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视巡察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7月25日至9月30日对县城管局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了巡察,并于2月17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城管局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党组班子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带头整改,督促各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一是细化工作责任 强化工作举措。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以解决问题为落脚点,先后召开了巡察整改部署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推进会等,研究部署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反馈问题列出整改问题清单,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自查自纠,制定《县城管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盱城管党组〔2023〕7号)。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责任明确,整改到位,做到整改全覆盖,实行销号式管理。二是严格督导落实强化巡察成效。在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度,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须长期坚持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强化成果运用。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收费监督管理,规范道路清扫保洁、市容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等工作机制,堵住风险漏洞,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存在卫生死角”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2月17日对金鹏大道五墩至都梁中学路段道路、绿化带、护栏、垃圾桶等进行卫生整治,全方位清理、清洗。将主城区保洁区域重新划分,扩大范围的同时加强管理,现已整改到位。2月17日起开展全覆盖的“三清”行动,城区58条主次干道已全部清理完成。二是1-4月市对县交办环境卫生类问题9处,均已整改。2-4月领导巡街共发现主次干道卫生环境脏乱差问题7处,现已整改到位。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对主次干道环境卫生类问题开展常态化督查,着力改善市容环境。
2.关于“洒水车作业时间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居民反馈和路段实际,完善车辆作业规范标准,整改车辆作业时间,冬春季洒水车9:00-16:00作业,冬季低于10℃禁止洒水,作业时间尽量避开上下学、上下班高峰期。二是将车辆作业规范标准制订成册,于2023年2月23日组织全体驾驶员学习车辆作业规范,并对驾驶员作业规范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全部通过。
3.关于“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目前已累计开展40余场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小区、进学校等宣传活动,省级媒体交汇点刊发3次垃圾分类重点活动;已选择金悦珑府、金海铂樾、紫竹兰庭、雍国府4个小区作为重点打造小区,小区智能垃圾分类屋项目已挂网招标。二是更新设备。更换城区分类桶87个、分类箱56个、标识贴360张。4辆垃圾分类车已购置到位,并投入使用。改善垃圾运输混装混运问题。三是于2023年3月10日已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制度培训,于3月28日组织对生活垃圾收运台账资料进行检查。
4.关于“对垃圾承运主体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摸排6辆垃圾运输车具体情况,正在积极与车主进行沟通协商,对符合要求的纳入环卫收运体系统一管理。二是已查处1起焚烧垃圾行为、1起抛洒垃圾行为。三是已在2023年5月6日与行政审批局对接,行政审批局可以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待争取资金购置垃圾运输车待获批后,要求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尽快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对未办理的私营企业和个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文件规定依法处理。
5.关于“不合规的垃圾转运车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一是联合公安交警、农业等部门,加强对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手扶拖拉机监管和巡查力度,于2023年4月21日查处1起沿途抛洒滴漏行为。二是已对手扶拖拉机进行摸排,盱城街道15辆,太和街道6辆,古桑街道14辆。盱城街道6个物管小区,太和街道2个物管小区的垃圾清运已由我单位负责,待争取资金购置垃圾运输车待获批后,对接街道等相关主体,取缔不符合要求的改装拖拉机。
6.关于“维修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9-2020年11张无部门负责人签字维修申请单已核实情况,并已补齐签字。核实2021年5-8月12张维修结算单时间均早于派修单20余天情况,因环卫车辆当时急需进厂抢修,请示领导后,车辆先修保障工作有序进行,派修单后期补写,导致派修单迟于修理单。原车辆维修队负责人孟某某已将加油费用0.97万元于2023年2月23日退回至环卫中心账户,挽回损失0.97万元。3月14日对孟某某予以诫勉谈话(盱城管〔2023〕34号),并调离原岗位。二是已于2023年3月21日组织车辆管理人员、加油工、油卡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共18人学习《盱眙县城市管理局车辆管理规定》(盱城管〔2020〕92号),严格把关车辆维修审批手续。2023年2-4月,共审批环卫中心108张车辆维修单,计177894元,均规范支出。
7.关于“应征未征缺口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市场监管局联合,调研了诚善物业等7家物业公司物管小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情况,并抽查了3家2021-2022年账目,核实了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与支出情况,根据调研情况,准备向县政府汇报,建议现阶段物业企业按每季度将实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50%向县环卫中心缴纳,另外的50%作为物业企业的代收代征费用。待后期物业企业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提高后,再由县环卫中心适当调整代收代征费用比例。二是我局对接发改委价费科获悉,淮安市垃圾处理费最新文件正在出台,待市最新文件印发后,我局将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县发改委调整完善我县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8.关于“收费管理较随意”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于2023年3月14日对收费负责人刘某某进行诫勉谈话(盱城管党组〔2023〕11号),并调离原岗位。拓宽收费对象,2023年1-4月新签订垃圾转运协议12家。二是进一步规范垃圾代运费收费标准,根据盱政发〔2023〕83号规定,代运垃圾服务费由环卫部门与委托方协议收取,现按照垃圾桶数量及托运次数测算,每桶价格在150-280元之间,2023年1-4月重新签订垃圾代运协议68家。
9.关于“征收职责划转停滞”问题的整改。
目前我局对接发改委价费科获悉,淮安市垃圾处理费最新文件正在出台,待市最新文件印发后,我局将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县发改委调整完善我县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10.关于“越权审批”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落实监审分离。目前,新建项目已由我局和行政审批局共同勘验现场,由行政审批局发放处置证。核发后,审批局向我局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我局同步备案,一证一档。2023年3月起已审批处置证3个。二是已更新建筑垃圾处置行政指导书内容,于4月起对在建工地和运输企业发放建筑垃圾处置行政指导书18份,全过程指导建筑垃圾处置活动。制定宣传提示手册50份,并摆放于审批局窗口,做好对建设单位办理处置证的提醒。
11.关于“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核实金力、俊豪、步军三家公司处置证(准运证)及107辆车辆准运证已过期,上述三家公司已取消核准资格。二是已完善更新我县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标准。2023年4月更新建筑垃圾处置行政指导书,并在其中罗列已备案(核准)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三是结合我县实际,已更新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办理流程图,并制定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做好行政指导工作,严格把关申请材料。
12.关于“预收渣土处置费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渣土处置相关事项决策程序,明确收费标准,完善《盱眙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费保证金管理细则》。对渣土管理中新遇重大事项、重大金额的事宜均上报局党组会研究,经同意后实施,2023年1月起已上会研究4次。二是除城东大沟、国联拆迁项目外,其余6个项目都已缴纳处置费。城东大沟、国联拆迁部分项目已督促县住建局、国联集团进行尽快提供资料、缴费。
13.关于“部分项目少收、未收处置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巡查发现住建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处置建筑垃圾前告知项目工地,及时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二是已收缴万达拆迁地块、恒宇拆迁地块、御园美景项目处置费,挽回损失53.9万元。实小一分校教学楼拆除项目、紫金公馆项目正在核实确定中。
14.关于“部分处置费未按规定缴存”问题的整改。
所涉120万元已于2022年5月转入财政专户。同时于2023年3月20日织财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学习,进一步明确收费项目存入财政专户等相关规定,确保“收支两条线”全面落实。
15.关于“建筑垃圾‘无处安身’”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建筑垃圾处置厂建设,已于3月试运行。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更新行政指导书,同时延长巡查时间段和范围,坚决遏制偷倒乱倒行为,杜绝“黑土场”。三是目前已调查2021年时东城国际渣土由开发商处置,在收费标准上按上级要求予以适当减免,实小表层渣土由县国联集团负责处置,基础开挖渣土由开发商处置。现暂存点建筑装修垃圾正在有序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厂。
16.关于“巡查监管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和岗位职责,对巡查提出具体要求,于2023年3月22日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学习,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加强督查。二是“智慧渣土”平台经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已全部纳入已纳入“淮安智慧城管”系统管理。于3月22日组织人员进行并“淮安智慧城管”系统培训,安排专人进行监管处置,通过系统已整改5起未更新卫星定位问题。三是已对盱城工业集中区、凹土科技园进行现场勘查,并将日常巡查范围扩大至盱城工业集中区、凹土科技园。但因前期依据的《淮安市市容管理条例》现正在进行修订,具体整改内容根据条例定稿结果进行完善。
17.关于“违规处置建筑垃圾问题频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监管力度,都梁天宸项目已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第三中学附属工程、城市桃源项目贩卖石料问题已进行调查核实,经案件会审研讨,我局无权处理,已函告相关部门,建议加强监管。同时,将石料处置流程写进建筑垃圾处置行政指导书中,提醒项目方规范处置。二是对处置证、准运证开展核查工作,回收处置证4个、准运证35个。
18.关于“‘自由裁量’较任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今年以来的11件案件均严格审查,经检查目前未发现执法事实不清、裁量不规范、程序违法等情况。二是针对行政执法方法、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条例解读等内容集中开展执法业务培训3次。三是在调查取证时,注重违法行为“个性”特征,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标准处罚。
19.关于“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的整改。
一是今年以来针对行政执法方法、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条例解读等内容集中开展执法业务培训3次,严格审核法律规定及裁量标准落实情况案件。二是加强渣土类案件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对今年以来的11件案件均严格审查,按照法律规定处罚,目前未发现选择性执法情况。
20.关于“户外广告规划编而未用”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形成请示报政府常务会,但被暂时搁置。资金未落实,待资金落实后立即实施。
21.关于“户外广告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并联审批加强事前事后监管,已与审批局对接,明确各自职责,我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前勘察工作,审批则由行政审批局负责。二是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制定盱眙县城区广告整治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目前联合消防、市场监督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楼顶户外广告和不符合设置规范的店招进行整治,拆除存在隐患、违规设置的楼顶独体字35个、整治营业执照与店招不符等不规范店招47户。三是根据《盱眙县城区广告整治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已拆除金源北路、海通时代广场和淮河南路楼顶、楼面广告设施共计9处46块,下步将按原定计划将继续推进此类广告设施拆除工作。
22.关于“招投标工作审查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全局招投标工作中,加大资格审查力度,2023年2月以来招投标7次,严格审查投标人代表身份,规范工程投标运作。二是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全局招投标人员培训会议,严格把控招投标流程。三是招投标督查小组对7个项目进行督查,加大对开标现场的监督管理。
23.关于“停车设施管理职责履行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完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备案。全县24家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符合备案条件的20家停车场均已完成备案。
24.关于“规划缺失导致停车难问题凸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施盱眙县2022年度停车便利化“4210工程”,新增场地停车泊位9700个。截止目前,盱眙县机动车保有量9.01万辆,公共停车设施676处、停车泊位约10.7万个,机动车保有量与停车泊位的车位比已达1:1.2。二是已向上争取资金,待资金落实后选聘专业规划编制机构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三是建议停车设施资金未到位,待资金落实到位后立即实施。拟在帝景国际南门、墨香苑东南北门、小太湖国际北门、东湖西路明华商贸前等6处点位采取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500个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四是发改委正在调研,已草拟方案,计划年底完成方案制定。
25.关于“执行错时免费对外开放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对城区机关单位停车设施真实开放情况进行排查,并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制度,山水商务大厦、企业服务大厦、县城管局等28家停车场均已错时免费对外开放。二是与纪检部门联动,对各单位内部泊位对外开放情况进行检查1次,日常巡查常态化开展。
26.关于“违规收费、私设地锁等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三部门联动,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公共收费停车场的收费监管,城管局加大日常监管,同时纪检部门约谈盱城分管负责人及果园社区主要负责人,并交办新世纪停车场即停即收费、不执行免费停放30分钟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开展专项整治,4月起共拆除私设道闸2处、三角锥57处,停车泊位标志牌(占用机动车位)18个,拆除地桩、地锁35处,劝离不规范停车157起。
27.关于“停车设施智能化普及率低”问题的整改。
积极推广智能诱导系统应用。第一山、黄花塘等7家停车场签订智能诱导系统承诺书,县医院、马坝楚联等12家产权单位签订电子支付平台承诺书,在市平台开发完成后进行智能诱导机电子支付平台接入。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局党组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持续推进落实,形成长效机制。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效,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做到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各责任单位再接再厉,发挥整体合力,齐抓共管。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局党组将对已有各项制度,重点强化贯彻执行;对不够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通过制度建设来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对整改工作落实的督导检查,县城管局党组每月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进度、整改成效进行全程跟踪督办,视情进行追责问责。三是推动城管事业发展。城管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城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推动综合执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垃圾分类、营商环境优化等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增效进位,围绕重点领域健全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更好地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8272080;电子邮箱xycgj@126.com。
中共盱眙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