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视巡察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10月12日至12月17日对穆店镇及所辖村(社区)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2月11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穆店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22年2月11日反馈会议结束后,立即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认真学习《关于做好对穆店镇及所辖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以问题为导向,认真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工作,强化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二)对照问题清单,深入剖析原因
2022年2月25日,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结合工作实际,提出问题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村(社区)也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切实将组织生活会的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实践的有力武器。
(三)精心部署安排,明确目标措施
镇党委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方案讨论会,制定《穆店镇党委关于镇及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穆委发〔2022〕14号),围绕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镇党委23个问题,以及村(社区)17个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确保反馈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召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集中研讨学习。二是结合上级最新文件精神,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学习计划及学习内容。三是聚焦政治学习定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研讨交流,每次学习由党委书记领学,3位成员交流发言。
2.关于“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2022年度镇党委会议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均需经党委会研究。二是严格区分党委会及班子会的议事范围,人事专题研究事项均经党委会集体研究,会议记录在人事专题本上记录,且有参会的党委委员签字。三是“三道两区”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款已全部核实清楚,2022年1月29日,镇班子会研究通过。
3.关于“统筹发展的能力尚需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设高标准温室连栋大棚项目,一期200万元的21亩工程已于2021年12月竣工并通过专家验收,交付使用;二期投入620万元的60亩工程已于2022年4月25日完成招标工作,计划于8月底前通过专家验收并交付使用。二是做好穆店水果采摘公园宣传工作,向社会征集反映穆店特色的宣传标语和水果logo,助力穆店的高效园艺产业再上一个新台阶。三是温氏晶诚项目已竣工投产,阳光供应链和天隆康项目正有序推进建设。四是在常州市新北区设立驻点招商局办公室,开展驻点招商活动。江苏福润德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亮成休闲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已成功申报新增列统工业规上企业。提升帮办服务,为税收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发放奖励、上门为企业外地返盱务工人员进行核酸采样,营造良好的政企关系,为落后重点指标数据申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已在一季度考核中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上报。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穆店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穆店镇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方案》,召开以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为主题的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开展信教群众信息摸排、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非法聚会点排查等工作,并做好台账管理,不定期对已取缔非法教会点关闭情况进行抽查。二是制定镇思想建设考核整改方案,定期开展工作交流会,对照思想建设考核指标分析原因、查找不足,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将新招录工作人员充实进思想建设工作队伍。三是镇纪委对“教堂开堂典礼时用公款祝贺”问题进行调查,经查,2017年9月,维桥敬老院为庆祝桃园教堂开堂典礼,使用公款向其送礼金500元。2022年5月,穆店镇纪委对原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王某某、维桥敬老院原负责人喻某某、原现金会计胡某某提醒谈话。
5.关于“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2022年《穆店镇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村级投资,必须经村委会、党群议事会研究通过后,并报经镇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才可以实施,镇级投资必须经镇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才可以实施。二是维桥社区于2021年12月与3家企业沟通协调,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本金处置方式(乙方在投资协议到期时足额支付甲方投资本金),并有“盱眙辰辉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和淮安中德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担保。
6.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不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镇党委高度重视,加强人员配备,已为环保办配置工作人员5人。二是各村(社区)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两委”成员担任环保专员。三是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由专人负责对养殖污染、农村黑臭水体、企业污染、大气污染等情况开展巡查,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对仁昌村养殖户王某某进行行政处置。
7.关于“安全生产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穆店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意见》文件,对班子成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划分。二是安排人员排查,完善监管职责,结合“镇岁末年初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好落实。下发企业安全隐患登记“一表两书”,确保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闭环处置。责成镇安全办、环保办对虹讯科技事故调查并处置。
8.关于“民生实事投入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镇财政加大对民生实事项目的投入力度,陈璋圆壶黑色化已完成前期规划方案,正在进行招投标程序,X101县道施工因工程量大、资金量大,镇财政难以负担,正在向上争取资金。二是龙王山村何营、下楼两座危桥存在的安全隐患,已设置道路警示标志,并和县交通局对接,由交通局负责施工,具体时间、方案等候通知。
9.关于“乡风文明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穆店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穆店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成员的通知》),成立穆店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班(《关于成立穆店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班的通知》),配备领导和专职人员共15名。二是印发《穆店镇2022年深入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移风易俗系列活动,2022年3月5日,组织开展穆店镇2022年移风易俗“新风行动”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启动仪式;4月25日,在镇政府开展党员干部签订移风易俗、不参与赌博承诺书活动;4月16日,在永华村利用道德评议会、村规民约等方式评议二季度文明家庭,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新风尚。三是投入约3万元,对维桥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进行阵地提档,大圣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内部装修工程已启动,穆店村、仁昌村联合党委党群服务中心正在装修。及时对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进行检查,并未发现实践站、农家书屋不按时开放现象。
10.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扎实,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穆店镇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于镇目标大会上进行签订。二是4月2日和5月5日,分别由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对新任股级干部进行岗前集体廉政谈话,对新招录的15名镇聘人员进行岗前廉政谈话。三是2月25日,召开穆店镇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直点要害,自我批评直面问题、不遮不掩。四是制订2022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追根溯源,开展监督检查。五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目标考核未达序时等问题,举一反三,灵活开展提醒谈话。
11.关于“矿山资源管理走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矿山资源管理领导小组,分工到人,明确到点。二是完善镇矿管巡查制度、建立矿山巡查记录表及巡查台账。实时关注矿山动态,从2月份至今每月有巡查、有记录。三是穆店村和龙王山村村干部参与盗采矿山资源情况。经镇纪委调查,查无实据。镇矿管办将加大对辖区范围内的矿山资源巡查力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2.关于“违建管控缺乏担当”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房屋违建管控领导小组,出台农村宅基地审批实施细则和方案,制定违建管控实施方案,明确村(社区)和单位职责。二是开展辖区内违章建筑专项排查整治,摸清违建底数。三是对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函询,要求对32起违建具体情况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四是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违建摸排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反馈。
13.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2022年3月7日召开耕地非粮化专题会议,学习耕地保护意识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二是加大巡查力度,组织人员到各种植户处进行政策宣传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
14.关于“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安排代账公司和业务部门对村(社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流程执行,杜绝村集体资金入账不及时、坐收坐支、大额现金结算等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每季度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农村工作局对部分村级财务进行审计。每年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对全年账目进行审计。三是2017年,原车棚村现金收取土地流转保证金,直至4个月后才入账的问题,经查实,是重复入账问题,原车棚村乔某某已于2020年调出村级报账员队伍。四是2022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提高遵纪守法、按章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已分别对敬老院院长、会计提醒谈话。
15.关于“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村(社区)已进行村集体资产资源排查登记,摸清底数。闲置的七星村和团结村村部已改做村卫生室,桥东村和大圣村村部已对外出租,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被侵占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经国土部门核实,桃园村原水泥制品厂地块属于工业用地,不能在该地块上建筑民房。已对信访户朱某进行了政策宣传,朱某表示不再因宅基地事项上访。
16.关于“招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2022年1月修改完善《穆店镇招投标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应该招标而未履行招标程序的,一律不予付款。二是黄练山农业开发公司付款问题,已于5月对黄练山农业开发公司财务凭证进行查阅,6月对涉及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7月30日前调查结束。109个万元以上未招标项目问题,安排各村(社区)报账员对109个未招标项目进行梳理,并书面说明未招标原因。
17.关于“无依据发放奖金补贴”问题的整改。
一是配合县纪委对发放值班费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做好材料调取、谈话人员接送工作。二是对关某、刘某等人进行函询,要求对关某利用村集体报销个人手机费用问题进行书面说明。三是召开一季度穆店镇党风廉政大会,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县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利用党风廉政大会通报典型案例,重点用好重点领域方面具有代表性、影响范围广的案例。
18.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未落细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各村(社区)党建员“三会一课”党务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党建办指导督查“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并形成督查通报,将“三会一课”纳入镇对村(社区)季度考核文件。二是机关二支部已立行立改,按规定重新选举。龙王山村党总支已于2020年12月党组织换届时按规范重新选举支委。针对选举支委流程不规范问题,对时任支部书记关某某、第一书记姚某某提醒谈话。三是将团建工作经费纳入2022年镇财政预算。
19.关于“村两委”引领作用不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穆店镇村(社区)村集体经济增收奖励办法》,《办法》重点针对经营性收入出台奖励措施。二是8个村(社区)制定兴村项目,按序时落实,项目质效纳入镇对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三是5月19日,镇党委组织各村(社区)书记到金湖县6个村(社区)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发展村集体经济经验做法,并要求各位书记分享学习感悟。
20.关于“对党员缺乏监督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季度印发典型案例通报一期,重点用好重点领域方面具有代表性、影响范围广的案例。二是各村(社区)三合一人员利用党员大会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各单位利用周例会等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三是未缴纳党费党员名单正在摸排中,已摸排出24名未缴纳党员,已补缴党费225元。四是已督促经办人补交1465元党费,并对原车棚村党费收缴经办人陆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五是镇党委统一印发党员“向上指数”手册,举办党务业务培训会,划重点、点要点,要求各支部将党费缴纳情况及时填写到手册对应地方。
21.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村(社区)书记和党建材料员开展发展党员专题业务培训,重新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并对今后党员发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针对朱某、赵某2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入党程序不规范问题,已对原桥东村党总支书记伍某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全面摸排近5年发展党员情况,制定2022年拟发展计划,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走上正轨。
22.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4月,镇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彻底问题1个,为“落实263专项行动不够坚决”问题,正在组织落实整改。二是调取国土部门的影像,结合实地排查,摸清龙王山村周边养殖户底数。于2021年12月组织5人专班,长期驻扎在龙王山村不间断督促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整治环境。龙王山村与对环境影响较大的15个养殖户签定拆迁协议,目前已拆迁13户,还有2户待生猪出售后拆除猪舍。召集各大公司驻盱分公司负责人就养殖污染事项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分公司负责人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局粪污治理标准,做好养殖户的环境治理工作。三是安排代账公司和业务部门对村(社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目前,镇农村工作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一季度已抽查2个村(社区)账务,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交办,限时整改到位。同时,聘请专业机构对村级集体资金进行年度审计。四是配合县纪委对发放值班费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做好材料调取、谈话人员接送工作。对村(社区)发放补助问题进行调查,目前维桥社区发放的学习强国补贴1500元、中秋补贴2600元已退回村集体账户。
(二)反馈的村(社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穆委发〔2022〕8号《关于调整穆店镇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穆店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2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包含人居环境整治)。二是常态化对村(社区)进行文创人居工作检查。三是不定期到各村(社区)督查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场指导交办问题。
2.关于“污染防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1年12月组织5人专班,长期驻扎在龙王山村不间断督促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整治环境。同时,调取国土部门的影像结合实地排查,摸清龙王山村周边养殖户底数,龙王山村与15个养殖户签定拆迁协议,目前已拆13户,还有2户待生猪出售后拆除猪舍,将鸭场内部的养鸭设施、鸭粪、污水等全部进行清理,把鸭场改为蔬菜种植大棚。召集各大公司驻盱分公司负责人就养殖污染事项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分公司负责人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局粪污治理标准,做好养殖户的环境治理工作。二是穆店镇集中区企业污水经预处理后,由新建污水泵站抽至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镇环保办常态化巡查,未发现偷排、漏排现象。三是原有临时泵站已停用,管网接入新泵站。四是草涧沟污水来自上游排放,穆店镇境内无污水排入。环保办常态化巡查,并与泥膜耦合污水处理厂保持沟通,将止污闸溢流情况及时向县环保局汇报。
3.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村(社区)开展安全排查督查考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交办,一季度已开展对村(社区)安全生产考核。二是龙王山村何营、下楼两座危桥积极与县交通局汇报沟通,目前正在施工中。三是将穆店村穆山山头现有不足2米路面拓宽到2.5-3米,于2022年5月20日完工,现在可适合各种车型正常通行。
4.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未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村(社区)对照《穆店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完成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制定,定期抽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穆店村街西组路边违规宗教标志物已拆除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维桥社区非法教会点已关闭。开展非法聚会点排查,对已取缔非法教会点关闭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各村(社区)明确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参加镇内读书交流会、网络有害信息举报工作培训会等活动,各村(社区)抽调专人担任宗教专员,定期开展信教群众信息摸排、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非法聚会点排查、针对信教群众思想宣传、违规宗教标志物排查等工作,完成信教群众数据库建立,做好台账管理。三是大圣村、穆店村、马湖村、仁昌村党群服务中心正在计划建设;桃园村搬迁至新村部,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提档工程;维桥社区农家书屋提档升级,打造成“淮安书房”;各村(社区)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架构以及规章制度;每月常态化开展11类志愿服务活动。
5.关于“少数村(社区)规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村(社区)发放补助问题进行调查,目前维桥社区发放的学习强国补贴、中秋补贴已退回村集体账户。二是对责任人关某某、刘某某等人进行函询,要求对关某利用村集体报销个人手机费用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待镇纪委进一步核查。三是召开一季度穆店镇党风廉政大会,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县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利用党风廉政大会通报典型案例,重点用好重点领域方面具有代表性、影响范围广的案例。
6.关于“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财务监管,每季度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农村工作局对部分村级财务进行审计。每年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对全年账目进行审计。二是利用会计会议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代账公司每个月和各村社区进行一对一交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解决。三是对原车棚村重复入账问题,乔某某已于2020年调出村级报账员队伍。对于民主理财流于形式问题,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流程执行,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四是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维桥敬老院会议,加强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并完善制度,提高遵纪守法、按章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分别对维桥敬老院院长、会计提醒谈话。
7.关于“资产资源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村(社区)正在开展村集体资产资源排查登记工作,摸清底数。将闲置的七星村、团结村村部改建为卫生室,将原桥东村和大圣村村部对外出租,村集体资产资源被侵占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原车棚村三口抗旱水井,其中有两口井作为固定资产在2022年4月进行登记,另外一口井被311省道征用,补偿款已到位。三是马湖村将原二面塘收归集体,双方口头约定的承包金已存入村集体资金账户,维桥社区小鱼塘已于2022年5月10日走平台对外出租;龙王山村土地流转已在2022年5月通过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发包。
8.关于“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改完善《穆店镇招投标制度》并严格执行,对应招标未履行招标程序的,一律不予付款。二是安排各村(社区)报账员对109个未招标项目进行梳理,并书面说明未招标原因。三是3月4日,穆店镇召开党风廉政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权力迷途》,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县警示教育会议精神,通报学习各级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9.关于“群众工作不上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龙王山村村干部刘某某在垃圾清运工作中言语偏激问题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大圣村陆某、王某提供情况说明,供镇纪委进一步调查核实。二是召开穆店镇二季度党风廉政大会,通报学习二季度典型案例,用案例警醒党员干部要为民办实事,工作不推诿、不扯皮。
10.关于“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省、市、县警示教育会议精神,通报学习各级典型案例。每季度印发典型案例通报一期,用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干部。二是于2022年5月17日,镇纪委对曾某某等人私分承包金问题给予党纪处分。三是龙王山村村民张某某被漏报惠农补贴写了情况说明,对原桃园村书记胡某擅自同意售卖村水泥制品厂地块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11.关于“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驻村班子利用专题工作会议、固定学习日等契机对所驻村(社区)的“两委”干部开展季度谈心谈话。二是对于龙王村“两委”不团结问题,选派村书记工作经验丰富的仁昌村党总支书记到龙王山村主持工作。三是在现有季度目标考核基础上,对村干部进行季度测评,每年12月对村党总支班子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目前暂未开展。
12.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村干部和村材料员开展党群议事业务知识培训。二是针对个别村存在“三重一大”事项议事不够充分、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或书记直接拍板的情况,对原七星村书记唐某、马湖村书记王某某及原桃园村书记胡某某提醒谈话。三是加大对党群议事会流程的监督,对不符合议事规则的党群议事会记录,在资金审核时不予通过,并责令相关村(社区)重新开会研究。
13.关于“村“两委”引领作用不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村(社区)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带富意识和综合能力。二是出台《穆店镇村(社区)村集体经济增收奖励办法》,《办法》重点针对经营性收入出台奖励措施。三是8个村(社区)制定兴村项目并按序时落实,项目质效纳入镇对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四是与维桥社区、穆店村党总支书记开展谈心谈话,提高党组织书记带头引领作用。
14.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各村(社区)党建员“三会一课”党务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党建办指导督查“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并形成督查通报。三是对原维才村党总支副书记姚某某、原仁昌村党总支书记关某某、原桃园村党总支书记胡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四是针对选举支委流程不规范问题,对时任党总支第一书记姚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15.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村(社区)书记和党建材料员开展发展党员专题业务培训,重新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并对今后党员发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针对个别村(社区)对党员发展工作不够重视,特别是原桥东村朱某、赵某2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入党程序不规范问题,对原桥东村党总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16.关于“未按规定收取、交纳党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未交纳党费党员名单进行全面摸排,共排查出24名未交纳的党员均是流动党员,补缴党费225元。二是督促截留党费的原车棚村经办人陆某某补交党费1465元,并对陆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三是镇党委统一印发党员“向上指数”手册,举办党务业务培训会,划重点、点要点,要求各支部将党费交纳情况及时填写到手册对应地方。
17.关于“部分问题整改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4月,镇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彻底问题1个,为“落实263专项行动不够坚决”问题,正在组织落实整改。二是调取国土部门的影像结合实地排查,摸清龙王山村周边养殖户底数,2021年12月,镇党委组织5人专班,长期驻扎在龙王山村不间断督促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整治环境。龙王山村与15个养殖户签定拆迁协议,目前已拆迁13户,还有2户待生猪出售后拆除猪舍。召集各大公司驻盱分公司负责人就养殖污染事项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分公司负责人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局粪污治理标准,做好养殖户的环境治理工作。三是对未交纳党费党员名单进行全面摸排,共排查出24名未交纳党费的党员均是流动党员,补缴党费225元,督促截留党费的原车棚村经办人陆某某补交党费1465元,并对陆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四是镇党委已统一印发党员“向上指数”手册,举办党务业务培训会,划重点、点要点,要求各支部将党费交纳情况及时填写到手册对应地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强化“一岗双责”,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守土尽责,层层传导压力。督促“一把手”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勇于担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件件落实。镇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推进,务求实效,以钉钉子精神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和出现反弹的人和事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坚持定制度和抓执行同步进行,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发生,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8551201;电子邮箱xyxmdzrmzf@126.com。
中共盱眙县穆店镇委员会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