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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十轮】盱眙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23 来源: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8日至7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民政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压实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将整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纳入全年工作考核内容,建立交办落实汇报制度,督办督查通报制度等工作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27个方面问题,研究制定40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到位时限,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面整改销号。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新思想新精神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2次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和现阶段“六稳六保”要求进行分析研究部署,刚性落实 “六稳”和“六保”政策,深入推进现代民政“六大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今年民政工作要点和目标考核各项指标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周一民政讲堂”和“亮灯工程”晚学习制度,持续推进“书香机关”创建,落实季度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措施。9月至11月期间共开展了10次学习、3次学习读书分享、1次知识测试。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研究修订《盱眙县民政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盱眙县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加强社会组织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成立盱眙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工委,召开工作座谈会,推进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定《盱眙县社会组织领域意识形态实施办法》促进工作措施落实。三是根据县政府办公室统一要求,已注销“盱眙民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加大对信息员的培训力度、惠民政策宣传资料编辑发放频次、开展政策宣传上镇街进社区活动,加快提高宣传工作能力水平、对各类惠民政策的宣传效果。

  3.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与县扶贫部门对接,召开了2次联席会议,通报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信息同步共享问题;对全县13个镇街民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切实做到业务精、数据准。二是专门出台《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核查不细不实,走访面窄量小”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9月至10月,联合县扶贫办对全县镇街进行入户走访、摸底排查,257户疑似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中87户纳入救助范围(其中:低保的56户、临时救助12户、困境儿童3户、五保4户、两残7户、大病救助1户、60岁以上老人4户)4.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抓得不细”问题的整改。

  对18家养老机构,通过联合第三方消防安全审验机构进行审验,确认11家合格,7家不合格已关停;对3个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按消防安全标准,配齐配足了设施设备。

  5.关于“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县13个镇街按要求组建了移风易俗劝导队、设立了“移风易俗事务公示栏”、建立了“移风易俗红黑榜”制度。二是根据我县专题会议精神,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盱眙县殡葬领域“三大工程八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月会制度,县领导参会听取工作汇报,有效推进全县殡葬改革、规范市场经营等工作落实;对存在问题的7家公墓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查验,目前,绿植美化到位,无散葬坟墓、无超大超豪华墓存在。

  6.关于“基本民生保障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及“六保”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健全急诊救助机制;召开全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培训、举办“弘扬周恩来精神,践行民生兜底保障一个不漏”“弘扬恩来精神,决战脱贫攻坚”主题宣讲,提升经办人员业务知识水平与政治责任意识。二是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涉及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以此为例,举一反三,加大对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着重对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率低于50%的4个镇街,上门核实与督导,确保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加强宣传,开展政策到社区、政策进家门宣传活动2次。三是严格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建设》要求,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规范安置;利用全国流浪乞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了56名滞留我县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寻亲比对工作,其中7名已送至其原居住地,另外49名落户盱眙,已办理身份证、社保卡;大力实施“亲情救助服务”,将17名需进一步治疗的托养人员送至市级医院进行医疗救助。四是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资金152.79万元,比去年增加8.59万元;配合实施“帮特困、助急难慈善再救助行动”项目、联合开展“慈善书橱进校园”“慈善文化进校园”赠书阅读活动、实施重大疾病、儿童大病救助项目等活动,共发放救助金63万元,58名患者及时得到救助,捐赠了236套1000余本读物,2819名学生受益。

  7.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存在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省、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我县即将举行的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七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及时动员部署启动和准备工作。成立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会;成立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指导组,召开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业务培训会;印发了《盱眙县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七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对全县13个镇街的重点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印发了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操作手册和日程安排表,对各镇街民政负责人及业务工作人员、换届联系指导组人员进行规范指导培训,以及对13个镇街开展2次巡回培训;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四议”规定,召开推进会,联合其他部门对规范村(社区)组织建设、监督委员会阵地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存在工作落实不力的3个镇街已立行立改。二是高效落实对我县村(社区)布局优化调整工作你,全县由原来254村(居)调整为154个村(居),7月底前全部落实完成到位。三是调整了我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社会组织综合党工委,指导和协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带领我县20个社会组织负责人到周恩来纪念馆、淮安市清江浦区阳光心理服务中心、清江浦区培育中心开展参观学习培训2次、召开“2020年度盱眙县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项目”评估会、全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专题部署会,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对315家“僵尸”组织、99家处于边缘的组织进行依法整治,已发出撤销公告。

  8.关于“基本社会服务方面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拓展服务项目,与第三方养老服务公司签订合同,加大资金投入,惠及约3万余名老年人,占全县老年人口比例达20%以上;加大指导监管智慧养老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力度,对接受上门服务人数10%的比例进行随机回访,经抽查,满意度总体较好;加强与镇街工作沟通,增加敬老院护理人员,对180余名护理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二是养老服务机构改造在建项目进度达序时,增设的服务项目计划已报审,3篇宣传稿在省级媒体刊登,扩大了知晓率。三是扎实落实“三大工程八项行动”方案,召开了推进会;发出《关于收回公益性公墓权限告知函》,对13家存在经营问题的公墓,已收回3家、正在办理收回10家,综合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已启动,力争在12月底前开工建设;对殡仪馆延伸服务收取费用情况再次核查核实,对殡仪馆规范服务收费标准等进行督导,督促其严格执行收费价格报备、收费项目和服务协议公示、规定设立举报电话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对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实施意见》,以及我县《关于调整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等对象基本丧葬服务费及标准的通知》《关于实施全民殡葬普惠政策的通知》政策开展2次宣传活动。

  9.关于“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县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细则》结合我局中心工作制定《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制度》,做到谈话前有通知,谈话实施有批示,逢谈必记实、承办过程全留痕。二是对评先评优、表彰工作严格执行民主评选、会议研究,确定名单报派驻纪检组把关,公开公示有签字盖章等审核报批程序。三是对每项、每名、每次的评先评优、表彰情况必须及时报备、详实存档。截止11月,今年共处理3人次,其中问责1人次,公开检讨2人次;共开展谈话83人次,其中提醒谈话20人次,谈心谈话20人次,专项访谈43人次。

  10.关于“对下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盱眙县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盱眙县民政局关于加强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对各单位的财务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明确资金支付渠道,严把资金流出关,杜绝再出现同类现象;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制定了审批领导和会计、仓库管理员等经办人的责任追究规定,并加强对党纪法规、财务规章等教育学习,规范党员干部职工的从政行为。二是按照省厅《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婚姻机关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与牵手婚姻服务中心完成人员、场地、服务全脱钩,同时督导牵手婚姻服务中心落实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正规发票使用等市场化整改工作。三是紧密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对服务对象、受益人群救助项目的资金资助与支持(包括人力支持),融入各支部、各科室单位主责主业之中,充分发挥公益金在服务民生保障工作中坚强的后盾作用,积极促进我县社会公益事业更大的发展。

  11.关于“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每个班子成员联系2个镇街,加大对联系镇街民政办的调研指导力度,明确一个调研课题并形成调研报告,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办事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对各类局印发政策文件的办理效果的跟进力度,通过效能办对指标任务推进及时督查。三是加大对基层民政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了消防安全培训、社会救助培训两次、养老护理员培训、留守儿童业务培训、留守老人数据录入培训、福彩业务培训等多种民政业务培训10余场。

  12.关于“内部管理较松散”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盱眙县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上班和下班签到、因公外出、请假、休假和销假、处罚等12条相关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并将实际情况及时通报。二是针对儿童福利院内部制度不完善,对护理工管理不严,少数护理员缺乏爱心问题,已对该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督导制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开展学习培训,提高职工的“政治责任”“底线思维”“行业规范”,改正倦怠思想,工作效能明显提升。三是对照此类问题、现象举一反三,围绕中心工作,建立健全效能督查工作责任、措施方案,扎实深入的开展督导督查,认真组织“督导督查在行动”,对局党组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重点重要任务推进、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进行“周周报”,对机关、局属所有单位的日常管理、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做到问题必督,督则必改、改则必效,促进了目标任务的完成效率。

  1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局“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对制度和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严格履行经费审批制度,严格实行限时报结制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等具体要求,坚决按照“公务经费管理制度”的电话费、差旅费、会议费、业务培训费等财务管理的明确规定执行,形成管人、管事、管权的良性管理机制,常抓不懈。已杜绝转嫁接待费、未经评估便全支付项目费等此类问题再发生。

  14.关于“福彩公益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对服务对象、受益人群救助项目的资金支持,推进福彩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项目和社会公益类服务项目,积极融入单位主责主业之中,充分发挥公益金作用,促进我县社会公益事业更大的发展,成为民生保障服务最坚实后盾。二是对目前实施的失能半失能中心改造工程、社会福利中心院内养老设施改造工程、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等项目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15.关于“工程招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问题,深刻剖析存在的原因,相互提出批评和建议;召开科室(单位)整改措施汇报会,进行集体提醒谈话,明确要严格按照《盱眙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规定、流程、规则以及我县出台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等文件精神,加强工程项目的规范标准操作。二是围绕工作实际需要,对局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行调整,分管领导任组长,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压实责任。三是利用“周一民政讲堂”,科长(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轮流走上讲台解读专业行业管理规定以及分享交流对制度的理解和感悟共6次,全体人员依法依规执行招标制度的意识明显提高。

  16.关于“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的整改。

  巡察期间,对问题立行立改,已经取消发放周六加班费,制定执行调休轮值制度;从9月开始,停止普发加班费,执行轮休、调休制度,对超标准领取的值班补助正在追退。

  17.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对人事岗位调整等“三重一大”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落实前期酝酿、讨论、民主测评等环节。二是严格对照县委县政府下发的考核方案并结合本局实际,进一步修订、细化我局考核方案。三是进一步严格发文管理,明确发文管理权限,行政文件由局长签发,党组文件由党组书记签发,全面彰显出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目前,对“省对县高质量监测指标评价”“市对县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的考核指标任务已基本完成。

  18.关于“党建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深化“1234”党建工作法,推进“一引五融”创优书记项目,以党建为引领,围绕党建与业务抓理念、责任、目标、项目、成效等五方面深度融合,一着不让解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促进党建工作落地生根,实现跨越争先、同步双赢,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质效。二是成立功能型社会组织综合党工委,对暂时不具备成立党支部的社会组织,要求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制订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四是围绕我局党建项目,机关党委组织带领社会组织科等相关人员去淮安区学习典型做法,研究制定适合我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工委工作措施方案,积极推进,社会效应初显。

  19.关于“对基层党组织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下发《关于加强阵地建设改变后进工作状态的通知》,需加强支部阵地建设的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已完成集办公、学习、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办公室(党员活动室),阵地建设规范而有特点;调整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党员到队伍建设减弱的支部,该支部书记与骨干党员组织带领支部党员开展了2次主题党日活动、1次读书分享活动,增强了支部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感召力。

  20.关于“三会一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机关党委下发《进一步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建台账资料季度审核制度的通知》,在9月党建工作例会上进行布置要求,每季度重点审核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现代远程教育学习、“周一民政讲堂”“亮灯工程”晚学习等党建会议、活动资料,包括计划、记录、汇报、照片以及个人笔记等,审核时主要看是否按时召开、参加人员是否达要求、记录是否规范、有无照片佐证等,严格落实对三会一课的检查制度,杜绝了记录造假和“留白备补”等现象,同时提高了三会一课的实效。

  21.关于“党员教育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机关党委对一名党员失联问题,对其给予保留党籍2年的处理,对一名党员发生酒驾现象,对其给予开除党籍和岗位降级(高级工降为中级工)处理,并在周一民政讲堂上进行通报,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告诫警示。二是积极落实我县“周周讲村村到宣讲活动”,在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长安排下,邀请党纪宣讲团专家对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划清常被模糊的纪律底线”专题警示教育。

  22.关于“三超两乱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对照三定方案,对本局超审批权限设置的科室、职数配备、职务设置等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整合后已完成重新申报工作。

  23.关于“干部轮岗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程序,严格执行对重点岗位人员按照每五年一次轮岗制度。

  24.关于“干部考察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进行选拔和使用干部。

  25.关于“聘用人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程序,进行人员聘用。

  26.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2019年我县《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持续开展低保(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每季度对特困供养服务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核准录入平台,随时掌握集中供养人数。二是持续加大对敬老院内部管理、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对整改落实的检查督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规范、业务工作能力。开展了1次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举办了2次专题培训。

  27.关于“审计整改存在边改边犯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17年县审计局在审计我局时发现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用于日常经费的问题,对两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2019年8月局内部审计发现儿童福利院存在挤占专项资金问题问题对1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针对“边改边犯”现象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并严格落实每季抽查、每年审计的固定监督检查制度。三是持续加强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思想认识以及对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内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同时向上争取财政增加预算,确保专款专用、管理规范。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要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发挥好周一民政讲堂、亮灯工程、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阵地,提高政治能力,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

  二是持续加强救助政策落实与监督检查。围绕省对县高质量监测指标评价、市对县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任务,坚决把各级党委政府惠民利民政策与举措贯彻好、执行好,常态化开展对救助政策落实的督查检查,深入开展“七个重点防范”廉政风险专项排查,切实履行好“民政为民、民政爱民”职责。

  三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首位,坚持凝聚、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建设作风一流、实绩突出,忠诚干净、勇于担当的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实现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前列的目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0911137;电子邮箱784550653@qq.com。

  

中共盱眙县民政局党组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