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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盱眙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7月20日至9月17日对县医保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31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一是高位组织,明确目标方向。2023年11月2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查摆问题、剖析缘由、深挖根源,针对巡察反馈的21个问题,进行逐条逐项研究分解,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等,并制定50项切实可行有效的整改措施。二是高质推进,坚持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转变思想作风、强化党性锻炼、提高工作能力的良好机遇,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协调联动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落地。坚持标本兼治,在保质保量完成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敢于善于挖掘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改出成效、改出活力。三是高频督导,推动成果转化。局党组定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过堂会,逐条逐项研究讨论,确保既定的整改措施扎扎实实落实到位。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总结分析好的经验做法,长期推进实施,长效保持,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的有力抓手。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条例》学习贯彻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条例》政策内容口径把握,梳理退休一次性趸缴人员实施口径,整理操作流程,将规范细致的实施细则发放给综合柜员窗口,并专题培训。组建综合柜员工作群,对省市通知第一时间传达培训。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学习活动,对新业务第一时间开展培训工作。开展业务大练兵,通过登录全省统一的线上训练平台进行业务学习。二是建立健全退休一次性趸缴审核机制,建立工作联系群,窗口收到退休材料后,第一时间发送至群内,征缴板块进行审核,在不耽误参保人员办理业务的同时,加强对退休一次性趸缴业务的审核把关。

  2.关于“改革创新精神欠缺”问题的整改。

  优化工作流程,主动对接定点医疗机构。2023年12月采用线上核对方式对县内定点医疗机构7-11月份生育门诊费用进行审核、审批、结算,有效减轻了定点医疗机构工作负担。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11月28日,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积极宣传医保正能量,引导正确向上的舆论导向,2023年11月以来,在主流媒体发表宣传报道61篇;2023年12月11日,局党支部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心得交流研讨会,党员代表围绕理论结合医保实际工作谈感悟、谈践行;2023年11月30日,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2023年12月18日,医保局党支部集中学习观看《二十大报告解读|文化自信 凝心聚力》,从文化自信中加强意识形态建设。2024年2月26日,局党支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通过坚定思想、强化精神力量促进意识形态建设。2024年4月22日,局党支部集中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4.关于“政策宣传回应社会关切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22年以来“12345”群众关注的医保热点问题进行总结分析,结合群众关心关切,整理医保热点问答并编印成折页,便于群众阅读了解。二是常态化在县医保经办大厅、“15分钟医保服务圈”医保服务站等场所,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办事指南等方式,向办事群众开展政策宣传;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进基层活动,深入定点医药机构、镇街等开展集中宣讲,通过发放政策宣传折页、一对一答疑等方式,将医保最新政策及时带到群众身边;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医保缴费、异地就医、“门特”“两病”等热点政策;制作宣传视频在各镇街医保服务站播放。

  5.关于“参保扩面形势不容乐观”问题的整改。

  一是联合税务部门制订《盱眙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方案》,细分责任到各部门及镇街。二是2023年11月7日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征缴暨“江苏医惠保”推广工作会议,各镇街、三河农场、税务、财政、教体、民政、公安、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残联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上对2024年居民医保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24年1月19日,召开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征缴推进会,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分析形势、剖析不足、明确冲刺方向。常态化开展征缴进度通报工作,共通报11期。与民政、公安、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残联等部门协同合作,根据各认定部门提供的政府资助缴费人员名单,已将71017名资助人员信息在医保平台维护,确保应保尽保。三是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31日,我局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参保宣传图文,灵活就业集中征缴期临近结束时,联合税务部门发送短信提醒。2024年4月起,已对新业态人员开展3期专题政策宣传活动。

  6.关于“医保村级服务点服务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12月11日、12月27日,医保中心指派业务经办人员至沈集村医保服务点进行指导和培训,重点对村经办业务操作步骤进行培训和指导。二是2023年12月5日,医保中心对鲍集镇医保服务站通过分步演练操作开展业务指导。12月20日,鲍集镇医保服务站对沈集村医保服务点开展培训和指导,让医保服务点业务经办人员更加清晰地掌握医保业务和经办服务事项。根据医保村级服务点实际情况制定《盱眙县“15分钟医保服务圈”年度培训方案》,由医保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常态化对医保服务站、点业务经办人员开展集中培训、跟岗学习、现场指导、线上对接,让基层经办既能“接得住”,又能“办得好”,全面提高医保村级服务点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质量。

  7.关于“监督检查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调整人员配置,2023年11月将病案审核组的施列鸿(副主任医师,已取得执法证件)调整至现场检查组,确保现场检查人员中有两名具备医学教育背景和执法证件人员,增强现场检查人员专业性、合法性。积极参加省市医保局组织的业务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二是将施列鸿调整到检查组,确保现场检查时有两人持证执法。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行政监督检查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均在市医保局网站进行公示。三是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从2023年11月起,将每月2次、每次2组、每组检查2家单位更改为每月3-4次、每次1-2组,每组检查1家单位。其中,2023年11月突击检查4家次,2023年12月突击检查2家次,2024年1月突击检查4家次,通过不定期的随机检查,增强检查保密性,提升定点医疗机构依法使用医保基金意识。2023年11月以来,通过突击检查,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951.13元。

  8.关于“‘两定’机构违规行为多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处理处罚力度,通过各种方式联合惩戒,形成震慑。2023年11月至今,共计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9.65万元;向市局报送一般失信20件;暂停医保协议2家;通过市局网站、县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曝光118件违规案件;对99人次医保医师进行积分管理,共扣除积分143分,暂停医保医师资格2人次;向纪委监委、公安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起。二是加强监督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向省市争取培训名额,参加执法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2023年11月28日至29日,科室全员参加市局组织的医保业务与行政执法培训。将2023年度国家、省检查指南装订成册,分发到所有人员。2023年11月至今,基金监督科组织内部集中学习8次。2024年4月,汇总历年来国家省市重要文件和法规规定,编制2024年基金监管工作手册;汇总历年来省市“负面清单”,编制成单行本,均分发至个人并组织学习培训。三是将多发、常发、易发的违规问题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贯穿于全覆盖检查、病案审核、智能监控、专项检查等各项检查工作中,对发现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形成高压态势,全力遏制违规问题多发频发态势。2023年11月以来,共计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9.65万元。四是主动适应基金监管新形势,发挥大数据筛查功能,积极落实省市要求,及时全量审核省局下发疑点。2023年11月至今,共计推送违规疑点6万余条,最终核实违规行为1.13万人次,涉及医院、诊所、药店等医保基金使用全场景,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金额42.94万元。

  9.关于“基金支付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冒用死亡人员违规享受待遇的情况,强化医保政策宣传,2023年11月23日、12月14日分别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政策宣传。对本次筛查发现的违规情况第一时间反馈给相关医疗机构追回医保基金,同时按照医保协议规定予以2倍处罚。2023年11月10日,对17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处理,追回基金0.82万元,按照协议规定处罚1.65万元。二是每月积极对接县民政局、县公安局,根据提供的死亡人员名单,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进行核查,并在系统中做好信息处理。三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情况向县卫健委发送预警函,建议卫健委对县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提醒,尤其是本次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行重点提醒,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保服务协议规定,认真核验就诊人员身份信息,坚持做到人证相符,落实基金使用主体责任。

  10.关于“党组议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20年6月17日党组会议进行复盘,发现记录中提请建议年份应为2020年,集中决策的2020年门诊按人头付费标准为49元/人。按实际情况如实对会议纪要进行修改,确保记录真实、完整。二是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各会议类型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要求,自巡察反馈后,非党组成员只列席党组会议,未参与会议研究、表决。

  1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季度工单分解,并按照任务分解表推进各项措施落地。2023年11月16日,印发《盱眙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2023年12月29日,召开元旦假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节日期间廉政及作风提出要求和警示,严防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发生。2024年2月5日,印发《盱眙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2024年2月6日,召开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会议,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落实“过紧日子”,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2024年4月13日,召开医疗保障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持续深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扩展运用形式,对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严肃对待,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杜绝小错酿成大祸。2023年12月26日,对陈某在文广新局时负责的文化馆项目因工程量超出招标量,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的信访问题给予提醒谈话;2024年1月3日,对医保中心稽核监督科周某某在服务群众时态度不好给予提醒谈话、通报批评。2024年3月27日,《盱眙县医保局:聚焦“四个环节”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新华日报》刊登。三是2024年1月,局党组深入研究梳理全局业务,领导班子之间、班子成员与业务科室同志讨论交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优化,业务推进更加顺畅、监督体系更加完备。2024年,针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由基金监督科负责人杨泉权同志全流程监督、统筹,并将病案审核组的施列鸿(副主任医师,已取得执法证件)调整至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组。针对定点零售药店的检查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已将中共党员、稽核监督科副科长翟敏同志调整至检查组,全流程监督、统筹定点零售药店检查工作。下一步,将持续深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进一步夯实干部队伍作风;推进实施重点敏感岗位轮岗,抓实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12.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1月3日,对医保中心稽核科个别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纪律,规范用语,在今后工作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医保大厅设置自助填表窗口,配备电脑和打印机设备,为办事企业和个人提供自助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量。三是根据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苏退役军人规〔2024〕1号)文件精神,残疾军人参保筹资、医疗待遇等执行省最新政策。

  13.关于“无公函接待”问题的整改。

  2023年11月30日,对办公室和财务工作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培训,要求办公室和财务科从严把好关口,严格按照《盱眙县医疗保障局工作制度》和《盱眙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手册》开展申请、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4.关于“工会经费超范围支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1月16日,召开局长办公会,将借用人员、派驻人员吸纳为我局工会会员。严格按照盱工发〔2018〕23号文件规定开展工会活动、发放工会福利,2024年1月13日,局工会组织掼蛋活动,参加活动人员全部是局工会会员,奖项设置控制在总人数的2/3以内,人均不超过500元。二是2020年表彰6名工会积极分子,共发放奖品费用3000元,目前已由局办公经费拨付转入工会账户。

  15.关于“阳光采购平台操作不当”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12月26日,组织全县公立医疗机构针对价采政策和平台操作再次集中培训解读。2023年12月21日,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参与国家、省市视频培训会。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价采人员业务能力,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现行政策。二是2023年11月3日邀请市医保局价采处对县医院、马坝卫生院等开展阳光采购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阳光采购、议价采购、带量采购执行和招采子系统落地应用等。按照市医保局阳光采购专项督查文件要求,2023年11月开始对全县一二级公立医疗价格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要求及时整改。每月常态化督导,重点是在药品、耗材采购中占比较大的县人民医院,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采购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

  16.关于“纪律规矩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监督执纪要求和工作纪律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将问题控制在初发期、苗头期。2022年2月,对相关人员述职报告抄袭行为进行通报批评;2022年10月,对个别工作人员未请假缺席会议行为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4月,对个别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玩手机游戏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深刻撰写检讨书。二是制订《盱眙县医疗保障局工作纪律作风管理制度》,编入《盱眙县医疗保障局工作制度》中,并进行张贴公告、发送各科室,压实纪律规矩责任。三是2023年11月,成立了纪律作风督查小组,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局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和医保中心办公室相关人员任组员,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纪律规矩意识有所提升。

  17.关于“发文登记管理较随意”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盱医保发〔2023〕6号文件进行修改重新印制,旧文件已收回销毁。二是自2024年起,发文不再预留文号,严格按照发文时间顺延。1月4日,印发《关于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的通知》文件,使用文号为盱医保党组〔2024〕1号。三是修订完善《公文办理制度》,明确发文内容对应发文类型,明确发文审核程序,明确发文登记要求。2023年12月12日,召集各科室(中心)公文办理人员开展制度培训,对发文程序、发文登记要求、公文排版等进行详细解读。

  18.关于“部分支出票据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11月,与开发区管委会沟通,反馈其食堂为非盈利性质职工食堂,无法开具发票,开具普通收据加盖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专用章作为入账依据,并由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相关情况说明。二是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要求,2024年7月,经与淮安市盱眙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反复沟通,经发公司同意补开物业费发票。三是严格落实《医保局财务管理制度》中“财务支出管理”相关要求,执行财政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审核支出行为合规性、票据真实有效性、审批手续和附件齐备等情况。

  19.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11月2日,财务科与尹聪联系,并于当日将多报销300元款项退还至医保中心基本账户。二是强化内控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对原始凭证实行严格审核,不定期对已入账财务凭证进行核查。2023年11月15日,对2023年7月-10月的账务凭证进行核查,并将长期保持。三是2023年11月30日,组织办公室、财务科相关人员集中再学习《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盱财行〔2020〕2号)文件。公务出差实行事前审批、事后核准,严格执行差旅费支出规定和开支标准。

  20.关于“联席会议成员调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与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逐一沟通,2023年12月6日发文至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报送调整联席会议成员,12月29日印发《关于调整盱眙县医疗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的通知》,联席会议成员已调整到位。

  21.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系统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2023年11月以来,共组织集中理论学习和实境课堂12期,2024年1月18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24年1月,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11月2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依次开展对照检查、自我剖析,逐一对发言同志提批评意见。班子成员敞开思想、以心交心,积极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细致剖析问题不足,直奔主题、直切要害,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医保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很多工作需要长期坚持。下一步,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聚力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巩固,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紧盯重点,持续落实整改。剩余1个问题在持续整改中,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重点、重心工作,主要负责人牵头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责任科室逐条抓,形成以上率下、层层负责的责任链,确保改出成果、改出实效。二是聚焦要点,放大整改效应。充分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让整改成果真正落地生根,聚焦重点事、重点人、重点环节,从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组织管理、筑牢廉政防线等方面入手,不断凝聚团结协作共识、夯实医保队伍作风、优化内部管理程序。三是紧扣热点,提升服务效能。以巡察整改为抓手,紧扣群众关心关切的医保政策宣传、基层医保服务、“不跑腿”线上办等热点问题,进一步优化流程、探索路径、深入一线,积极回应群众呼声期盼,不断提升医保服务质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9735337;电子邮箱xyxybj@163.com。

  中共盱眙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