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视巡察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8日至7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水务局进行了巡察“回头看”。8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水务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强化党组整改主体责任,不回避、不气馁,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中、扛在肩上。第一时间成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科学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严格标准、限定时限,注重标本兼治,全面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责任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召开巡察反馈问题任务交办会、党组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讨论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工作清单,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整改任务。二是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两次督查,推进落实,保证了整改工作进度和质量达序时。
2.关于“整改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对个人学习笔记由他人代写、编造支委会记录等问题的三位同志进行问责、对颜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三位同志所在党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对涉及反馈问题进行对照检查。二是水务局党组调整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督促党组成员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和管理,党组成员分别参加党建联系点的巡察整改专项组织生活会。
3.关于“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股级干部任用程序,利用“亮灯工程”晚间学习时间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等法规条例。二是组织集中学习《盱眙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出台《盱眙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前标后监管实施意见》,对加强合同规范管理作出要求。淮安水利设计院返还局设计费已足额上缴县财政。三是对2019年度清水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工程存在未提供招标设计阶段成果文件情况下全额支付设计费的问题,局党组已对项目责任人孙某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学习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利用“亮灯工程”集中学习时间,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历次会议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二是在二季度、三季度积极开展党务知识应知应会测试活动。下一步将加大测试频次,进一步提高学习效果。
5.关于“主题教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河湖管理处党支部组织的主题教育应知应会测试中存在试卷没有批改直接存档的现象,局党组已对周某某进行提醒谈话,所在河湖堤防管理处党支部也召开组织生活会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二是党组成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和党建联系点工作机制,积极参加机关支部和联系点支部活动。
6.关于“意识形态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相关科室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全民阅读”为抓手,参加“书亭会 经典咏流传”诵读会,在全系统营造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学习氛围,提升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同时在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中安排意识形态专题。
7.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运管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完成桥口水厂水源地、化农水库水源地、淮河河桥水源地达标建设,并通过验收。通过每月一次开展不定期取样送粤海加强水质检测,加强与卫健委沟通,加大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力度,保证饮用水安全。二是完成粤海至宁淮合作区主管网建设,同步推进粤海至马坝线、粤海至河桥线、桥口水厂至淮河替代管道。三是根据县政府印发《城乡供水一体化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相关规定》等制度,落实长效管理。对于“3年检测总数不到约定的五分之一,检测费用却全额支付” 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已被县监委处理。
8.关于“污染防治攻坚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力度,督促镇街进一步压实责任,千方百计推进整治进度,确保按期通过县、市验收。二是局相关领导及科室人员每月到涉及镇整治现场督促、指导,已发布四期督查通报,交办单6份。三是实行月报告制度,按月将进度报送市河长办。目前,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已于2020年11月通过县级验收、市级验收。
9.关于“高质量跨越发展成绩排名靠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2017年以来未能引进市对县考核重点项目,考核排名一直靠后问题,我局已将目标任务具体分解到责任科室,责任人以及分管领导,下发了收集招商信息的通知,目前已对接了一个高铁刹车片项目。二是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已分别赴杭州、重庆、无锡等地招商6批次。三是嘉瑞科技整体迁建项目二期厂房建设施工图已审查结束,现场地已平整到位,力争年底列入市对县开工项目库。
10.关于“基层运转困难”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下属单位工资无法得到保障问题,经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已将龙王山水库经费402万元、东灌区管理所和清水坝电灌站基本水价经费3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水务站2000万元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基金预算。二是9月底县财政和县天源控股集团按照年初基金预算已拨付1000万元资金用于支付水务站人员工资,局主要领导正在积极争取,年底之前预算资金全部到位。同时,加大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应收尽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11.关于“矛盾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金源水务整体移交给天源水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原桥口水厂11名新老员工全部协商妥当,补偿到位,对剩余6名工人进行重新安置上岗。二是2020年11月25日,金源水务研究印发了《金源水务辞退员工风险研判机制》。
12.关于“未依法征缴水资源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完成粤海水务公司欠款800.66万元上缴任务。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水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与宣传,开展水法律法规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单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本领。
13.关于“立项申报不科学”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项目设计,已将2019年度陡山小流域治理工程设计变更内容报市局审批,得到市局批复同意,目前,项目已完工。二是规范项目申报流程,强化与镇、村沟通交流,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项目所在地各方意见。
14.关于“项目法人设置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流程上报项目,规范操作,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审计、竣工验收等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加强项目监督,成立高工专家组,加大局职能科室对项目法人的监管力度;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安全办定期不定期的对在建工程进度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限期整改;涉及较大变更的,按规定报县局及市、省水利主管部门批准;对招投标文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杜绝倾向性、排他性条款,确保公平、公正。
15.关于“施工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被水利部通报的7个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成立农民工工资专有账户,代扣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经分别存入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手续再支取;组织建设处人员认真学习规范规定,对工程资料进行规范整理,主动向审计单位提出对30cm超钻部分计量予以核减,同时施工单位退回了工程价款70.11万元,退回后的资金已按相关规定处理。二是已对建设处人员进行警示约谈,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已对2家监理单位和2家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16.关于“水利设施管护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蔡港等13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并进行资产移交。二是已经对我县范围内的水库、河道等水利工程进行排查,及时完成手续移交。按照要求建立淮河、入江水道等11条骨干河道的管理资料整理。三是已对全县范围内水库、河道等在水利普查名录内的水利工程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结合灾后重建和相关项目进行治理,通过移民后扶项目,对黑头港、河桥、小银港等水库进行消险处理;对王桥圩、蛤滩圩、淮北堤、城根圩等进行除险加固;对小水库面上问题已结合年度维修养护项目,由管理单位招标实施。
17.关于“虚列工程套取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虚列工程套取专项资金”情况,我局已要求水务站和直属单位对2015年以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自纠报告。二是成立三个组,对水务站和直属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等进行了专项审计。三是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18.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完成对全县中小型水库现有承包经营以及产权进行了调查摸底,因县政府出台了“水库鱼”政策,我局已将相关情况移交天源集团,由天源集团负责招标对水库进行承包经营,目前天源集团已对龙王山水库进行了挂网招标。二是已对水库进行分门别类的调查摸底,正在对红旗水库和水务站对外承包未到期的水库进行审计。三是根据《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范,对水库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
19.关于“项目资金成‘提款机’”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和《江苏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修订与完善《县水务局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县水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积极做好水利工程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积极整改,严格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二是积极协助省市水利部门和县财政、审计部门对我局实施的水利工程及收拨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严格按照预算要求,严控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对于上级部门交办的整改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确保资金专户储存、转账核算、专款专用。
20.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会计核算上出现的失误进行了批评帮助,并责令加强财务会计知识学习,提高会计核算技能,保证会计核算规范化;已完成对1号凭证相关帐目调整工作。二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盱眙县水务局工作制度汇编》,根据制度要求对帐务进行处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效率,保证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的反映相关的财务信息。三是要求会计核算中心人员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盱眙县水务局工作制度汇编》学习,印制会计核算中心、主办会计、现金会计、档案管理及会计核算流程图挂牌上墙,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明确分工,将会计核算责任落实到人,规范会计人员行为。
21.关于“资金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原洪泽湖站、淮河站、河湖中队整合后库存现金未及时移交问题,原洪泽湖站库存现金2.57万元资金已上缴单位。穆店水务站已督促相关人员清理往来款项,已结算45万元。二是已修订与完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制度执行。
22.关于“违规支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龙王山水库管理所已扣回应由职工承担的养老金个人部分2.82万元;因财务人员工作不严谨,未将水务局机关为职工购买家财保险5300元的支付依据(县政法委文件要求)附账,现已完善账册附件。二是已修订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23.关于“超标准收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管理单位已取消农村自来水入户费用。二是严格按照盱饮组发〔2008〕3号、4号文件精神,按标准收费、按实收费。
24.关于“强制最低收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经认真排查,发现桂五水厂和河桥水厂存在最低消费现象,已责令取消最低消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执行按表按计量收费。
25.关于“违规收取水利工程管理服务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违规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自查清查,责令各违规单位退回收取的工程管理费281.9万元,并对张某某、翟某某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建立健全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拨付等重点风险环节进行监控和监督检查,确保水利建设资金安全和效益的发挥。
26.关于“违规租用社会车辆”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习县车辆管理文件,根据水务系统自身情况制定本系统管理办法。二是局党组出台了《盱眙县水务局租用车辆管理办法》,并严格按办法执行。
27.关于“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已处理到位,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通过通报中央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对本系统内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28.关于“违规发放目标考核奖”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对违反财经纪律私自发放目标奖的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防微杜渐。责令各单位退回违规发放的目标奖。杨某某的2017年目标奖已退回。二是规范目标考核奖发放流程,保证资金合规合法。
29.关于“工作未形成合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班子成员各管一块、互补性不够现象,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班子之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修改完善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严格按议事规则办事,确保将权力控制在制度的笼子里。
30.关于“领导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党组成员、业务骨干、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工作人员到沙家滨培训中心举办党性教育提升班。二是组织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三是水务系统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防疫和抗洪的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31.关于“发展思路不清”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多方意见,精心编制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项目,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水利智慧和力量。二是已根据“三定”方案对科室职能和名称进行规范。
32.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19年以来,局党组未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督查的问题,局党组强化思想、精心研究、仔细部署,下发通知对县委党风廉政季度工单进行分解,责任到人。二是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现象,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均开展提醒谈话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3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排查了局机关科室、局直单位和镇街水务站梳理各自的权力事项,针对权力事项,排查执行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提出防控措施。二是对现有制度进行了完善,共修订了9项制度,已印发至机关科室和下属单位。
34.关于“违纪违法行为高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截至目前,局党组已对 5人进行问责处理。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通报中央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本系统内案件并进行警示教育。
35.关于“党建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做好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的推进工作,超前谋划2021年党建计划。二是按季度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督促党组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
36.关于“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十不准”规定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县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盱组发〔2018〕59号)文件规定。二是党组书记严把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材料关,民主生活会召开收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党组成员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机制,强化对基层党支部的管理和指导。
37.关于“对基层支部疏于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抽查。二是已责成涉及人员所在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对涉及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邀请县委组织部党管科工作人员对我局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务知识专题培训;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发展过程全程记实;足额收缴党费并及时公示。
38.关于“人事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局档案室保管所有在编人员人事档案的规范整理,并对档案借阅、使用进行规范管理。二是2020年年初党组会议研究借用三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由借用科室和分管领导根据工作表现向党组会提交是否正式借用;无新借用人员。
39.关于“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注重年度考核结果运用,组织党务工作者、业务骨干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工作人员到沙家滨培训中心举办党性教育提升班,提高干部职工党性修养。积极争取财政经费1000万元,全部用于水务站职工的经费保障。二是多次组织中层干部和基层职工参加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技能。三是根据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需求,我局2020年已招录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申请招录2021年“名校优生”两人,12月份开始网上报名。
40.关于“重点岗位人员长期不交流”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盱眙县水务局廉政风险源点防控机构》和《盱眙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前标后监管实施意见》,加强权力约束。二是调整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已将水务局仓库陈某调整岗位;水利试验站(节约用水办公室)职能已转变为节约用水工作为主,詹某某同志目前已从事水土保持工作。
41.关于“思想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集中学习《审计法》和招投标相关管理办法,增强审计整改意识。二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对指出的197条问题进行梳理,对未完成的制订出整改方案。
42.关于“整改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水务站未使用的巡堤经费和应拨未拨的巡堤经费,全部收归水务局账户。对水务站垫支排涝费用,已经和财政局协调沟通,目前本年度的湖区经费已经全部拨付到位。二是已对县仓库仓储费作账务调整,设立专项拨款仓储费科目,对仓储费实行独立核算。
43.关于“制度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未严格执行《盱眙县水务系统水务站直属单位经费管理制度》的时任金源水务现金会计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督促金源水务分公司严格执行《加强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开展了监督检查,桂五水厂移交给桂五镇政府管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在总结现有成效经验的基础上,系统谋划、精准发力,对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排查,结合实际,寻找方法,确保巡察整改顺利推进。一是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步伐。督促天源控股加快推进三条主管网建设,在实现区域供水的基础上,力争年内城乡主管网贯通,初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做好红旗水库和水务站对外承包未到期水库的审计工作,对查摆问题,强化措施,逐一整改。三是加快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对2016-2019年审计发现的问题,仔细梳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快速推进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8212936;电子邮箱31656309@qq.com。
中共盱眙县水务局党组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