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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盱眙县监察局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3-02 来源:盱眙县纪委监委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盱眙县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9个职能部门和5个纪检监察工作室,主要职能有: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及其措施、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法规的实施意见。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落细落小,强化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自觉融入发展大局。落细“季度工单”、“三张清单”,确保相关制度落实到位。突出示范带动,督导督促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实行挂包联系,每个纪委监察局班子挂包2-3个乡镇部门,指导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一案双查”,对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频发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形成问责常态化。

  二是从严从实,强化同级监督。加大督导力度,定期过堂纪委书记、约谈党委负责人,解决不好、不便等监督难点,对于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纪委给予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着眼于防范班子成员权力滥用,强化对五项权力等重点环节的约束,增强监督针对性。以纪检监察工作室为“巡视组”,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巡查,以直接参与被巡查单位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查找规避监督、不接受监督等问题,形成有力震慑。与纪律审查相结合,并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等工作,及时发现班子成员问题线索。

  三是严抓严管,深化作风建设。综合运用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通报曝光等手段,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与频度,严查公款吃喝向农家乐隐匿、公款报销化整为零等问题,严防“四风”穿上“隐身衣”。用好科技手段,跟踪定位公务用车,坚决堵住车改后的公车管理漏洞。持续推进“为官不为”整治,严厉问责得过且过、敷衍塞责、执行力不强等行为,以高压的问责态势倒逼“为官有为”、干事创业。扎实开展“双挂”工作,以扶贫攻坚资金、农村集体“三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专项整治为突破,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四是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向前沿。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为契机,开展漫画图解、“以案说纪”、正树家风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规矩。常态化开展关爱谈心,围绕关键岗位、重点人头咬耳扯袖,及时帮助解决苗头性问题,不让干部犯不可挽回的错误。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当好维护纪律的“啄木鸟”和“护林员”。加强线索排查管理,及时查处轻微违纪行为,不让小毛病拖成大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手段,使党纪轻处分成为大多数。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干部管理监督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

  5个纪检监察工作室:第一纪检监察工作室、第二纪检监察工作室、第三纪检监察工作室、第四纪检监察工作室、第五纪检监察工作室。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2016年盱眙县监察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盱眙县监察局部门预算收入总额1226.09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当年收入预算1226.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26.09万元、非税收入计划500万元。

  上年财政拨款结余为0。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县财政安排支出预算为1196.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含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遗属补助等)312.69万元,公用经费(按在编人数核定的办公经费)34.5万元,车辆运行费43.91万元。

  查处大要案件专项经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运行、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小金库专项治理、作风建设检查、全县案件质量检查、“三清”指数评价体系、信访直通车等费用805.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