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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十轮】盱眙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23 来源: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8日至7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为切实做好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9月1日,县司法局党组召开有内设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会上研究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扛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问题主动认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决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9月17日,县司法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县司法局党组牵头开展“三项制度”专项执法监督检查3次,建立《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意见》等制度7个,有力推动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显”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利用“亮灯工程”等平台开展了理论学习,由组织人事科牵头,围绕“三大攻坚战”“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等内容,开展了一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并通报了测试结果。同时结合司法局实际工作,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党课、实境课堂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确保取得实效。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以及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盱眙县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涉网负面舆情处置工作纳入年终考核,防止出现负面舆情处置被动局面。

  3.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统筹推进普法阵地建设,高水平建设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打造了宪法广场、大运河法治文化带和善道邑法治文化特色小镇,进一步提升镇村两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做细做实“法律七进惠民生”系列活动,定期开展法治讲座,针对赌博、酒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题教育,现已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70余场次。11月27日组织开展全县“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集中评议,推动“精准普法”落细落实,提升普法实效。省厅三季度绩效通报,我县典型案例已被省厅录用3件,法治文化作品已被省厅录用8件,在全市均排名第一,盱眙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市排名靠前。

  4.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1月12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标杆县创建方案,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会议精神组织再学习,要求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及时报备,在案件开庭时派人到庭监督旁听。在“三类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后续照管对象)当中持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和预防再犯罪,做到报到登记、重点对象、受处罚人员“三个必谈”,生活工作场所、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三个必到”,将“三类人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形成常态化制度加以落实,有效防范“三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5.关于“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牵头从全县6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60名律师中遴选出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和丰富专业知识的人员挂钩服务村(社区),目前全县所有村居均配备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信息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村居法律顾问根据要求已完成九月、十月、十一月到村服务,并开展法治讲座。根据近期省厅在淮阴区组织的对各县区村居法律顾问检查结果,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所的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

  6.关于“推动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站位不高”问题的整改。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为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进职能和作用,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职能,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查。制定《盱眙县202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盱眙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对全县所有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和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监督,印发通报2次。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次,对全县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进行指导,对所有镇街开展实地走访3次。组织全县各执法单位和镇街分管领导参加法治建设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出台《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意见》,将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纳入非诉服务中心,多元化促进矛盾争议化解。

  7.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未达标的问题,以政府办发文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13个镇(街)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条件具备的镇(街)设立功能和区域符合规范的一体化场所,条件暂不具备的镇(街)全部进驻社会治理指挥中心,设置符合规范的接待窗口。二是下发《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各司法所结合文件要求,开展自查,并填报自查表格。三是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识标牌和制度牌按照标准化要求统一规划,目前所有标识标牌、制度建设正在制作,待制作好立即挂牌上墙。四是通过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积极宣传法律援助事项,拓展法律援助范围,目前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81件,常住人口65.5万,占比万分之十一点九,已经超过省厅标准万分之十要求。

  8.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下发《“中秋、国庆”期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矫正中心和司法所每月按照要求走访重点人员,经走访排查目前在社区矫正对象中不存在婚姻纠纷、情感纠纷、家庭矛盾、债务纠纷和其他安全隐患问题,不存在脱管脱逃或再犯罪风险;二是开展了第三季度执法质量检查,对各司法所执法人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督查。10月、11月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向各司法所执法人员强调和讲解执法人员参与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的法律责任和规定;三是下发了《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提高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专业应急处置能力。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8日两周时间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点验,11月实地处置了一起人机分离的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求各司法所加强摸排,熟悉应急预案;四是深化“智慧矫正”平台应用,每日由专人负责线上巡查,线下核查,研判分析。各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并开展了教育学习。对入矫后情绪低落和思想不稳定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个别谈话和心理疏导。从目前市局通报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结果看,盱眙县司法局在全市排名暂列第一。

  9.关于“部分文件照搬照抄”问题的整改。

  出台了盱眙县司法局发文工作流程,对2016年以来县司法局发文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全面排查、整改文件照搬照抄等情况。印发文件时,明确由各业务条线、科室负责人签字把关,分管领导签字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坚决杜绝文件照搬照抄情况再次发生。

  10.关于“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够,联系群众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完善了“科所共建”工作方案,班子成员每季度到挂包的基层司法所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与基层司法所人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各科室(局)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共建工作情况。根据整改措施计划,拟于12月28日召开局务会,由各分管领导汇报共建工作存在问题及解决情况,12月31日前进行1次书面通报。

  11.关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学习省厅、市局关于矫务通配备有关管理规定,同时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杜绝为无关人员配备矫务通终端(手机)或充值话费,同时开展“回头查”活动,确保无类似情况;二是关于超范围为局机关工作人员配备电动车一事,司法局党组专门召开党组会并讨论通过整改方案,并按照整改方案已整改完毕。局机关人员使用的电动车已全部交到县局,交回的电动车重新增配给各司法所。同时县局印发了《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电动车的管理使用。

  12.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按照盱眙县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财经纪律,全面梳理县局公务接待和票据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局制定的各项制度,严禁超范围开支,坚决杜绝违规入账,杜绝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13.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查明了超范围支出的27000元工会经费原因,对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县司法局工会已设立了独立账户,实行工会主席负责制,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精神,坚决杜绝违反规定发放工会福利问题。10月23日,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对公证处负责人针对自行发放工会福利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令有关人员退还重复领取的工会福利。目前,已将重复领取的6000元工会福利全额退缴到位。

  1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盱眙县司法局机关经费管理制度》要求,财务管理实行分级责任制,按照分档限额标准,实行分级审批。无发票、发票不规范等问题,缺少附件和明细清单等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将 2019年11月9号凭证和2019年12月5号凭证进行调整,并于2020年1月底按照使用部门、使用人进行补登记、录入卡片,按固定资产核算。按照《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各项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是针对个人借公款长期不还等现象,查明个别当事人于2017年2月、5月向单位借款合计12000元未及时归还。经局领导批准安排,由财务从其 2020年1至8月工资中按月扣除,现已完成归还。

  1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凡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问题必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同时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由分管领导先行表态,对研究的问题实事求是发表自己的看法。

  1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县司法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过堂会制度。9月28日,召开了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堂会。根据整改工作计划,12月4日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司法行政各条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各党组成员结合分管领域的特色工作,汇报各自分管领域“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以及推进计划。12月中旬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检查一次党风廉政风险点落实情况,并于12月底组织各科室开展党风廉政述职评议。

  17.关于“‘三会一课’记录存在造假”问题的整改。

  针对会议记录后补、照片重复使用、心得体会抄袭等问题,已对第二党小组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并严格按照规定动作、规定节点完成“三会一课”,及时完善有关材料。

  18.关于“党员发展与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针对个别党员长期不缴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问题,我局督促有关人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测算有关人员应缴党费数额,并督促其近期缴纳,如不按期足额缴纳,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组织部。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已要求相关党员补缴党费合计2744元,并缴纳至县委组织部的党费收缴专用账户。

  19.关于“干部考察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对干部考察工作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今后将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完善从干部分析研判到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选任全程纪实材料。针对考察对象在外挂职等情况,及时按规定扩大考察访谈范围,对不符合选任条件的,一律暂缓使用。

  20.关于“聘用人员手续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盱眙县司法局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局现有的8名聘用人员进行逐一梳理,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统一进行了考察、补签,规范了聘用人员招录流程,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聘用人员招录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持之以恒,继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强度不减,常态推进巡察整改,对尚在整改中的问题,加快问题整改推进进度。党组书记担当起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巡察问题整改督查,对已完成的,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二)主动担当,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同时防止两个倾向,班子成员既要把整改责任落下去,还要防止“甩大袖”。重点问题特别是县委书记专题会指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滞后问题,增强整改保障力量。

  (三)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找准发生问题的根本原因,把巡察整改和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建立能够预防和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推动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0913102,电子邮箱xyxsfj2018@163.com。

  

中共盱眙县司法局党组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