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视巡察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9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收到巡察组反馈报告后,我局立即将情况在全局党内作了通报,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就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将巡察组反馈的所有问题进行细化分类,逐条制订整改方案,并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责任清单,实行整体联动、集中攻坚,有力促进了整改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汪海同志为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我局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了《盱眙县住建局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建立由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科室牵头、全局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还建立了协调管控平台,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促进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精心组织,扎实整改。局党组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任务清单。将巡察组反馈关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42项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确保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同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财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规章制度,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党组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各科室、单位对照责任清单抓好落实。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明,随意性大”问题的整改。
出台《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议事规则》《盱眙县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区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办公室负责人专职记录会议,记录本妥善保存。
(二)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对一些重大决策个人说了算,未能做到末位表态”问题的整改。
出台《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议事规则》《盱眙县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议事原则、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等进行明确,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依据议事规则进行上会研究,会前充分征求意见、准备材料,会中坚持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做到末位表态,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确保全面、客观反映会议研究的全过程。
(三)关于“制度建设缺失,引领作用不显”问题的整改。
出台《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对考核原则、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程序、组织领导、考核结果运用等进一步明确。严格执行考核暂行办法,对局属各单位、科室进行考核,实行奖优罚劣,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出台《县住建局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县住建局党组织党建考核办法》,健全党建考核制度,细化党建考核细则。对照党建考核办法,每季度组织对各支部考核一次,年终综合考核评比,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四)关于“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等方面。已于2017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制定了《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住建局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和问责制度》。完成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的调查。建制镇污水全运行方案的编制工作已开始招标,县域一体化污水处理PPP项目已进入江苏省PPP项目库,7个新建污水厂的排污口论证已通过专家评审。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厂区主体建设已完成,附属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有序推进。河桥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市住建局进行审图。建制镇污水处理费已开始在自来水费中一并征收。完成泽兰路至城东大沟污水管网工程,泽兰路黑臭大沟已整治完成。二是大气污染管控方面。我局于2018年4月28日对前程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2018年5月24日对前程、天和两家公司分别下达了《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告知书》。同年6月21日,两家因环保问题被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我局立即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对两家企业进行联合检查,由县生态环境局对两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处罚金,完成省生态环境厅交办问题的整改。2019年3月5日,我局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对金桥、前程、久隆三家公司分别下达了停产通知书,但三家企业未落实管控停产被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我局立即对三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对企业开展回头查,并于3月27日向县行政综合执法局移交,对三家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拟定《盱眙县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待完善后报请批准实施;加强对纳入行业管理的企业管控力度,开展常态巡查,确保各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长效管控措施,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增加技防手段,已建成企业视频在线监控网络,便于实时监控各企业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五)关于“对监管领域黑恶势力排查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8年5月,小太湖原业主委员会个别委员和泽梅物业员工对市场管理单位方佳物业设置停车栏杆行为不满,采取破坏行为,相关涉案人员已被政法机关处罚。泽梅物业员工后被辞退,对盱眙泽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予以一般失信扣1分,按照物业服务人员服务行为明显失当记录不良信息,并录入淮安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对该公司的失信行为按照《淮安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予以信用提醒和诚信约谈惩戒措施。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定期排查治安和安全隐患,2019年8月16日,物管所开展房地产领域黑物业自查、互查、排查,本次排查未发现问题。2019年5月14日,组织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街道、社区物管工作人员开展物业管理知识培训。今后,每半年召开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六)关于“配合巡察工作不积极”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先后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工作作风整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对重要工作下达交办单,注重问题导向,剖析存在问题,找准问题原因。二是对保障科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七)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全面排查城区基础设施破损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实施维修,目前已对城区明月路、八一路等13条道路破损人行道实施维修,对都梁大道、甘泉西路等3条道路快慢车道裂缝采用高分子密封胶灌缝施工,并对雨污水井盖、雨水篦破损情况进行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截止目前,修复人行道7150平方米、沥青路面修复600平方米、疏通下水道约8公里、更换窨井盖30余套、雨水篦80余套、新砌窨井8座、铺设雨污水管道约100米,道路高分子密封胶灌缝约31公里,配合交警部门拆除布置不合理标识标牌19个,奥体路与山水大道交汇处开设道口约300平方米。
(八)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维美新城首次缴存未足额问题,该项目合同造价为人民币3000万元,应缴存到位资金为人民币900万元。根据相关领导批示,先行缴纳100万元,剩余到位资金由建设单位用房屋进行抵押,待预售许可证办理好后,立即办理抵房手续。因建设单位资金链出现问题,多方筹资无果,无法补缴到位资金。目前,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建设施工单位正在走诉讼程序,准备解除合同,无农民工工资拖欠信访问题。已要求在项目复工前,补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否则不予开工建设和办理相关预售手续。目前,二期项目预售许可证已办理,现将维美新城3幢(共3套3-101、3-102、3-201,面积879.46平方,合计1319.19万元)予以限制销售,其余楼幢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归还保证金,待补齐一期项目保证金后予以销售3幢限制房源。二是已组织对《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盱眙县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意见》等文件进行了再学习、再明确,严格按制度落实收缴标准,杜绝农保金差别对待问题发生。三是对恒泰蓝湾动用保证金解决农民工工资未归还问题,立即要求企业补缴,确保农民工工资有着落。恒泰蓝湾项目2017年9月县纪委交由我局帮办后,已解决余下的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目前项目建设由国联集团负责,已将到位资金150万元打入我局监管账户监管。四是对以后农保金账户金额动用或者不足的项目,要求企业制定还款计划节点,并由企业做出承诺。未予执行项目,对项目实施暂停施工,冻结商品房销售资金,待补足保证金后,按程序申请复工和解冻。
(九)关于“建筑安全监管不力,事故频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工作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对所有受监项目制定安全监督计划,根据工程规模明确抽查频次,工期3个月以下的项目抽查不少于1次,3个月至1年的项目抽查不少于1次,1年以上的项目不少于3次,结合重大节假日开展抽查,现共有受监在建项目22个,下发整改通知97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二是严格检查执法,提高监管实效。纠正监管执法上的宽、松、软等问题,坚持工作中严和实的标准,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分3次对大型机械设备进行排查,强制拆除城市桃源1台报废塔吊,限期拆除海通时代广场3栋问题活动板房。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监管重点。结合我县发生的事故案例,查排共性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持续精准发力,组织所有在建项目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6次,通报每月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对问题企业点名批评。四是从严查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重点隐患蹲点督办,严查施工企业,加强督查通报和处罚力度,我局监管的3起事故企业均被罚款处理。截止目前,约谈相关责任人5名,对2家施工企业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五是强化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借助各类信息平台,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全行业关注的良好氛围,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中医院、县林场消防队等相关单位,在临淮新寓开展1次建筑施工应急消防演练活动,发表各类新闻报道8篇。六是加大考核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对安全管理能力薄弱的企业,取消一切省、市标准化文明工地评先评优资格,截止目前,共上报8个市级文明示范工地及4个省级文明示范工地,实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良性循环。七是怡和假日酒店装修工程,我局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在取得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并在规定时间移交行政执法局处罚。对怡和假日酒店装修工程现场检查人员进行行政警告、诫勉谈话处理。自2019年7月以来,对辖区范围内项目进行专项排查,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项目,将联合行政执法局强制停工,督促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行为移交处罚,杜绝无证施工现象再次发生。
(十)关于“理论学习不认真,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严格考勤制度和学习纪律,坚持学习经常化、系统化。每季度对局党组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2019年8月,分别邀请县纪委、组织部同志和县委党校老师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两场集中培训。三是每半年对各支部开展一次理论知识测试,以考促学,进一步增加学习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十一)关于“党员学习教育走形式,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利用“学习强国”“远程教育”等线上平台,结合周一晚间“亮灯工程”,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对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同时,对“两学一做”学习笔记误写的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广大党员到黄花塘新四军纪念馆和淮安周恩来纪念馆开展近距离“实境课堂”主题教育,深刻领会“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具体内涵。三是针对党员“亮灯工程”学习笔记不全问题,局党建办统一印制学习笔记本,对学习笔记进行不定期抽查。四是2019年9月2日,利用“亮灯工程”学习契机开展了一次理论知识测试。今后,将每半年对各支部开展一次理论知识测试,持续检验学习效果,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十二)关于“中心组学习未正常开展,提升领导班子党性修养功能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管理。制定了住建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成员学习正常开展。二是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在参加集中学习的同时,根据自身实际进行自学。在学习的基础上集中开展研讨、交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确保学习取得实效。三是抓好督促检查。针对学习笔记代抄情况,党建办将坚持每季度根据个人笔迹和学习笔记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四是对学习笔记代抄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十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及考核方案细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细化分解,做到肩上有担子、工作有压力,有力地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十四)关于“制定文件照搬照抄”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机关工作作风整顿,认真学习上级文件, 吃透文件精神,重点加强对文件出台的制订、审核把关。二是对草拟文件的具体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十五)关于“舆情应对不力”问题的整改。
针对2018年10月,睿博融城楼盘捆绑销售储藏室,被多家省级以上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我局接到群众举报,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督办,并下发《关于对睿博融城项目违规销售问题的整改通知》,在项目现场张贴,在县电视台新闻频道、住建局官网同时发布,在盱眙日报刊登,要求开发企业立即停止捆绑销售行为,储藏室按指导价4780元/平方米销售,之前销售价多出部分无条件退还业主。一是以《关于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加大对商品房开发市场的监管力度,适时预判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对重点项目重点监管,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二是适时与物价主管部门对接,针对部分企业销售价格申报事宜,进行集中会商,以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正确引导开发企业合法合规销售,对开发企业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梳理研判,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三是通过对销售代理公司进行登记备案,进一步加强行业规范和业务技能提升。每季度对房地产市场情况进行简析,有效的指导企业运营和对市场的监管。排查可能引发舆情的风险点,并积极采取预防或应对措施。四是对审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十六)关于“混岗情况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所有科室、单位人员的编制、岗位进行清查,理顺工作人员岗位和编制所属关系。二是针对混岗情况,根据局党组研究对我单位档案室、第一山管理所等科室和单位4名人员进行了回归调整。今后,将根据单位工作实际需求,适当调整人员岗位,严格按照轮岗交流制度,逐步规范单位混岗情况。三是积极向编办申请用编招人,今年已向编办申请公务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的用编计划。
(十七)关于“党建工作考核机制未建立”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成立了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监督机制,制定了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同时,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着力解决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十八)关于“支部换届造假”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7年各党支部都进行了换届选举,由于当时工作人员没有将选举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导致2018年回头查时部分支部对材料进行了重新收集,出现不规范现象。二是组织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党组织换届选举的主要程序和制度,2019年8月22日,邀请了县委组织部业务骨干对各支部书记、支委、党务工作者进行了集中培训。三是2019年7月3日,经请示,并经组织部同意后,我局将原4家改制企业80名党员进行分流,待分流完成后,进行机关党委选举。机关党委成立后将对所属党支部进行提前换届选举。
(十九)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住建局实际,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了工作计划,并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要求各党支部规范台账资料,上墙制度出现错误已完成整改。二是2019年8月8日,针对建工支部党员大会党员缺席多问题,党组领导对建工支部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三是2019年8月15日,建工支部书记召开支部大会,对2017年7月18日建工支部党员大会中未参加人员进行分别谈话。四是2019年8月12日和2019年8月13日,局党建办对园林支部、征收办支部进行了党建工作考核,重点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十)关于“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住建局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二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党小组要提前与党员领导干部做好汇报沟通,统筹安排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保证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二十一)关于“违规转嫁招待费”问题的整改。
针对住建局机关从下属单位列支招待费问题,已于2019年6月25日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实行归口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明确经费列支渠道,从源头上杜绝接待费用从下属单位转嫁列支。进一步完善《关于住建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制度》,重点严控经费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用只减不增。今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每季度报局主要领导审阅,并接受公开监督。
(二十二)关于“违规发放补贴、福利”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2015至2018年发放的值班费、加班费进行全面梳理,将报派驻纪检组指导,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违规发放的部分,坚决予以清退。二是2015—2017年,测绘中心使用公款承担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现除原住建局职工1人未退还,其他人员全部按要求将应承担的个人部分及时足额缴存至测绘中心账户。该原住建局职工于2016年6月随相关职能划转至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工作,现我单位已发函至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从其应发而未领取的个人经费中将其本人应承担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扣缴回测绘中心账户。三是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关于住建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明确津补贴、福利等发放细则。
(二十三)关于“回避问题不作为”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与盱城、太和街道对接,督促指导其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出台了《盱眙县盱城街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长效管理考评办法(试行)》。8月中旬,联合盱城街道开展小区物业服务长效检查,8月27日,对小区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排出考评后20名小区,依据办法进行处罚。今后,将长期坚持长效管理考评机制。二是起草了《关于社区管小区工作意见》,并经县领导同意,意见中明确街道办物业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单位职责。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管小区工作,2019年8月27日由县领导召开社区管小区工作专题会,专题讨论社区管小区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三是安排专人协助街道办、社区排查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小区的管理水平。2019年8月29日,由我局牵头组织街道物管办、物业公司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赴清江浦区学习物业管理工作。四是仍有多户违规占房未清退问题,收到巡察组立行立改通知书后,保障科和经济房发展中心立即收集资料,于2019年5月对剩余三户进行诉讼,县法院已受理,待判决后,我局将立即申请强制执行。今后,我局将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审查申购、申租人的申请条件,对不符合条件进行清退。
(二十四)关于“懒政怠政慢作为”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9年,将南苑小区、阳光人家、鸿庆佳园、新城市广场、益民花园、凤凰花园等6个老旧小区和管道公寓省级宜居住区列入改造,主要对基础设施、防水、道路等分批组织整治和维修,及时对小区内公益宣传栏进行更新或改造。计划今年11月底前完成老旧小区和宜居住区改造。二是对文明办交办的公益宣传不足、基础设施破损严重迟迟得不到解决问题,积极对接街道办和社区对辖区内的公益宣传和基础设施破损进行更换和维修,已设计统一公益宣传样式,要求各物业公司更换到位。8月27日,对公益宣传不到位的后20名小区进行了通报。对基础设施破损问题,由小区物业按程序上报,经街道招标摇号确认施工单位后组织实施,及时做好基础设施破损更换和维修工作。
(二十五)关于“‘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扎实抓好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计划》,全面落实“三项责任”清单,规范《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手册》,党组书记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三是2019年8月、9月分别召开了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中秋、国庆两节党风廉政自律专题会议。今后,局党组每季度不定期召开党风廉政教育专题会议,加强对党员领导班子的日常教育督促和管理。四是2019年6月,开展党风廉政述职评议会议,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并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2019年9月,局主要负责人为全体工作人员上了一堂《提高法治素养做一个讲规矩、守纪律的明白人》法治课,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
(二十六)关于“问责结果运用不到位,边问责边表彰现象连年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同时,加强“一岗双责”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统筹推动解决分管科室、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合力。二是排查出2015—2018年间被问责后又被评为先进个人和先进党员的工作人员5名,取消5名人员荣誉称号。三是对2017年和201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进行了清查整改。今后将严格遵守评先评优程序,拟表彰人选需经纪检组把关审查后再进行表彰。
(二十七)关于“内控机制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了《盱眙县房屋征收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并已执行,相关账目已履行审批手续;财务相关印章分离保管;安置中心资金收支由局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协议审核由在编人员签字把关;重大项目合同将由法务人员参与把关。
(二十八)关于“多头开户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已对所有账户进行排查,共排查出征收办11个账户,对1个不符合相关规定开设的账户,9月10日前完成销户手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盱眙县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原有账户7个,共排查出5个不符合相关规定开设的账户,浦发银行已于2019年7月15日注销。
(二十九)关于“内审作用未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物管所财务交接账实不符、银行长款的问题,责令当时财务交接人员,仔细核查相关账目,长款主要原因是银行利息和银行费用未及时记账、出现重复记账和漏记情况,且财政预算外拨款专户已记,银行账未记造成。现已查清长款原因,并做好调整、补记等账务处理工作。对责任人提醒谈话。二是成立住建系统内审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内审领导小组组长,财审科负责人任副组长,下设财务人员若干。三是下半年将组织财务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学习,加强对会计、税务、金融、工程造价等方面知识的学习,邀请财政、审计部门业务骨干对局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授课,逐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四是制定内审实施方案,下半年,将按计划分批次对局属所有财务独立核算的单位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后,由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出具内审报告报局党组。五是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关于住建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一律实行公务卡结算,明确个人和单位公务卡结算范围,严格按公务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强制结算目录执行,否则,相关支出一律不予报销。该制度已在局机关、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实施。
(三十)关于“预售许可证发放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世纪名城存在违规提前发放预售许可证问题,企业在承诺期限前补齐了施工许可。对2009年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房管科科长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知识培训,严谨工作作风,同时举一反三,对办理预售许可证前后相关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目前,虽预售许可审批业务已于2016年7月移交县行政审批局,但在其他工作上也要严于律己,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三十一)关于“预售资金监管失范”问题的整改。
政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资金逃离监管问题,盱眙政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锦绣乾城项目是全县32个问题楼盘之一,2015年9月,该公司因债务纠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被法院查封,为使项目正常销售,正常推进,尽早交房给业主,又确保预售资金不被开发企业擅自使用,我局同意其开设了新的监管户,这样做没有违反预售资金管理规定。后来开发企业负责人仇立生用私刻假公章、冒充工作人员签字等手段骗用了466.3万元预售资金,我局工作人员主动与银行对账时发现,仇立生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盱眙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精神,牵头与各商业银行对接建立“预售款监管信息化办公系统”,目前全县10家合作银行中已有4家银行网络平台搭建完成,现处于试运营阶段,年底前全部对接完成。这一做法有效的堵住了银行方私自转款的漏洞,为规范资金监管及项目健康运行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同时,加大预售资金监管力度,要求科室人员每天对开发企业网签行为进行监控,并要求全县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网签合同后一周内必须进行备案,否则停止该项目网签申报业务。每周与监管银行进行对接,及时掌握企业资金动向,上线运行的盱眙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起到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的作用。
(三十二)关于“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未按序时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我局涉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共3件,一是“政府投资工程领域监管缺位,部分建设单位造价控制粗漏”问题,已完成该问题整改。二是“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城乡统筹区域供水项目长期拖延不完工,已拨付专项资金被省财政厅收缴”问题,目前,该问题整改达到方案计划的序时进度,正按序时进度推进。三是“县委班子解决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的务实举措不多,对‘问题楼盘’、‘问题项目’处置工作迟缓,追责问责不力”问题,截止2019年9月2日,我县32个问题楼盘,已有28个楼盘已经办理不动产权证,剩余的城市桃园、金国园阳光城市、郦水嘉园、小太湖国际新城4个楼盘正按照既定方案有序推进,预计10月份容缺办证。金国园阳城市项目由我局牵头,理清项目债权债务及土地被查封情况。公安局经案大队、税务局介入,调查项目的税收缴纳、预售资金使用等情况。同时,成立金国园阳光城市楼盘处置领导小组,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在住建局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建、公安、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国联集团、效能101中心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项目推进日常工作,代替原开发企业,推进项目处置。建议县国联集团注资盘活项目,注资后,一是和申请执行方南通法院等债权人洽谈,偿还债务,解封被查封土地;二是在法院拍卖一号楼资产时收购,收回一号楼资产,注资解决相关债务,解封被查封土地。分割未开发土地过户在国联集团名下,调整原规划方案,开发净收益用于偿还国联借款和扫尾工程建设。郦水嘉园项目目前由引资帮办单位协调相关法院解决土地查封问题,同时启动交付楼栋的容缺办证程序。剩余未开发地块的建设问题,原开发企业与国联集团的土地过户协议正在完善,过户后将适当调整容积率,以增加收益,解决项目扫尾工程。城市桃园项目土地已过户给国联集团,在不超过原土地挂牌规定的容积率情况下,适当增加尚未开工建设的15#、18#楼建筑面积,我局与引资帮办单位共同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善调整方案并报行政审批局审批,通过邀标方式尽早确定施工单位,尽快开工建设。同时对已入住业主分批办理不动产权证。小太湖国际新城项目已由浙江泰顺县政府主导处置,引资帮办单位已对接泰顺方,要求加快处置进度。对已交付的部分房产符合容缺办证条件的,及早启动容缺办证程序。
(三十三)关于“权力高度集中,廉政风险大”问题的整改。
7月开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要求,将人员任职、工资调整先经单位集体会议讨论,后提交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房屋征收事项提交局党组集体研究后报县政府审批。
(三十四)关于“附属物补偿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出台了《盱眙县房屋征收协议审核规定》,对协议实行三级联审,附属物调查表必须由被征收人和动迁人员签字确认,确保附属物补偿工作规范操作。对因房屋征收补偿问题上访的被征收户,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稳控工作。
(三十五)关于“房屋拆除工程违规操作”问题的整改。
对中医院西侧地块拆除标底制定问题进行了调查,由于当时废钢材价格较低残值少,而施工机械使用较多,渣土处置费用较高,加之文明城市创建等因素,最终确定拆除招标底价为零。今后,所有招标工作中充分考虑影响标底的因素,请专业人员参加制定底标。目前,所有拆除工作已交由国联集团实施。
(三十六)关于“超标准发放劳务费”问题的整改。
全面排查了2015年以来房屋征收劳务费发放情况,发现2个项目超标发放劳务费。分别是 2015年实施的金鹏大道与奥体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劳务费超标发放2.6万元, 2016年宝积山西侧船舶清理项目工作经费超标发放0.13万元。目前,针对超标发放的部分正在制定清退方案,10月底完成整改。今后将严格执行《盱眙县城区房屋征收(棚改)工作考核激励办法》。
(三十七)关于“监管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针对全县114个小区仅有39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问题。由于我县物业管理工作起步较晚,2010年前未形成市场竞争,先期开发的房产项目基本处于无物业选聘的处境以及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未经过招投标,致使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较少。一是起草《社区管小区工作意见》文件,明确了严把物业准入关,确保引进有经验、信誉好的企业进驻盱眙。邀请招标的必须是全国知名物业企业、全国知名开发企业自持物业,县内托管矛盾少、业主满意度高、综合排名前10名的物业服务企业。二是物业信用档案建立不全,9家物业服务企业未录入信用系统问题,现均已通知9家物业持相关材料到淮安市住建局申请录入。目前5家已录入系统,3家正在提交,最后1家百百顺物业,与该公司联系,由于前期开发单位转让,现开发单位拟解聘该物业,撤出盱眙市场。三是对未进入淮安市物业诚信系统的企业,禁止参加我县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招标工作。四是信用等级有严重失信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企业评价为不合格。惩戒措施: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向社会公开披露失信信息,不得参加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不得以协议方式承接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先、评优。
(三十八)关于“信访纠纷不断,矛盾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
龙泉雅苑发生业主和物业公司冲突问题。主要是当时文明城市考核阶段,物业急于清理小区内乱堆乱放、毁绿种菜等问题,而又缺乏耐心仔细与业主沟通,从而导致问题发生,此事派出所正在处理中。虽物业公司是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小区部分少丢分,但处置方式、方法仍然有不足之处,我局物管所已对物业经理提出批评,要求今后工作多做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发生。一是已于2019年5月14日组织召开全县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学习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物业人员信访纠纷调处能力。二是为进一步化解信访矛盾,2019年8月,我局工作人员多次召集相关人员赴现场处理东城国际物业收费矛盾,现场对东方市场停车场违建拆除后不新增违建问题进行交办等。今后,将采取多种方式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矛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化解矛盾能力。三是积极配合街道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信访矛盾化解力度。
(三十九)关于“维修工程实施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物管所自行摇号决定施工方问题,由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非国有资金进入交易中心招标,我局参照交易中心摇号规则,经局领导同意后实施。二是已出台《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定及流程》以及《盱眙县盱城街道关于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施工企业备选库管理办法》,我局将根据文件要求协助街道规范维修资金的使用,积极做好物业管理部门工作职责。三是对违规发放辛苦费问题,责成相关人员清退“辛苦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四是2018年开标的家禧广场电梯维修工程,三家报名两家无资质问题。已于8月16日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对家禧广场电梯问题重新进行招标,共3家有资质的电梯维保企业进行投标,已完成招标及维修工作。
(四十)关于“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度低”问题的整改。
目前,正在整理宣传手册以及展板内容,将尽快印制,近期准备面向县城各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接受现场咨询,积极向群众宣传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确保让更多的群众受惠。
(四十一)关于“购租房资格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梳理出审批流程,调整、把控了申请条件,修改了申请表格,并发函至盱城街道,落实了“三审三公示”制度。二是按照2019年县政府《关于扩大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 》的要求,严格审查申购、申租人的申请条件,9月中旬对已承租人进行复查,并进行清退,避免再次出现骗购骗租现象。三是对于疑似不符合条件的租户,经过调查20户是符合条件的,剩下87户,已清退了23户,将对剩余64户承租人进行审查、取证,分批次对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进行清退,逾期未退出或退回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十二)关于“变相侵占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
一是商贸中心2间门面抵扣维修资金问题,因商贸开发一期时,维修资金文件刚出台,一期已售房屋业主未缴纳,后开发单位就以门面作为一期维修资金抵扣物管所名下。目前,存入物管所账户的门面租金21.4万元已调整至商贸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账户。二是已与商贸开发单位联系,督促其缴纳房屋维修资金,逾期不交,将对商贸17号、AB17号楼进行拍卖处置,拍卖所得资金将缴纳至商贸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账户。三是对因欠缴维修资金抵押在物管所名下房产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查,万豪国际欠缴房屋维修资金、皇家花苑欠缴电梯维修资金。万豪国际已缴纳未售房源69套的维修资金281648元,目前已追缴到位。皇家花苑已缴纳电梯维修资金。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从两个月的整改情况来看,整改工作已经产生了积极影响,但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局党组将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契机,锲而不舍深化“四风”整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真正把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为住建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住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毫不松懈,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决打消一切“过关收场、完事大吉”的心理,始终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严格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推进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完善制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既在治标上下工夫,又在治本上不放松,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大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对存在已久、反复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打基础、管长远、固根本的整改措施,从制度机制入手,扎牢制度“笼子”,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全局广大干部廉洁从业,汇聚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三)强化督查,坚持不懈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抓好整改任务的贯彻落实,强化整改工作的督查考核,将把整改工作情况及成效作为局属各科室、单位履职尽责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整改到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不定期督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求相关科室和分管领导责任,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跟踪督办,一抓到底,确保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8267959;邮政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7楼;邮编:211700,邮箱jsxyjs@126.com。
中共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