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项监督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实施挂牌监督。对市级督办的部分水源地建设不达标、小水厂关停等4大类34个重点问题,实行挂图监督,建立三色督查机制,每周对照计划进度进行实地督查,通过采取“绿灯”销号、“黄灯”预警、“红灯”警告方式,有力推动任务按进度落实。对4个重点水库周边34户养殖户关停情况进行逐户查看,针对养殖户整改销户情况建立动态监管档案,监督拆迁养殖污染源28个,整改6个。
二是突出严查快处,释放震慑效应。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视情节情形分类处置,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因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先后约谈县水务局以及相关镇街分管领导20次,制发督办单9份,进一步严明职责、传导压力。对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已对职能部门县水务局党组进行问责,移送司法机关1人,党纪政务立案2人,问责5人。
三是突出制度建设,开展系统治理。加强类案分析研判,提出问题清单,聚焦全县城乡供水存在的共性问题,向职能部门县水务局制发监察建议,推动县水务局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建立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切实严明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管理责任;督促水务公司建立健全16项内控制度,进一步提升水处理工艺流程、运行管理规范化水平。