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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七轮】中共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全县人防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0-08 来源:盱眙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9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全县人防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7月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接到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靠前指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细化整改方案。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制定了《关于全县人防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的报告》,制定了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三)强化整改落实。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推动各项整改工作。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会办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牵头抓总作用缺失”问题的整改

  根据国家人防办“一中心、三部门”指挥编成要求,报经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批准并行文,完成了对我县人防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的文件。结合今年“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9月6日召开了人防指挥部成员会议。

  (二)关于“人防工作规划滞后,‘高质量发展’统筹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联合县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起草了《关于落实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范围的请示》,已得到县政府批准。今后我局将严格根据新的政策文件执行配套人防建设。

  (三)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推动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积极与盱城街道办和征收办对接天龙山民防疏散基地拆迁事宜,目前已经完成工程地形图测绘,进行施工图设计招标。下一步将排出项目进度计划,按计划推进,确保项目建设进度。

  (四)关于“对人防工程应建未建现象处置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主动对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局,联合处置第一中学等应建未建人防工程项目,聘请专职律师,依法推进。目前已约谈帝景国际、欧洲城和金澜湾3家建设单位,继续跟踪督促其尽快实施。 二是结合县委县政府问题楼盘化解工作,全程跟踪,确保宏润家园一期等项目应建人防工程应建必建。已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经县政府批准,出台了《关于同一项目多地块经济技术指标总体平衡的实施意见》,明确分期建设的项目,总体平衡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包括人防),一期建设区域内需满足配套设施配建要求,今后将不会再出现应建未建的状况。三是联合县行政审批局拟定《盱眙县防空地下室建设及易地建设费征收实施细则》,目前已形成初稿。

  (五)关于“对人防地下室市场开发利用工作态度消极”问题的整改一是全面摸底排查。经过排查,全县已建成备案的26个人防地下室,有15处目前处于闲置关闭状态。二是外出学习考察先进的经验。8月8日,我局赴泰州市人防办学习人防工程车位管理经验,准备学习借鉴泰州市人防地下室管理做法,探索将人防地下室建立维护专户,由小区物业进行日常维护并建立维护专户,县人防办定期巡查,共同监管维护专户。 三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已出台,文件规定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相关内容。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关于“已建人防工程长期不交付,处于‘管理真空’状态”问题的整改一是排查了全县人防工程,对未备案交付的8个人防工程,结合县委县政府化解问题楼盘工作,积极参与补缺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建好备案,并且已经聘请律师依法推进。二是墨香苑人防地下室问题,正与县城管局、律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三是加强部门科室间协调合作,定期检查。根据省市人防办的思路,目前正与质监站沟通,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质量监督并轨,由质监站统一监督、质监,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与监管,实现人防工程与商品小区同步备案交付。

  (七)关于“原人防办党员教育效果较差”问题的整改一是理顺关系,统一管理。本轮机构改革,原人防办党员关系已全部纳入县住建局机关党支部统一管理。二是加强学习,提升效果。根据局机关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党员积极参加周一“亮灯工程”学习。截止目前,已累计参加“亮灯工程”学习20余次。

  (八)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未落实”问题的整改一是积极参加局党组组织开展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二是年初科室负责人向局里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三是科室负责人对科室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落实谈心谈话经常化要求。

  (九)关于“管理和监督缺失,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发生”问题的整改一是详细排查,积极做好清退工作。2016年度超标准发放的职工福利费,应退5000元,实退5000元,退款已存入单位银行账户。二是加强学习,严肃相关财经纪律。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了会议,学习相关财务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今后,我们将严格按住建局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十)关于“人防资产底数不清、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一是对房产被出租情况,进行追缴。万豪商业广场商铺被建设单位统一招商租赁情况,将按《房屋租赁合同》按比例分配房租,上缴到财政专户,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目前正在督促建设单位缴纳相应租金。在建设单位无力偿还欠款的情况下,拟先行办理产权证明。二是对房产被占用情况,及时清退。金桂佳苑及北苑新城商铺被占用情况,现已清退完毕。三是明确产权,做好登记。进行全面排查,抵押网签的房产共47套,已进行登记造册。及时联系欠款企业,启动所抵押房产的办证工作,正在办理北苑新城商铺产权证。办理产权证后,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明确管理责任人。

  (十一)关于“人防地下室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排查全县人防工程,拟学习借鉴泰州市人防地下室管理做法,探索将人防地下室提供给业主使用的方法。定期检查使用方对地下室的维护管理情况。目前已完成万豪国际广场人防地下室确权,并油漆分色。二是明确专人定期巡查,做好巡查情况登记,对发现的擅自使用防空地下室谋利违法行为移送至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

  (十二)关于“三个委托管理的人防工程存在‘只托不管’现象”问题的整改对未履行好管理义务的方佳物业公司,未支付其后期托管费用。拟于9月份对嘉禧广场人防地下室进行维护清理。今后将加强对委托管理的人防工程的管理,督促物业做好维护资料台账。定期巡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十三)关于“人防易地建设费存在迟缴未缴现象”问题的整改拉米加广场、天泉湖翡翠谷一期等项目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目前已追缴到位。加大追查力度,已经聘请专职律师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康桥公寓、新城御景、世纪名城等3个项目欠缴易地建设费,已由法院强制执行,正督促律师跟踪协调。

  (十四)关于“人防工程使用收益过低”问题的整改排查全县已建成的人防地下室,《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已出台,文件规定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相关内容,《人民防空法》也将于明年上半年进行修订。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执行人防工程平时使用。

  (十五)关于“未批先建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对未办理人防行政许可的项目一经发现,立即立案移交县行政执法局。拉米加广场、健力铭都等项目在函告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局后,及时办理了人防行政许可手续。二是做好与行政审批局的对接工作,及时移交审批后的档案资料,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三是已拟定《盱眙县防空地下室建设及易地建设费征收实施细则》,正征求县行政审批局意见。

  (十六)关于“审批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项目审批手续。对投资建设的项目,严格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县行政审批局已对各项目建设单位发出提醒函,督促各建设单位完善审批手续。天泉湖镇古城民防园、穆店乡民防公园项目未实施,盱眙县民防教育基地项目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材料准备工作。二是规范人防易地建设费免收政策的执行。根据上级文件关于易地建设费减免的精神,联合县行政审批局共同制定人防易地建设费减免方案,报经政府批准,规范执行。目前方案正在拟定中。

  (十七)关于“行政执法质量不高:处罚失当”问题的整改县城管局已对中商星雨华府项目行政处罚失当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正拟定《盱眙县人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报经政府批准后实施。

  (十八)关于“程序违法”问题的整改

  我局将积极与城管局对接执法事宜,遇到案件,多沟通,多联系,聘请专职法律顾问,确保人防执法工作依法行政。

  (十九)关于“工程建设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工程项目存在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浪费现象主要是因为人防部门为加快项目进度先行招标,没有严格按照立项、设计、招标的建设程序进行,未向领导及时反映法律的相关条款及存在的问题,工作不细致以致报市人防立项的项目规模和县领导要求的相差太远,导致项目未按序时进行。今后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项目建设,并做好已开工项目的收尾工作。一是铁山寺民防教育基地项目设计合同违约金,已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同意支付。目前正在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在监理和跟踪审计单位的配合下,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按合同约定和进度款支付相关规定拨付工程款。二是天龙山民防应急疏散基地项目,与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签订的景观施工图设计不包含道路及驿站施工图。今后我局将周密考虑,严格按程序规范项目实施。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抓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的整改工作,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稳步推进。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合力,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按期有效完成。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立和完善相关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促进全县人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8288997;电子邮箱641064383@qq.com。
 

  中共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