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视巡察
中共盱眙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含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8日至2020年1月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农业农村局党组(含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农业农村局党组(含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融合度不高、党政议事边界不清、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落实不到位等45个问题,农业农村局党组(含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10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35个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融合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按照“三定方案”对相关科室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并通过加强党建学习、组织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增强班子成员的集体凝聚力、战斗力,促进融合度的提高。
2.关于“党政议事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订完善了《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党组会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三重一大”等事项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策,规范党组会和班子会会议记录,对党组会、班子会议定的重要事项,及时编发会议纪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努力提高党组议事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
3.关于“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强了对相关项目文件的学习,研究了结余资金分配方案,强化了项目资金科学管理,推动了项目资金落实力度。
4.关于“农村公共空间治理无行动”问题。
2020年3月4日,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公共空间的有效利用,经研究决定,成立了县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盱眙县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实施方案》,并对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5.关于“配合巡察不积极”问题的整改。
2020年2月9日,制定了《县农业农村局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了《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制度》,强化了制度意识,提高了制度执行力,促进了作风建设。
6.关于“‘亮灯工程’学习‘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2020年4月26日,完善了亮灯工程学习制度,2020年3月13日,对网上下载同篇文章的2名党员进行书面通报批评,强化了责任意识,明底线,守规矩。
7.关于“学习与业务‘两张皮’”问题的整改。
受疫情影响,暂无法大范围开展集中考试,以各支部为学习主体,开展“三农”文件学习,并组织考试。同时在局内微信平台不定期推送中央一号文件精简内容、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党务知识、干部任用条例等党建知识,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确保学习落到实处。
8.关于“意识形态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2020年3月1日,成立盱眙县农业农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并于2020年3月2日和2020年4月19日开展县农业农村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制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整改方案》和《盱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与各支部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以制度促建设,用党的新理论、新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切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层层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9.关于“党建工作边缘化”问题的整改。
全面对我局现有党建档案按支部、按年度进行了整理、归档。突出党组书记抓党建,严格执行党组书记党建工作履职纪实制度。2020年2月20日,党组召开县农业农村局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议,细致研究2019年度考核细则及盱考办《2020年一季度目标考核计分办法》,总结2019年党建工作梳理党建任务,2019年度党建排名上升至A组部门11名。2020年2月25日,制定《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一、二季度党建考核清单》及季度重点工作安排计划。2020年3月10日,出台了《农业农村局党建考核细则》,明确局党组及党建办对各支部书记、委员年度考核办法。
10.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未严格落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支部、未严格按照选举办法进行换届的支部立查立改。为进一步严肃纪律,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于2020年3月13日对原畜牧支部、水产支部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并要求全局所有党员引以为戒,杜绝各类违规违纪现象行为发生。同时,印发了《关于调整盱眙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挂包支部的通知》,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明确挂包领导和党建办挂包支部人员,指导所挂包支部党建工作,按季度在所挂包支部做好党课宣讲和政策理论传达,确保各支部规范选举和组织生活。
11.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已主动对接县委组织部门,对我局干部任免情况形成专题报告,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局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认真落实相关程序,做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12.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整改。
2020年2月18日,对当事人进行了政务撤职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2020年2月26日,印发了《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局干部职工违纪违规问题做到抓好、抓小,纠正偏差,防微杜渐。
1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2020年2月26日,印发了《关于重申有关纪律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津贴和补贴的管理,健全了发放津补贴的长效机制。
14.关于“违规处理烟酒等费用”问题的整改。
完善了“三公”经费管理实施意见,强化“三公”经费监管,同时,加强财务审计科业务人员对“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学习,规范“三公”经费审批程序,杜绝违规处理费用的现象。
1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0年3月10日,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盘点,制定了《固定资产整改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管理安全。
16.关于“档案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2020年3月30日,邀请了档案馆工作人员来我局开展档案管理知识宣讲、培训,进一步加强我局档案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我局档案管理水平。2020年4月27日,建立健全了《盱眙县农业农村局档案管理制度》,公开招标第三方档案专业管理机构对机构合并前的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组织办公室对合并后的档案进行认真梳理,重新整理、归档,并明确专人保管。
17.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2020年3月3日,局党组对违反工作纪律的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2020年4月3日,制定完善了《盱眙县农业农村局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从4月起参与日常签到,履行好班子带头示范作用。同时,要求局纪检室牵头不定期对各科室站所考勤开展督查。
18.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对2017年生态补偿款中未经审批支付的资金已完成审批手续。2020年3月,完善了“三公”经费管理实施意见,严格规范了“三公”经费支付审批程序,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19.关于“保证金收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度,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招投标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管,切实做好对小麦赤霉病药剂采购项目的资金管理。经征求上级部门意见,2018年小麦赤霉病药剂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并要求中标企业按照要求上交履约保证金。
20.关于“未按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问题的整改。
按照《盱眙县关于开设基层工会独立账户的通知》要求,开设县农业农村局工会独立账户,厘清工会费用与基本账户界限,确保工会费用专款专用,并按照县总工会规定及时收缴工会费用。2020年4月3日,制定了《盱眙县农广校事务财务公开、财务集体审核管理工作制度》,规范提取大额现金支付农民职业培训费等财务行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21.关于“消极应付不作为”问题的整改。
2019年12月底,已完成陡湖核心区拆围目标任务5280亩,恢复了湖区水面和生态,保护了湖区渔业资源得以休养生息。同时,湖区拆围工作已按照程序顺利通过第三方和联合验收小组验收。
22.关于“不守规矩乱作为”问题的整改。
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建立了科学、合理的项目资金运行机制,实现了以制度建设规范项目管理,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23.关于“作风懒散慢作为”问题的整改。
2020年3月8日,已对原新华村境内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采取关停处理,并监管搬迁过程,同时,推进黄花塘境内新无害化处理厂设备调试并投产。
24.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厘清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限,明确了党组的主体责任内容,细化了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职责。
2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制定防控措施。2020年2月27日,出台了《盱眙县农业农村局廉政风险源点防控机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抓好党风廉政和各项工作制度的规范落实,确保风险源点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26.关于“追责问责偏软”问题的整改。
已对4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并对照乡村振兴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步核查整改。
27.关于“违规‘转嫁’费用”问题的整改。
2020年4月20日,制定了《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实行全类型、全环节、全过程管理支出费用,严格实行财务审批制度,采用逐级审批上报制度,加强收据发票管理,要求相关费用严格按照会计制度执行,保证了财务管理科学、高效。
28.关于“违规使用专户利息”问题的整改。
规范我局专户资金利息使用,明确职责分工,规范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
29.关于“超标准拨付资金”问题的整改。
组织业务相关科室同志认真学习上级关于补助发放的相关文件,研究相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全面提高项目实施执行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认识到位、学习到位、落实到位。
30.关于“立项论证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完善了项目资金使用制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对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会审,按财务制度规定数额和要求,每笔支出经班子会研究同意后,一律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未通过审核的不予支付相关资金。
31.关于“招标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加强了涉农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涉农项目招投标制度,提高了涉农资金管理重要性认识,规范了涉农项目管理。
32.关于“项目成效不显”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涉农项目管理,明显提升项目实施成效,加强了项目日常维护与管理。
33.关于“工作经费管理使用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
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农业保险专题会议,研究农业保险管理经费使用办法,规范农业保险工作费用管理,确保农业保险资金合理使用。
34.关于“参保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组织各家保险公司赴镇街积极开展农机、农技、农保政策宣传,提高了农户的参保意识,加大了农户投保意愿。
35.关于“保险理赔监管乏力”问题的整改。
对镇村在投保和理赔过程中有无弄虚作假、有无骗保行为进行摸排检查,重点检查理赔资金是否及时兑付到参保农户手中,有无截留、挤占和变相挪用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踪调查。
36.关于“惠农补贴基础数据不准确”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惠农补贴基础数据审核,检查监督惠农补贴政策宣传,调查摸底、评议程序、张榜公示等工作,促进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程序规范,确保惠农补贴精准发放。
37.关于“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的整改。
主动向市农机主管机构进行汇报沟通,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办法向上级征求意见,充分调研了解其他县区报废更新实施方案。
38.关于“骗取惠农补贴”问题的整改。
积极配合县纪检部门对骗取农机补贴进行调查处理,并加强对补贴机具价格情况、补贴对象、购机农民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办法、补贴机具质量、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情况等方面的监督。
39.关于“管理方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已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纳入全县公共空间治理内容,进行监督管理,2020年3月4日,制定了《盱眙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意见》,建立起了农村集体“三资”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40.关于“清产核资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按照三资管理指导意见逐步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有序、公平正义,促进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
41.关于“问题处置不力”问题的整改。
明确了“三资”监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现了各级责任传导,规范了操作流程,精准地控制了风险点。
42.关于“资源发包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加强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工作培训,并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考核工作。
43.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督查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强化了党建考核和监督管理,严格对照局季度考核清单对各支部进行考核,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力度,强化对党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2020年3月13日,对存在党建学习教育流于形式问题的原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进行公开通报批评。
44.关于“制定的整改措施未能较好落地见效,持之以恒抓整改后劲不足”问题的整改。
2020年3月12日,对各镇街扶贫公益性岗位进行全面排查,列出公益性岗位清单,并按照《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督查办法》统计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全面梳理和掌握全县公益性岗位情况。
45.关于“部分扶贫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项目闲置无收益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加快推进黄花塘镇五星养殖小区项目等扶贫项目的建设进度,并对已竣工扶贫项目及时进行验收和审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继续推进整改工作,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整改工作认识。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整改工作。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有力促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整改工作进程。对目前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分类施策、精准出击,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并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三)增强责任担当,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起整改责任,按照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统筹推进,严格督查、确保落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8232200;电子邮箱:jsxy8278075@163.com。
中共盱眙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