培训会不低于4次,全年组织支部书记外出学习不少于5天。今年5月中旬,举办了“怎样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会。严格按照《盱眙县发展党员“清源工程”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二是每月充分利用党员固定学习日和远程教育平台,加强党员宗旨意识和党纪法规意识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从2017年底开始,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支部的民主评议工作,认真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四是按照市委关于农村党建“一村多群”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村(居)微信群活动情况开展检查,明确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各村(居)微信群按照要求开展好相关活动,以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
关于“选人用人不规矩”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新形势下选人用人标准,正确把握好选人用人导向,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加大纪委、派出所、计生、信用等相关部门的审查力度;二是已按照规定取消某站工作人员2015年度“先进个人”资格;三是充分利用村(居)公示栏和广播等平台,宣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和纪律,充分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在意识形态方面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今年3月5日镇党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并对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二是传达2018年意识形态责任目标、任务;三是不定期对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进行传达、宣传;四是3月15日召开了全镇宗教聚会点负责人座谈会,对宗教负责人宗教思想传播进行管理和正确引导,配合县民宗局、三自会加强宗教点管理、协调;五是姜庄教堂用地手续在协调办理之中。
关于“中心组学习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各班子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二是加强学习的主动性,每季度首月上旬对上个季度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三是督促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党的基础知识和十九大精神,在“明祖陵镇党员冬训群”和“最美明祖陵”工作群上传党的基础知识和十九大精神学习题库,要求党员、干部学习、自测。3月12日进行了集中闭卷测试,并将测试结果进行公示,以考促学,提高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
(四)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关于“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谋划不足,推进不够”问题的整改。
切实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形成“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最大失职”的思想认识。一是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度工作清单,突出党委书记和各党组织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镇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完善专项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部署,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同部署同考核,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2月14日上午,召开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暨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全面部署,与村(居)站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3月19日全镇党的建设大会上,派发了党风廉政建设第一季度工作清单,把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作为重点任务。二季度工单也随季度考核文件同时下发。
(2)关于“基层调研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制定《明祖陵镇党委领导班子到基层调研制度》,明确党委班子成员除党员活动日、秸秆禁烧期间到村开展工作外,每月抽出不少于4天时间到挂包村(居)开展走访活动,进行专题调研。改进调研方式,做到真正深入基层,听真话,访实情,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加强跟踪督查和抽查检查力度,每季度督查不少于2次,确保基层调研制度落到实处。
(3)关于“下属单位长期乱收费问题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各站所审批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和政策依据进行清理,统一公开公示,在各单位和便民服务中心醒目位置张贴。无政策依据的收费一律取消,收费没有正式票据的不得收取;二是正在对2014年以来的村(居)站所收费情况进行核查。
(4)关于“资金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抽调由纪检、财政、农经、农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2014年以来所有涉及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已经摸清截留、挪用资金去向,正在分析研究纠正方案。二是制定了《明祖陵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惠农资金专款专用;三是严格执行《盱眙县村(居)重点权力运行监督办法》,严禁村(居)公款出借和违规举债。对相关村(居)的2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5)关于“盲目招商,负面效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抓好项目的调研把关工作,切实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实施精准招商。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底线,抓实项目建设前的风险评估工作,对于生态要求不过关、质效差、社会效益差的项目,坚决不要。认真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及时掌握项目发展动态信息。二是通过招商引资,引进质效好、发展前景广的企业,对园区内闲置厂房进行置换,保证土地的利用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今年2月初,引进盱眙万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置换了工业集中区内原盱眙乐尔康餐具有限公司厂房;引进凹土项目,置换了工业集中区内原众泰金属(已停产多年)厂房。今年5月,引进盱眙康申纺织有限公司,置换了工业集中区内闲置的12幢统建厂房,目前已准备进场装修,将于8月份投入生产。通过项目引进,实现了资产盘活,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
(6)关于“扶贫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经对2017年以前的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登记。二是责成项魏村成立扶贫资金清欠小组,从快从紧对江苏御口福杯有限公司所欠资金进行清算和催缴,避免扶贫资金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三是对2017年上级财政拨付的扶贫专项资金由镇财政统一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四是加快统筹项目的推进。根据明委发[2017]36号文件的要求,每个扶贫项目都成立了由驻村班子、单位负责人和村书记组成的项目帮扶小组,全力推进项目实施、质量验收、资金拨付、项目收益分配,确保低收入户早日受益。
(7)关于“惠农资金‘雁过拔毛’”问题的整改。
一是责成村建站将部分发票完善到位,把时任分管领导欠条(借款)冲回,完善财务手续;二是由镇政府将2014年分流到村建站的有关经费返还给村建站,纳入村庄环境整治专有账户,用于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三是组织对全镇惠农资金的使用开展一次大检查,特别是对以农机手名义虚报冒领秸秆还田款的村居干部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梳理,对一名村主要领导进行函询;四是严格惠农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杜绝挪用行为的发生。
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镇纪委监督责任和担当意识,明确镇纪委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规范监督执纪;二是加强纪委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监督执纪和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实施廉政谈话2人,函询1人;三是严管厚爱,挺纪在前,坚决落实监督责任,强化问责。今年一季度已党纪立案3人,问责11人,提醒谈话3人;四是建立公开曝光制度,对被问责的一律公开曝光,及时通报,发挥“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目前,已经公开通报5期。
关于“村级资源发包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资源发包必须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平台上公开招标;二是制定统一的土地流转和资源发包合同文本,按照法律规定和客观规律确定承包年限、租金收取和增长方式等,承包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承包金按年支付,以防“寅吃卯粮”现象的发生;三是对村(居)2014年以来资源发包情况进行核查。明祖陵村取消一份承包年限过长的合同,仁集居委会纠正一份不规范合同,项魏村对一份标的争议合同向法院起诉。对敬老院旧址5.7亩土地2009年后没有收到租金情况进行核实,承包金已追缴到位,该地块已完成公开对外发包;四是建立资源发包档案。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不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财政所超标准列支招待费、土特产等费用和部分新购置固定资产未记固定资产账”问题的整改。
一是细化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时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公款接待对象、标准和批准程序等规定,取消各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坚决降低三公经费总额;二是加强财务账务规范管理;三是加强公共物资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制度,已完成2014年以来固定资产补登记工作。
(2)关于“2014年-2016年部分村超标准列支招待费、复印费、报刊费、用车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村(居)“三公”经费标准,并加强监管。实行“三公”经费申报和公示制,与镇“三公”经费同步公开;二是实施村级财务集中代理制度,实行“村账镇管”;三是组织村(居)开展自查自纠,对责任村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
(3)关于“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村居站所对公费报销应个人承担的费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坚决追缴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村建站一名工作人员违规报销生育补贴现已追回;个别村干部虚报冒领户头费问题,与有关信访件合并调查;三是规范财务审批程序,杜绝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等类似问题发生。
(4)关于“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其它费用”问题的整改。
组织村居站所对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作出处理,部分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已追回。
(5)关于“机关作风建设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明祖陵镇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五项制度》,明确作风建设要求和考核办法;二是推行作风建设保证金制度,实行纪律处理和经济处罚双重手段;三是加大督查检查的频次,以作风建设促执行力的提升;四是加强执纪问责力度,截至目前,已对11人进行问责。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在整改问题的同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明祖陵镇党政办公室,电话:88688868,邮编:211700,电子邮箱:mzldzb@126.com。
中共盱眙县明祖陵镇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