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视巡察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党委进行了巡察。5月27日,巡察组向我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县农委党委始终站在政治高度,坚决落实县委巡察组的意见要求,周密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抓紧抓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县委、县纪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对照县委第二巡察组整改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党委班子一致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对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必须坚决执行。这次县委巡察组对委党委巡察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把脉精准、切中要害、实事求是。
(二)加强组织领导,打好整改基础。5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我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县农委党委书记朱耀同志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安排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成立农委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责任分工,负责分管科室站所的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查组,专门负责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和督查指导。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委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县农委党委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盱农委发〔2017〕15号)文件。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三个方面14个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委党委和各支部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10个专题进行重点学习,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时时刻刻用党的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同时增加班子成员领学分管条线岗位知识,将党建学习与岗位业务知识深度融合。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修订完善农委原有的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学习制度等18项制度。同时制定了《县农委财政资金建设(补贴)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并及时调整了农委党风廉政和廉洁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农委财政项目资金监督领导小组等4个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堵塞漏洞,形成长效管控的工作机制。
(五)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委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并以问题为导向,要求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对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明确任务和要求并加强督促落实,做到既治标又治本,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以巡察问题为导向,从实从严抓好整改落实(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委班子‘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明确学习重点,强化思想认识到位。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第十三届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习总书记“两山”理论,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生态绿色富民产业,切实将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通过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季度党建工作分析会等系列专题会议,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调研,不断强化为“三农”服务意识。根据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完善我委领导干部联系挂包制度,要求班子成员每年深入生产一线不少于40天,撰写1篇以上有质量的调研文章。整改期间,结合县委“三进三帮3310”大走访活动,班子成员深入到农业园区、引资企业、基层站所和“三农”一线开展调研服务指导,广泛听取农业生产一线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需求,每人结合条线工作分别完成1篇专题调研报告。三是定期研讨交流,树立全局一盘棋意识。建立党委班子工作周例会制度,坚持把个人分工负责制与集体领导制结合起来,在大局上不断形成共识,运用集体智慧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增强班子协作能力,使每个成员能够互相配合,责任不推、困难不让、分工不分家,不断强化班子之间的合作意识,逐步解决班子成员之间业务工作互不了解、互不知情的问题。
2.关于“党委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整体凝聚力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加强议事制度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订完善农委党委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三重一大”等事项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策,规范党委会和班子会会议记录,对党委会、班子会议定的重要事项,及时编发会议纪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努力提高党委议事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农委党委中心组2017年度学习计划,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10个专题进行学习,通过党委班子成员轮流领学、交流学习心得等形式,提升学习成效。整改期间,按照《盱眙县党组织、领导干部日常监督预警暂行办法》要求,对照“小微问题库”进行查摆,委党委书记对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开展了一次季度预警提醒,通过谈心谈话,增强了领导班子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三是强化制度考核和问责力度。及时调整了农委作风建设与效能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集中学习了《盱眙县农委开展懒政怠政、中梗阻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月工作清单制和季度目标考核制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整改期间,委纪委对上半年目标考核后进的农广校、森林警察大队、陡湖站等三个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约谈,通过教育引导,纠正懒政怠政现象。
3.关于“党委班子对项目管理不够到位,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存在管理风险”的问题。一是完善财政项目议事制度。调整完善农委财政资金建设(补贴)项目实施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职能,每月召开一次项目议事会,实行项目集体议事制,明晰责任、强化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和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整改期间,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市级“4+1”财政项目申报工作,听取了相关科室站所项目建设情况汇报,明确责任、明确时间,印发会议纪要。通过实行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切实解决科室站所因怕担责而不申报项目、不实施项目的畏难心理。二是实施项目资金财务会审会签制度。每月10日、25日分别召开班子会,对项目资金支出及农委机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会审,按财务制度规定数额和要求,每笔支出经班子会研究同意后,分别由分管领导、纪委书记、财务科长、证明人、报领人签字,方可支出(项目资金支出要符合项目资金支出要求),未通过审核的不予支付相关资金。三是加强财政项目监管制度建设力度。按照“公开透明、先建后补”的原则,制定了《县农委财政资金建设(补贴)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申报主体资格,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立项前,强化对项目申报主体信用等级、资金实力等方面的审核;项目实施环节,加强对实施主体的台账建设、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力度;项目验收环节,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积极探索项目评审、评定、验收引入第三方机制,逐步实现项目的市场化、规范化。四是加强项目建设绩效考核。制定财政投资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按规定要求和内容实施、未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规范核算和管理的财政项目,采取停止拨款、追回财政专项资金、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坚决避免搞“形象工程”“一次性工程”。探索实施项目黑名单制度,对申请项目的主体在项目实施中未达到项目审批规划要求的,列入项目黑名单,两年内不予申请项目。
4.关于“党委班子依法行政意识薄弱,农业综合执法有待规范”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大案要案集体讨论制度。依据《行政处罚法》《森林法》《渔业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农委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范》,对违法行为拟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含没收款物)的案件,一律由案件承办单位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分管领导上报党委会集体讨论。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策法规工作,加强法制审核工作力量,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以农业、林业、渔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为重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自由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内容,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公正、有效。三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制订学法实施意见及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通过集中辅导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不断加强干部职工学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整改期间,举办了一次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邀请县法制办工作人员重点解读政策法规,并就农资打假、非法采砂等进行案例教学,有针对性地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确保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级以上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四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责任追究、案卷评查、评优考评、暂扣及罚没物资管理等系列制度。整改期间,委纪委和法规科牵头对农委2017年上半年涉及农资打假、非法采砂等24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一次“回头查”,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5.关于“党建工作缺乏总体规划,督导下级党组织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党委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党建考核制度和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整改期间,委党建办对各支部二季度党建工作进行了考核,并责成后进支部负责人向委党委做出书面说明,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二是加强亲民服务品牌和书记项目建设。及时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亲民服务品牌和书记项目建设的通知》,紧紧围绕聚焦富民增收主题,动员全委党员干部和全县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积极投身虾稻共生品牌建设,目前全县虾稻共生面积已达13.5万亩。其中,50亩以上的有450户,500亩以上的有52户,1000亩以上的有7户。今年龙虾节期间盱眙被中国渔业协会授予“中国生态龙虾第一县”称号。三是增强大局意识。全委上下牢固树立工作“一盘棋”思想,强化团队意识,重点围绕虾稻共生产业、现代农业“5+1”产业和财政补贴项目等方面,加强各科室站所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分管领导牵头,主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由牵头部门主持召开协调会议,邀请协办部门参加,共同协商解决有关事项,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团队协调机制。每年10月份拟开展“最美农技人”评选活动,提升全委精气神,营造人人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6.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领导。突出基层党建工作地位,坚定不移地把党建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定期召开党建工作分析会,健全完善日常指导、阶段推动、季度考核、年终排位、责任奖惩等机制,实行清单化管理,实施责任落实“留痕”管理,增加党建工作评价考核权重。整改期间,修改完善《关于2017年农委下属单位科学发展目标考核办法的意见》,提高全委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党建工作考核权重,由之前32%增加到46%,逐步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强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党建工作的督促力度,建立班子成员挂包联系党支部制度,定期检查指导党建工作。整改期间,班子成员已到挂包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活动一次,提升了全体党员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思想认识。三是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完善农委民主生活会制度,着重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的落实。委党委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建议,6月5日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巡察指出的问题,以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标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不足,逐一开展自我批评,认真听取其他同志的批评,深刻反思,深挖根源,明确整改努力方向。整改期间,责令在上半年目标考核排名靠后的3个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挂包领导、委纪委全程参与,确保把组织生活会开好开实。
7.关于“党建工作内容单调,党员的教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的实施办法》,明确“三会一课”的具体内容、程序和要求。结合上半年党建考核,对各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改期间,开展了“迎七一”党建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了党委书记“两学一做”专题党课,召开了庆祝建党96周年大会,集中表彰了一批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党建学习氛围。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廉政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制定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计划,强化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整改期间,邀请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为全委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专题培训,用身边的人和事进行警示教育。
8.关于“基层党建力量薄弱,组织凝聚力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丰富党建活动形式。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书香机关、廉政文化示范点等系列创建评比活动,增强支部凝聚力;同时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转变组织生活方式,创新组织活动形式。整改期间,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广校、沼气服务站等支部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了进乡村、进企业,走田间、访农户等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把党建和农业农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充实基层党建力量。对支部班子力量薄弱、人员变动频繁不能正常开展党建工作的支部,优化调整基层支部组织结构,对履责不力的少数支部班子成员已于7月底前调整到位,并于9月底前在各支部配齐年龄轻、业务强、作风硬的党建工作人员。三是规范党费缴纳。针对巡察组指出个别支部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党费且有留存党费的反馈意见,6月22日召开全委党费补缴工作专题会议,开展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改,对存在问题的支部,责成支部书记向委党委书面说明情况,对未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历史拖欠党费和留存党费的个人和支部,向支部和委党委作出书面检讨,并迅速补足补齐党费。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9.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完善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监督和自律意识,对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坚持“不遮丑、不捂盖子”,绝不姑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二是强化班子履责意识。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一书四单”,着力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检查、同布置、同考核,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委党委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年终由委纪委牵头,党建办、目标办等部门配合,通过听取情况汇报、谈心谈话、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各单位年初与党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而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科室站所实行“一票否决”制。
10.关于“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严重缺位”的问题。一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农委系统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快“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同时在各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充实纪检监察力量。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督查力度。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加强问责力度,重点关注“四风”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纪律”,注重抓常、抓细、抓长,对上下班考勤、请销假、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大操大办等进行常态化督查。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工作。利用好农委本系统警示教育资源,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每年在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对农委中层以上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对今年以来被问责以上处理的人和事,已于7月15日农委党委(扩大会)大会通报。四是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把纠“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部分支部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整改期间完成相关责任人的追责工作。五是加强“四种形态”的执纪力度。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加强执纪问责,强化《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严明“六项纪律”,加大函询、约谈、诫勉和问责力度,用好问责利器,切实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1.关于“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学习。7月19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学习了《盱眙县农委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制度》,进一步强化农委中层以上干部对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制度的认识。二是加强纪检监督。切实加强委纪委对五项重点权力监督的力度,尤其是在工作人员录用、调出、干部调整以及重大奖惩事项之前,主动征求委纪委意见,未征求委纪委意见的,一律不提交党委会讨论。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长效管理机制,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形式,每半年开展一次财务审计工作;强化审计整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年召开全委财务工作专题会议不低于2次,对财务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逐条整改到位;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每季度末由分管财务领导在党委会上通报本季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同时在单位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7月13日,根据县审计局〔2017〕56号审计报告,召开全委财务工作专题会议,对直属各单位2016年财务收支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进行逐一过堂,由委纪委对审计部门提出的相关问题逐一开展督查检查。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完善农委财务管理制度,整改期间,举办全系统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培训班,邀请县财政局和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专题解读有关工资福利、津补贴政策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对直属单位审批监管环节的力度。
12.关于“人事管理不规范,个别存在违规现象”的问题。一是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农委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认真落实相关程序,做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干部轮岗交流。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坚持人岗相适、工作相当的原则,综合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岗位工作量等,定期开展轮岗交流,逐步压缩借用人员,直至消除混岗现象。三是加强人员管理。组织开展了失管失控人员情况调查统计处置工作,并按相关组织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13.关于“工程建设、物化补贴等招标采购方面缺少制度约束”的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度对招投标工作实行全类型、全环节、全过程管理;建立权力运行内控体系,创新监督方式,最大限度消除导致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的因素和条件,把农业工程建设、物化补贴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廉政风险降到最低。二是加强监督力度。委纪委牵头,财务科配合,加大对工程建设、物化补贴等招标采购中的审批、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等5个重点环节的监督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应该招投标未进行招投标或将招标限额符合招标,但通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整改落实。委党委于7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各直属单位迅速开展关于2014-2016年期间不按相关文件要求,擅自乱收费的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委党委,同时责成委纪委和财务科立即对直属单位自查工作进行督查,按相关要求责成违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对违规收费的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同时取消该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年终评先评优资格。二是加强制度学习。在全委上下开展对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提醒,并对巡察组反馈的内部党员干部存在的违规操办酒席问题,立即启动问责程序。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迅速开展下属单位和个人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及利用职权为亲友从事种子农药等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情况的专项整治,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同时对相关人员的处理结果在全委会议上予以通报。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农委工作再上新台阶经过2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委在对照整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全县二季度目标考核中荣获三等奖。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县委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出实效,全面推动农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理念,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纪律,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挺纪于前、从严执纪,不断增强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最大限度防范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以严肃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严格依纪依规处理违纪违规问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加强财务监管,认真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严格把关财政项目资金使用,从根源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弊端。
(二)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落实,认真查摆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等方面的问题,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制度执行力,努力从制度上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反对纸上谈兵、光说不练的形式主义,着力强化农委干部的担当意识,在困难和矛盾面前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推诿扯皮、遇到困难绕着走、以走程序为挡箭牌能拖就拖等懒政怠政、中梗阻行为,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和“马上就办”精神,在全委范围内开展以“找问题、补短板、改作风、提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抓落实行动,持续提升农委各项工作上水平、走在前。
(三)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时刻将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记在心、扛在肩。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需要持续整改推进的项目,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对问题复杂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逐个销号,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以专项整治为载体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四)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到农委工作各个方面,紧密结合县委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认真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在落实每一项具体整改任务的同时,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着力发现和总结规律性的措施,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堵塞漏洞,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通过全面深入整改,努力在各个领域都逐步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8278075;电子邮箱:jsxy8278075@163.com。
中共盱眙县农业委员会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